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重申黃的必須純電召

【本報訊】宏益100個的士特別准照下月6日到期,過去數月,政府一直與宏益電召的士有限公司(宏益)就的士特別准照續期展開磋商。政府強調,特別的士必須以純電召形式提供服務,作為一般的士(黑的)服務之補充,無意延續混合型特別的士服務。

宏益100個的士特別准照今年2月續期後,政府密切監察其運作,根據統計,截至9月其電召成功率及接線率只有四成多,高峰時段,僅能提供約二十部純電召的士服務,遠低於其准照數量,未能達到政府的要求。

交通事務局(交通局)稱,在磋商特別的士准照續期期間,宏益透過書面提出該公司對特別的士服務的意見,包括以「電召及站載」的形式運作、增設特定的士站等。政府認為,只要有利乘客使用服務,政府樂於支持和配合。

交通局稱,至於收取電召服務附加費的問題,雖然政府基本認同此方向,惟須廣泛聽取社會意見,考慮社會認受性、市民的承擔能力、通脹,以及是否影響其他的士服務等才可實行,不應與是次續期結合。

交通局重申,特別的士的設立是為補充普通的士服務,必須明白公眾對電召的士的需求,得直特別准照續期必須以純電召形式經營,若未能符合續期條件要求,的士特別准照將於到期後失效。政府與宏益磋商期間,同時準備後備方案,包括加快200部普通的士的發牌工作、保持與其他的士公司聯繫,以使宏益的士特別准照失效時將影響減至最小。

政府會繼續加緊分析《檢討輕型出租汽車(的士)客運法律制度》諮詢所收集的意見,開展特別的士招標前期準備工作,盡快完善特別的士的發牌制度,配合社會發展及回應市民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