臺灣問題食油流入本澳必須高度重視

博言

正所謂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關於近日懷疑有問題食油流入本澳市場的事件,崔世安特首日前明確指出,政府的首要工作是保障澳門居民和旅客的健康和食品安全,並對問題產品進行訊息追蹤、停用和下架,避免危害公眾健康。其實,對於食品安全問題,政府當局除密切跟進臺灣問題食油產品,還應繼續加強抽驗入口澳門的食油產品。與此同時,食品安全不僅需要政府的監管,也需要政府在信用體系方面加大建設力度,運用市場規律,把食品企業對社會的食品安全責任真正化為自己的自覺意識。

近幾年來,食品安全問題受到社會越來越多的關注。“毒火腿”、“注水肉”、“劣質奶粉”、“有毒粉絲”、“紅心鴨蛋”等事件接連被曝光和查處。這些事件,嚴重破壞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對人們的身體健康構成了嚴重威脅。食品安全逐漸成為社會大眾日益重視的問題。食品品質安全是指食品品質狀況對食用者健康、安全的保證程度。用於消費者最終消費的食品,不得出現因食品原料、包裝問題或生產加工、運輸、儲存過程中存在的品質問題對人體健康、人身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任何不利的影響。具體有三個內容:一是食品污染,包括生物、化學。“無公害農產品”是由環境污染造成的“公害”引申而來,是指產地環境、生產過程和產品品質符合一定的標準和規範要求,並經認證合格獲得認證證書並允許使用無公害農產品標誌的未經加工或者初加工的食用農產品。無公害農產品的品質指標主要包括兩個方面,即產品中重金屬含量和農藥(獸藥)符合規定的標準。綠色食品是遵循可持續發展原則,從保護和改善農業生態環境人手,在種植、養殖、加工過程中執行規定的技術標準和操作規程,限制或禁止使用化學合成物及其他有毒有害生產資料,實施“從農田到餐桌”全過程品質控制,以保護生態環境,保障食品安全,提高產品品質。

臺灣近日爆出“地溝油”事件,地下油廠用回收餿水油和皮脂油等混制食用油,並流向眾多食品企業。澳門有進口商近4個月曾進口2300多罐來自臺灣懷疑有問題食油,包括“全統香豬油”及“全統特製豬油”,其中1000多罐已流入市面,涉及的澳門食品生產商和零售商目前有18間。 另由於有消息指有臺灣食品公司已使用懷疑有問題食油製成食品出售,並陸續對懷疑有問題產品進行回收。民署食安中心聯絡臺灣及香港相關部門瞭解情況,同時目前已派員到市面瞭解情況及查閱供應商資料。由於預料事件可能繼續擴大,民署會密切留意事件的發展,加強巡查抽檢及業界通報,即時跟進。民署已就有關情況向業界發佈食安訊息,亦提醒業界,應確保來貨安全可靠、保留相關單據、留意政府消息並與政府保持良好溝通,適時採取跟進措施。民署表示會與鄰近地方相關部門保持緊密聯繫,持續關注事件發展及採取適當措施跟進處理。民政總署並會持續跟進臺灣懷疑有問題食油事件,已即時要求本地業界回收及封存懷疑有問題品牌的食油產品,相關工作正進行中,另外,食安中心暫未發現確定曾使用問題食油生產的臺灣品牌食品在本澳市面流通。市民及業界可前往食品安全資訊網內增設的專頁,瞭解受事件影響商戶及產品的最新名單。對於上述事件,也受到行政長官崔世安的重視,他日前表示,對於近日臺灣懷疑有問題食油流入本澳的事件,他已即時與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溝通,民政總署過去兩日亦已向居民發佈資訊,並即時處理危害健康的食品。食品安全中心將繼續跟進事件,必定以高透明和雙向溝通的原則,收集資訊並向公眾發佈。

本澳屬於國際性城市,與很多地區一樣,食品安全是一個複雜、長期的問題,要確保相對安全,也需要長期的多方面的努力。眾所周知,食品安全事件頻頻發生:瘦肉精、地溝油、膨大劑、染色饅頭、避孕藥黃鱔、硫磺腐竹、蘇丹紅、辣椒精、飄香劑、三聚氰胺、塑化劑等等,無奇不有,無孔不入。食品安全問題頻頻發生,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是暴利之下,生產廠商一昧謀取利潤,不顧消費者死活。很多商家為了牟取暴利,在產品生產加工過程中偷工減料,摻假,濫用添加劑。二是企業管理混亂。我國絕大多數食品生產企業規模小,基本上屬於家庭作坊式,甚至,一些企業是無證生產,難以保證產品品質。三是新技術不斷帶來新的食品品質安全問題。食品工業的新技術多數來自化工、生物等生產技術領域,以此生產出來的食品對人體到底有什麼影響,需要很長的認識過程。四是社會監管制度以及法律不健全。

