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社遞交社工認證意見書

【本報訊】新澳門學社昨日到社工局遞交社工專業認證註冊制度意見書,主張社工專業委員會官方委員少於一半,其餘由社工互選產生,以體現專業自主。

新澳門學社表示,雖然澳門基本法規定,政府可對專業制度制定評審和頒授專業和執業資格辦法,但學社質疑有關安排的公平合理性,認為應改變制度,以利未來其他專業制度的訂立。

新澳門學認為,諮詢文本未能體現社工權責均等,獎懲相符原則,亦無提及完善社工福利保障的安排,未能展現投身社工行業的誘因和前景,應加入相關的條文。

學社建議專業委員會的組成:1. 多數委員由註冊社工(下稱:社工)以一人一票方式直接互選產生,官方委任委員少於一半,確保專業自主性,體現委員會認受性和政府放權民間專業群體的決心;2. 若首批社工未誕生而導致首屆委員會多數委員無法由業內直接互選產生,首屆委員會須為臨時過渡性質,任期不超過兩年,工作內容僅限於完善註冊制度和協助首批社工完成註冊;3. 委員須獲得社工專業認證並具有執業資格,以確保委員會的運作具足夠專業知識及前線服務經驗;4. 委員會的組成應包括社工服務受眾,均衡各持份者的參與,令委員會運作全面接受社會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