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發揮政協港澳委員的雙重積極作用 充分發揮政協港澳委員的雙重積極作用

全國政協十二屆全國政協三次會議將於今日開幕。包括港澳委員在內的各個界別的委員,已經陸續抵達北京出席會議,履行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的職能和任務。在去年圍繞全面深化改革廣泛凝心聚力,通過集體學習、視察調研、討論交流,尋求最大公約數、匯聚改革正能量,推動所聯繫成員和界別群眾理解、支持、參與改革,拓展政協協商民主的廣度和深度,及首次將黨風廉政建設列為議題的基礎上,在今年的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開局之年,進一步強化民主監督職能,有計劃、有題目、有載體、有成效地履行職能。尤其是配合好習近平主席提出的振奮人心的「中國夢」的奮鬥目標,及「四個全面」的戰略佈局,還有反腐敗的鬥爭,和「一帶一路」對外戰略部署。

對全國政協及地方各級政協的港澳委員而言,除了是履行好上述的職能任務之外,還要充分發揮雙重積極作用,就是在其所在的港澳地區也充分發揮政協委員的積極作用。習近平主席在全國政協港澳臺僑外事專委會的一份調研報告中批示指出:「港澳政協委員人才濟濟、群英薈萃,是愛國愛港、愛國愛澳的重要力量。要根據形勢發展的需要,為他們在特區和內地更好發揮『雙重積極作用』創造條件、提供幫助,鼓勵他們為維護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和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多做貢獻。」習近平主席所指「雙重積極作用」的含義,一是在內地為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發揮積極作用,二是在港澳地區為維護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發揮積極作用。為此,前任國家主席胡錦濤二零零九年在慶祝人民政協成立六十周年大會上的講話中,明確指出要支援港澳委員在香港、澳門社會政治事務中發揮積極作用,鼓勵他們為國家發展獻計出力。全國政協前任主席賈慶林也在其任期最後幾年的政協常委會工作報告中,多次強調要支持和鼓勵港澳委員在港澳經濟、政治和社會事務中發揮積極作用,為促進港澳長期繁榮穩定和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多作貢獻。為此,中央有關部門要求包括二百多名全國政協港澳委員在內的五千多名內地各級政協的港澳委員,通過政協組織的凝聚和自身不斷地鍛煉,成為港澳特區維護「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的鮮明「旗幟」,壯大和整合特區愛國力量的中堅「骨幹」,推動港澳經濟升級轉型的重要「表率」和促進港澳人心回歸的「引領」力量。

在中國政府先後對香港、澳門恢復行使主權之後,港澳兩特區全面貫徹基本法,嚴格執行「一國兩制,港(澳)人治港(澳)」、高度自治方針,保持及維護了兩特區的繁榮穩定,並在社會各界別中都湧現了大批愛國愛港(澳)愛鄉的先進人物,成為建制派中的主力軍。其中一些在政治上有影響、在社會上有地位、在經濟上有實力、在學術上有造詣,而且年齡也適當的人士,經中聯辦或內地各地統戰部門推薦,獲全國政協或地方各級政協邀請出任委員,並在這個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的廣闊政治舞臺上,積極發揮自己的專長和作用,為當地社會政治和經濟文化建設建言謀策,並作為當地與港澳密切聯繫的橋樑,促進內地各地與港澳兩特區的互動互補,共同發展。

而全國政協和地方各級政協的港澳兩特區的委員,在港澳兩特區也充分發揮了政協委員的積極作用,旗幟鮮明地維護「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支持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依法治港治澳、依法施政、依法行政,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的利益,維護長期保持香港澳門繁榮穩定的利益,反對和遏制外部勢力干預香港澳門的行為,與抵觸和反對「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的人和事作堅決鬥爭,為「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的順利實施「保駕護航」。他們在特區的重大政治活動如「二十三條立法」、「政制發展」、行政長官選舉和立法會、區議會選舉中,充分發揮模範作用並成為中流砥柱,為推動「一國兩制」成功實踐和維護特區繁榮穩定作出貢獻。尤其是在去年香港特區的反「佔中」鬥爭,澳門特區的反「民間公投」鬥爭,還有行政長官選舉等重大政治活動中,全國及地方各級政協的港澳委員,都分別積極參加了簽名、座談會、遊行等活動,並撰寫說理批判文章,起到了很好的效果,使得與「反對派」的鬥爭取得了重大的勝利。

為了進一步壯大和整合特區愛國力量的中堅「骨幹」,充分利用人民政協的優勢,高舉愛國主義的旗幟,促進愛國愛港愛澳力量的發展壯大,加快「人心回歸工程」的進度,建議中央相關權責部門認真研究,適當增加全國政協及地方各級政協的港澳委員的比例名額,注意吸收在反「佔中」、反「民間公投」鬥爭中湧現的積極人士,尤其是年輕一代,參加全國政協或地方各級政協的工作。與此同時,開放更多的內地各地地級市及自治州政協,以及縣區一級的政協,設置港澳特邀委員界別,或以對外友好等界別,邀請當地在港澳兩特區中的鄉親,或是關心和支持當地建設的港澳居民,出任其委員。這也是在些地州、縣區與港澳兩特區之間架起聯繫橋樑,可以起到招商引資及引介慈善事業的作用,促進當地的經濟和社會建設。

另外,還可將沿海一些省級及地級政協單位設立並聘請特聘委員的模式,推廣到全國政協和各地各級政協去,設置及邀請特聘委員,以這種不佔名額,不受年齡限制,不受戶籍地法律限制(如台商),不受國籍限制(如海外華人)的方式,聘請那些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人民政協工作,有社會責任感,能廣泛聯繫港澳鄉親的港澳居民,或是本專業的領軍人物,有較強的參政議政能力和文字水準,具備政協委員條件,但因各種原因而未能安排的港澳兩特區中的港澳居民,及關心和支持當地建設的港澳居民,出任全國政協和地方各級政協的特聘委員,並向他們賦予參加政協和相關專門委員會的會議、調研、視察、考察、聯誼等活動,向政協提出意見和建議,通過相關專門委員會提交提案、反映社情民意資訊的權利和職責,以使人民政協的工作能更好地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需要,充分發揮全國政協和地方各級各地政協的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職能作用,並能盡量團結更多的港澳鄉親及關心和支持當地建設的港澳居民。在為當地的政治、經濟、社會、文化建設建言謀策的同時,也進一步壯大港澳的愛國愛港愛澳愛鄉隊伍,讓他們也能充分發揮雙重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