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羅立文確為司長人選就是神來之筆

網絡上流傳的第四屆澳門特區政府主要官員名單中,「爆冷」的運輸工務司司長人選羅立文,倘是屬實的話,那就是在中央與崔世安共同商量甄選的主要官員提名人選名單中,最具「神來之筆」的特色,其政治及實務涵意都頗為豐富多彩。

本欄昨日曾分析認為,這是一個極為合理及理想的安排。其一,他的專業完全對口,將能勝任該職務;其二,他因出任澳門駐里斯本經濟貿易辦事處,澳門駐世貿組織經濟貿易辦事處及澳門駐布魯塞爾經濟貿易辦事處主任,已經遠離澳門十五年,與本地業界沒有利益交集或衝突;其三,他是土生葡人,符合《澳門基本法》關於葡萄牙後裔居民的利益依法受到保護及尊重的規定,有利於穩定葡裔居民的人心,凸顯澳門回歸及實施「一國兩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優勢,有利於建設「中國—葡語國家經貿發展平台」,更有利於鞏固和發展中葡關係。

這是較為粗略的分析,倘將之展開來論述,可能還有以下幾個特點:

其一,在維護中葡關係方面。眾所周知,在中葡談判中,中方在撰寫《中葡聯合聲明》的「附件一」中有關立法會的產生方式時,是準備照抄《中英聯合聲明》「附件一」有關立法會議員通過循序漸進,逐步實現普選的表述的。但卻遭到葡方的反對。葡方的理由是,一方面,在法制上,《澳門組織章程》規範立法會議員並非全部直選產生,有委任和間選議員的部分,澳門回歸後也應延續此政制模式;另一方面,在實務上,鑑於當時剛由聯合提名委員會提名宋玉生、歐安利等葡裔居民為立法會議員候選人,並借助華人社團的力量組成聯合提名委員會得以參選並當選的事實,擔心人口不多的葡裔居民,將難以透過直選進入立法會,因而希望能保留委任和間選議席,為葡裔居民參政留下迴旋空間。因而《中葡聯合聲明》「附件一」對立法會產生辦法的表述是,「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機關由當地人組成,多數成員通過選舉產生。」而《澳門基本法》則規定:「立法會多數議員由選舉產生。」

回歸後,首任行政長官何厚鏵曾經委任了戴明揚、許輝年等土生葡人為了立法會議員,等於是間接兌現了中方在《中葡聯合聲明》「附件一」中所作出的承諾,讓土生葡人也有機會透過立法會的途徑,參與「澳人治澳」。但後來可能是一方面土生葡人有了高天賜透過直選成為立法會議員,另一方面需要透過委任參與立法會的華人精英較多,「僧多粥少」而「無暇」照顧土生葡人,因而再也沒有土生葡人被委任為議員。由此,間接形成未能「兌現承諾」的狀況。據說,葡方曾透過某些途徑表達了意見,而澳門的「反對派」也籍此情況,聲稱土生葡人完全可以透過直選進入立法會,無須而且也已沒有透過委任而成為立法會議員,因而應當取消委任議席,至少也是縮減委任議席。

雖然說,何厚鏵、崔世安前後兩位行政長官都有透過向中央提名並報請白英偉為警察總局局長,及直接委任歐安利為行政會委員的方式,展現讓土生葡人也能參與「澳人治澳」工作的磊磊胸懷,但畢竟這與《中葡聯合聲明》「附件一」間接作出的承諾,是完全不同的兩回事。倘在組建第四屆特區政府的領導班子時,在白英偉因受「十五年紅線」的限制而未有獲得再次提名(據說他已於月前提出退休申請)的情況下,在「主要官員」的序列中,減少了一位土生葡人,就將對土生葡人的參政形成「雙重損失」。而提名羅立文出任位階比警察總局局長較高的運輸工務司司長,就可在一定程度上,消弭這一遺憾。實際上,司長的「含金量」比委任議員更大。

盡管中國政府已經恢復對澳門行使主權,亦即結束了葡國對澳門的殖民管治,但從歷史也從現實看,都與英國之於香港不同。實際上,英國統治香港是透過堅船利炮及不平等條約而實現的;而葡國則是以賄賂等「軟手段」來逐步佔領澳門的,且沒有不平等條約。在現實上,澳門回歸後,葡國並沒有干預澳門內政,也沒有試圖透過葡裔居民從事對抗特區政府的活動;這與英國干預香港內政,並在香港政客中千方百計培植其「代理人」的做法,完全不同。

既然這樣,就更宜在澳門的「一國兩制」事業中,展現中葡友好的形象,更為凸顯「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正義性。而崔世安向中央提名並報請中央任命羅立文出任澳門特區政府運輸工務司司長,就是這一良好意願的具體體現。

其二,在實務方面。這可分為兩個方面分析。一方面,羅立文不但是在專業方面可以弼助崔世安,而且也因為羅立文曾在回歸前的立法會,與崔世安是議員「同事」關係,而彼此熟悉甚至關係良好,因而將會合作愉快。其實,早在崔世安二零零九年首次當選行政長官時,當時的葡文《澳門今日》就爆出,他將提名羅立文出任運輸工務司司長。但後來在面對「反對派」超乎平常的訐擊之下,為了穩定政局,而沒有實施通常的「政務官與首腦共進退」國際慣例,而是繼續使用原來的主要官員,因而放棄了提名羅立文的計劃。現在提名羅立文,只不過是真正實施五年前的計劃而已。

另一方面,羅立文雖然是土生葡人,但對中國的政治,及澳門回歸前的過渡期事務頗為熟悉。實際上,羅立文早就參與了澳門回歸的政治活動,在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任命的澳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的二十名澳門委員中,有兩位是葡裔居民,其中宋玉生是右傾的代表,黎祖智是左傾的代表。黎祖智出任政務司後辭職,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委任羅立文接替黎祖智。因此,在《澳門基本法》頒布後,他是澳門基本法協進會理事。後來,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成立澳門特區籌委會,也任命了羅立文為委員。當然,由於他是葡裔居民,因而葡方也對他委以重任,除了任命他為土地工務運輸司司長(即現局長)、土地委員會主席、交通高等委員會主席及文化、體育委員會成員,澳門機場公司行政委員會成員等職務,以及第四、五、六屆立法會官委議員之外,還委任他為中葡土地小組葡方代表成員。可說是政治經驗豐富。回歸後,他在出任澳門駐里斯本經濟貿易辦事處,澳門駐世貿組織經濟貿易辦事處及澳門駐布魯塞爾經濟貿易辦事處主任的十五年間,與中國駐歐盟、比利時及葡國的大使,也有良好的互動。

因此,羅立文是出任運輸工務司司長的最佳人選。倘他果獲崔世安提名並報請中央任命的話,那就是屬於「神來之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