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監獄挾持案“英雄”被記大過並調職

【中新社臺北2月27日電】臺灣“法務部”26日晚公佈高雄監獄挾持案23人懲處名單。其中,原典獄長陳世志、副典獄長賴政榮、戒護科長王世倉3人被查明有嚴重疏失,各記一大過並調職。

2月11日,高雄監獄發生6名服刑人挾持人質案;經14小時對峙,這6人飲彈自盡,陳世志、王世倉兩名人質平安獲釋。

據中央社、《中國時報》報導,此前外界認為陳世志是自願替換人質而遭挾持,但“法務部”調查發現,陳世志在案發時沒聽到警鈴,30分鐘後才赴監獄戒護科處理,反遭6名服刑人對空鳴槍後挾持,並非自願,更不是英雄。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26日晚表示,事件發生後30分鐘內,陳世志渾然不知監內發生重大事故,足見領導統禦無方,指揮系統失能,未能掌握囚情,貽誤處置先機,釀成重大戒護事故,顯然不適任矯正機關首長職務。“法務部”對陳世志記一大過,調整為“矯正署”組長。

陳明堂指出,副典獄長賴政榮錯估情勢,未能掌控狀況或妥適調派支援警力化解危機,導致槍械子彈遭劫,衍生重大戒護事故,記一大過,調整為“矯正署”專門委員。戒護科長王世倉未依規定向典獄長通報,也未迅速調配警力制止受刑人破壞械彈室,導致受刑人取得武器並輕易挾持典獄長,不適任戒護科長職務,調整為明陽中學總務主任。

目前本案共有23人受到懲處。“法務部”指出,高雄監獄諸多人員存在誤判情勢發展、不當指揮調度、欠缺協調功能、對外發言失當等多項嚴重疏失。

27日的《聯合晚報》臺灣媒體認為,雖提出懲處名單,“法務部”第二份調查報告仍留下了諸多疑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