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冀警設專隊處理家暴案

【本報訊】有團體認為,前線警員難以靠受害人當時的表面傷痕判斷家暴和精神虐待程度,希望當局設立警務人員和社工合作的專門隊伍處理家暴案。

行政會完成《家庭暴力防治法》法案的討論,並提交立法會審議。家暴法立法關注組召開記者會,就法案提出意見。

關注組發言人何穎賢指出,前線警員難以靠受害人當時的表面傷痕判斷家暴和精神虐待程度,希望當局設立警務人員和社工合作的專門隊伍處理家暴案。關注組又希望當局釐清法案對家暴的定義。

對於家暴法案中未有涵蓋同性同居關係,同志權益關注組織“澳門彩虹”發言人周庭希表示,家暴法更大的作用是保護受害人,他稱參考台灣和香港有關定義,同性同居關係亦被納入相關法律,他促請當局保障同性伴侶關係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