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檢討扶貧措施 食物銀行每年續期

【本報訊】明愛承辦短期食物補助服務,即食物銀行至今3年多,有逾萬人次申請。明愛總幹事潘志明認同服務須每年檢討,但認為服務期應訂在2年或以上,而非每年續期,這對受助者和提供服務的機構都有利。

社工局長容光耀稱,明愛承辦食物銀行續期1年,是因為今年開始會檢討各項扶貧措施,包括食物銀行、社區輔助就業計劃和積極人生服務計劃。他稱,2016年將檢視扶貧措施的成效。

新一期的食物銀行服務,合資格申請者每天的食物資助由36元調升至3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