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高院:無人可獨霸道路

【新華社10月23日】23日香港高等法院頒發書面判詞,解釋20日頒布禁制令的理據。高等法院法官潘兆初表示,雖然基本法保障示威集會權利,但無人可以獨霸道路。

香港高等法院20日頒布臨時禁制令,禁止“佔領中環”人士霸佔旺角道路及金鐘中信大廈三個入口。

高等法院23日的判詞表示,集會人士阻塞金鐘中信大廈的走火通道及汽車主要出入口,對大廈使用者以及佔領者的安全構成危險。而在旺角的佔領者阻礙交通要道,對公眾造成滋擾,並影響的士司機生計。

潘兆初說,佔領運動規模龐大,又持續多日,影響人數太多,運動有演變成騷亂的實際風險。他表示,雖然基本法保障示威集會權利,但沒有人可以完全漠視其他市民的利益,獨霸道路。

他說,無論佔領人士自覺背後有多麼高尚的原因,都不能成為反對法庭頒布禁制令的理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