食品安全作為民生問題,有其複雜性和艱難性。如何提升公民的食品監督能力,如何提升企業的自我監督能力,建立政府、社會、企業、公民的合作監督框架,而不僅僅是關注監管部門如何集中權力、如何提升監管級別上。“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食品安全逐漸成為社會大眾日益重視的問題。所以,解決食品安全問題,需要多處著手、多措並舉:一是提升全民的消費安全意識,樹立食品安全社會共治共用的科學理念。群眾的食品安全,要動員群眾、依靠人民群眾,形成社會共治共用的氛圍。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有獎舉報制度;依託現有的藥品監督網,建立街道、社區、鄉鎮食品安全協管員和資訊員隊伍,聘請社會公眾人士參與食品安全監管。利用媒體宣傳食品安全知識,營造人人關心、人人維護食品安全良好氛圍,不讓違法者有機可乘。二是強化食品生產經營者的社會責任,提高企業的產品品質和管理水準。安全的食品不是監管出來的,而是生產出來的,必須要引導和督促企業主動承擔社會責任和履行法定義務,提高生產經營者自律意識和品質管理水準。如組織食品生產企業落實安全責任的經驗交流和現場觀摩,實施企業法人代表定期履責報告制度、生產品質授權人制度等,促使企業在追求經濟效益的同時更加注重產品品質。三是提升監管水準,規範行業自律,提高食品行業從業人員整體素質。小作坊、小攤販、小餐飲等具有數量多、分佈散、秩序亂、衛生差等特點,其治理一直是監管的難點。應採取劃分特定區域、相對集中管理等辦法,進行“區域限入”,當一家食品經營者嚴重違法違規時,監管部門有許可權制該區域內所有經營者的市場准入,促使相互監督,相互制約。四是利用媒體、網路等管道,強化食品安全資訊的收集和發佈。食品是體驗商品,但生產經營者、監管者、消費者之間還存在著資訊不對稱,因此,資訊的收集和發佈必須要以食品安全工作為重要抓手。如利用網路開設博客微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與銀行、稅務、海關、公安等部門合作,共用企業食品安全品質資訊,做到“來源可追溯、去向可查清、產品可召回、處罰有力度”。五是構建食品安全社會共治的格局。要把“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社會管理理念,融入到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中去,讓企業更負責,媒體更客觀、專家更準確、政府更有力。要在全社會大力宣導食品安全共用共治的理念,使食品生產經營者意識到自己也是消費者。要強化媒體工作者的職業道德,以客觀的態度、正確的理念、正面的視角報導食品安全事件。要發揮食品方面專家學者的導向作用,在食品研究開  發中弘揚正確的價值取向,堅持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並重。要發揮地方各級政府的領導職能,依託現有的體制,形成勤協調、快補位的監管工作長效機制。

其實,對於本澳食品安全的問題,有建制派的團體日前就作出相應的調查,調查顯示,接近95%的澳門受訪者對食品安全問題表示擔心,其中最擔心的是“農藥、抗生素、重金屬、防腐劑等殘留問題”,其次,是使用添加劑的問題。有接近60%的受訪者認為目前的食品安全問題太多,令人失望。 調查顯示,一旦購買到問題食品,七成人選擇扔掉不吃,只有大約一成的人會主動找零售商要求退換。對於被整頓和澄清過的食品,有超過76%的受訪者表示可能不會再購買。 不過調查也顯示,即使受訪者仍然擔心食品安全的各個方面,但是,大多數人認為“米、面、油”以及“蔬菜、水果”仍是比較放心的食品。 有專家表示,澳門現行的食品安全法律不夠嚴厲,不足以懲戒不法者。不過也有民眾表示,澳門食品大多來自進口,單靠特區政府很難解決食品安全問題。因此,風險評估是制定食品安全標準和政策的基礎,對社會關注的食品安全問題,要及時開展優先評估,為食品安全管理提供科學依據。本澳亦可借鑒附近的方式,對於食品安全的監測,必須設定有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制定並公佈食品安全標準,負責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新原料、新品種的安全性審查。還需參與擬定食品安全檢驗機構資質認定條件和檢驗規範等。與此同時,加強人員培訓和隊伍建設;按期完成食品安全標準的清理整合工作,形成符合我國國情、與國際接軌的食品安全標準體系;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體系建設,構建覆蓋全國城鄉的技術網路;加強食品安全風險交流工作,包括食品安全相關的科普知識宣傳以及標準的解讀宣傳培訓,提高公眾的食品安全意識。只要執法到位,嚴苛的法律必能產生應有的效力。亂象並不可怕,”擲出窗外”也不是唯一選擇,只要以道德良心築牢食品安全防線,同時完善制度、規範執法,食品安全上的種種不堪,定不會成為有礙本澳門城市形象的一聲歎息。

目前,本澳雖然已經通過食品安全法,但是,對食品的安全監管中尚未建立起較為完善的食品安全應急處理制度。從現實來看,一旦發生了食品安全事故,往往是監管部門事後倉促應對,相關部門匆匆召開聯席會議,確定彼此的職責、工作分工和工作步驟。這種事後的應急處理方式已經不能及時控制原因日趨複雜的食品安全事故,也不能滿足公眾對政府高效處理此等事故的期望,更可能發生部門之間的互相推諉以及資訊溝通的遲緩與不力。建立並不斷完善食品安全應急處理機制,不僅有助於上述問題的解決,還可以加強食品安全執法部門的隊伍建設。食品安全方面的應急管理過程由三階段(事故發生前、發生中和發生後)組成,在每一個階段,都需要建立相應的應急管理機制。應急管理機制的建立應當圍繞5個主要環節進行:應急資訊收集、應急預防準備、應急演習、損害控制處理以及事後恢復。因此,需要建立應急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