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轟動全國的蔣愛珍案始末

1979年10月20日,《人民日報》發表了長篇報道《蔣愛珍為什麼殺人?》。文章詳細報道了“蔣愛珍案”的始末。當時正值“文革”結束不久,該案的社會影響之大、範圍之廣出乎人們的意料。

“三一七”事件

1972年,16歲的浙江女孩蔣愛珍隨哥哥到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八師144團落戶。兩年後她在團場醫院做了一名護理員,後來還被選為醫院黨支部委員、團支部書記,民兵排長,那時她剛剛20歲。

醫院黨支部副書記張國政,是蔣愛珍哥哥的老戰友,平日對蔣愛珍非常關心和照顧。據《人民日報》的報道,張國政在醫院中和醫師李佩華、謝世平等人早有矛盾,矛盾的來由是“文革”時的所謂“派性鬥爭”。

這年3月,蔣愛珍申請回浙江探親。動身前的17日晚,張國政到蔣愛珍住處(外科值班室),囑咐她路上應注意的事,不久就告別回家了。此事被李佩華,謝世平等人獲悉後,認為整垮張的機會到了。半夜兩點多鐘,一個護土說急用紗布搶救病人,叫開了蔣愛珍的門。蔣出門後謝世平闖進臥室四處查看。蔣愛珍回來發現了屋裏的謝世平,又看見門外的李佩華等人行蹤古怪,隨即找來了張國政。在醫院值班室,張和李、謝等人發生了激烈的言語沖突。這便是所謂的“三一七”事件。

從18日清晨開始,李佩華、謝世平等人不停地散佈流言,內容越來越豐富,細節越來越多,造成了極壞的影響。同年3月30日,144團黨委派工作組調查“三一七”事件。工作組長楊銘三過去同張國政曾因工作發生過幾次沖突。工作組開始調查後,3月17日晚的事情變得越來越複雜。據《人民日報》的報道記載,蔣愛珍當時的行動受到監視,私人信件被拆看,沒人敢接近她,漸漸出現精神分裂的症狀,經常大哭,叫喊冤枉。

8月5日,楊銘三找蔣愛珍談話,讓她“老實交代”與張國政通姦的事。楊銘三厲聲說: “這是被組織認定了的,即使至最後什麼也沒有,光憑年跟張國政的接觸,你就是跳到黃河也洗不清!”

1978年9月26日下午,楊銘三開了蔣愛珍的批判會。據《人民日報》報道記載,當時李佩華質問她:“你裝瘋賣傻!你為什麼不去死?為什麼不跳水庫?”他還宣讀了一份與謝世平共同署名的報告,要求團黨委對蔣愛珍做婦科檢查。謝世平的妻子鐘秋也在一邊惡毒地嘲笑和挖苦,有些人說了些極為下流和侮辱性的話。

悲劇發生了

從26日晚到28日,蔣愛珍分別給工作組寫了申訴書,給父母兄嫂和好友寫了多封遺書。28日,蔣愛珍得到通知:第二天要參加實彈打靶。這個消息最終促使她做了一個重大的決定。 1978年9月29日,打靶時蔣愛珍領到了步槍和子彈,她偷偷地把8發子彈裝進口袋。打靶結束後,槍支並沒有被集中收回,參加打靶的人帶著槍支往回走,在半路上,熟悉槍械的蔣愛珍把子彈一顆一顆壓進彈匣,直奔醫院。

蔣愛珍走到內科診室,看到的第一個人正是李佩華。蔣愛珍冷笑一聲,說:“李醫生,你不是想逼死我嗎?”說罷不等李佩華作出反應,舉槍便射,李佩華當即倒地斃命。蔣愛珍接著又奔外科,走到走廊時正好看到謝世平之妻鐘秋正在跟人說話,蔣愛珍又是抬手一槍。這時,李佩華的妻子戴淑芝聽見槍聲,從另一個房間裏出來,也被蔣愛珍開槍擊倒。

連殺3人,蔣愛珍身上的戾氣釋放了不少。她慢慢走出外科診室,突然撞見一個曾經參與“捉姦”的醫生,她再次開槍,此人後來帶傷逃走。此時,聞訊趕來的群眾越來越多,蔣愛珍當時並未喪失理智,不再開槍,人們把她圍了起來,相持一個多小時以後,蔣愛珍被抓。

“蔣愛珍案”的審判情況

蔣愛珍被抓捕後,其案件的審理,同樣經過了曲折的過程。案發後,張國政被認為是同謀而遭到拘留。他被關押3個月後,因証據不足被釋放。144團領導認為,蔣愛珍殺人發生在“揭批查”運動期間,她應被定為“反革命殺人”。對被殺的3個人,團黨委決定追認其為“烈土”。

1978年10月,團裏為被蔣愛珍所殺的3位“烈士”召開了隆重的追悼會。這些做法引起很多群眾不滿,這也讓此案一直處在爭議之中。

1979年10月,《人民日報》的長篇報道《蔣愛珍為什麼殺人?》徹底改變了該案的走向。

《人民日報》的這篇報道在梳理了蔣愛珍殺人案的經過後,在文章結尾談道:“蔣愛珍殺人是在被誣陷,被迫害的情況下做出來的。對蔣愛珍必須依法制裁,但是,人們普遍認為:僅此不能平民憤,必須對釀成這一慘案的有關人員(特別是楊銘三)和其他嚴重違法亂紀者,追究法律責任。”蔣愛珍在拘押期間,收到了人們寄給她的信和糧票、食品、衣物等,表現出民眾對她遭遇普遍的道義支持。

1985年,新疆維吾爾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對蔣愛珍殺人案作出終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蔣愛珍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冶權利5年。

蔣愛珍刑滿回家鄉後,被安排到離家不遠的某醫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