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昨日細則性通過修改勞動關係法,不合理解僱員工補償的月薪上限提升至2萬元。
立法會通過修改《勞動關係法》的條文規定,計算僱主不合理解僱員工補償的月薪上限由 1.4萬元提升至 2萬元,每2年檢討,按當時的經濟發展情況調整,考慮的因素包括通脹、失業率、營商環境及僱主承受壓力等。
關翠杏、林香生與李靜儀三議員發表聲明表示為免解僱賠償上限原地踏步,我們以“袋住先態度投贊成票。勞工法容許僱主無需合理理由,可以補償方式解僱員工,很明顯這筆補償對突然無故被解僱的員工十分重要。但勞工法第七十條第三款和第四款所設有的上限對打工一族而言非常不公平。
他們認為,透過法律設定解僱賠償上限,令員工無法按照其實際工資和年資全數計算賠償,是明顯對無過錯突然被炒的僱員最無情、最不合理的剝削。他們促請政府早日訂定修改《勞動關係法》的具體時間表,取消該法第七十條第三款和第四款所設有對打工一族非常不公平的限制。
立會將擴大輔助部門編制
立法會全體會議昨日還細則性通過修改立法會組織法,設立綜合事務廳及資訊暨刊物廳2個廳級部門,以及轄下的5個處級部門,在人員編制中新增共33個職位。
另外,全體會議還通過2014財政年度立法會管理帳目議決案,以及2015財政年度立法會第一補充預算議決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