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安琪認為 選舉宣傳兩周足夠

【本報訊】議員梁安琪認為立法會選舉宣傳期維持 2星期已經足夠。

修訂立法會選舉法將於明年初公開諮詢,檢察院曾建議將宣傳期延長至 4星期,避免偷步宣傳。梁安琪認為現任議員工作已有作用,宣傳期不需太長,但對新參選的候選人則可能會時間不足。她稱宣傳期長與短對她並非很重要。

被問及當競選組別有成員涉及賄選,應否影響同組當選人的資格,梁安琪認為應清楚說明所涵蓋的罪行。

另外,澳門行政公職局預計明年進入選民登記高峰期,將在新建的屋苑開街站,為有需要的市民登記或更改地址。公職局認為選民登記自助服務機使用率理想,正在物色新地點擴展選民登記服務。

根據選民登記冊資料顯示,截至去年年底,全澳約有 28.2萬多名選民,按年增加不足 0.5%。按年齡層統計,新登記選民中以 18至 29歲最多,佔超過半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