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通脹逾百分六

【本報訊】統計暨普查局自今年10月開始,公佈以2013年10月至2014年9月為基期的消費物價指數。以新基期編制的2014年10月綜合消費物價指數為102.67,按年上升6.18%,升幅主要由住屋租金及外出用膳收費上升帶動。

與去年10月比較,升幅最明顯的大類為住屋及燃料(+12.47%)和食物及非酒精飲品(+5.95%),主要是租金及水果價格上升,以及外出用膳收費上調所致;而通訊價格指數則按年下跌0.15%。今年10月甲類(102.76)及乙類(101.91)消費物價指數按年分別上升6.69%及6.06%。

10月綜合消費物價指數按月上升0.49%。冬季新裝應市及租金上漲,導致衣履和住屋及燃料的價格指數按月分別上升2.78%及1.14%;香煙及汽油價格下調,令煙酒及交通價格指數分別下跌0.88%及0.37%;此外,蔬菜及石油氣價格和旅行團收費回落亦紓緩部分升幅。甲類及乙類消費物價指數按月分別上升0.51%及0.48%。

至今年10月為止的十二個月,綜合消費物價平均指數較前一期上升6.03%,住屋及燃料(+11.81%)和食物及非酒精飲品(+6.17%)指數升幅較大;通訊價格指數則下跌0.60%。甲類及乙類消費物價平均指數分別錄得6.55%及5.93%的升幅。

今年首十個月綜合消費物價平均指數按年上升6.09%,甲類及乙類消費物價平均指數按年分別上升6.60%及5.98%。

2013/2014年為基期的消費物價指數是根據2012/2013住戶收支調查結果而進行修訂的。與前一個基期比較,由於住戶在住屋租金及購買汽車的開支增加,令住屋及燃料和交通兩個大類的權數上升,而食物及非酒精飲品大類的權數則有所下降。新基期的甲類消費物價指數反映約50%住戶,其每月平均開支在10,000至29,999澳門元之間;乙類消費物價指數反映約30%住戶,每月平均開支在30,000至54,999澳門元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