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與聯合國:站在歷史新起點上

習近平主席首次亮相聯合國舞台,將為國際關係發展提供新理念,開闢新願景

今年是聯合國成立70周年,70年來聯合國在維護國際和平安全、推動共同發展和促進人權方面做出了突出貢獻。當前,聯合國面臨新老問題交織的挑戰,加強聯合國成為國際社會共同的政治意願。隨著中國對聯合國事務的參與曰益全面深入,中國與聯合國合作夥伴關系不斷發展。

在結束對美國的國事訪問後,習近平主席于9月26日至28日出席聯合國成立70周年系列峰會。在峰會上,習主席首次全面闡述以合作共贏為核心的新型國際關系理念,系統提出打造人類命運共同體的具體路徑,將為國際關系發展提供新理念,開辟新願景。

聯合國70載成就卓越

聯合國是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取得勝利的產物。70年前,世界人民首次以可信的方式組織起來,以聯合國為舞臺進行有利子集體安全的頂層設計,誓言“維持國際和平與安全”和“促成國際合作”。

《聯合國憲章》把防止世界大戰作為首要任務,把促進國際合作、發展各國之間和平相處的友好關系作為崇高目標,同時對尊重基本人權和自決原則給予極大的關注,其倡導的主權平等、不干涉內政、和平解決爭端等基本原則深入人心,奠定了當代國際秩序的基石,確立了當代國際關系的基本准則。

作為當今國際社會最主要的多邊國際組織,聯合國是維持和平、促進發展、推動解決全球問題的核心機構,是組織和實施國際集體行動並提供合法性的主要來源。

一方面,聯合國的自身系統包括聯合國大會、安全理事會、經濟及社會理事會、託管理事會、國際法院和秘書處六大機構,以及被稱為方案、基金的多個附屬機構,這些機構每年召開各層級的會議,所達成的共識,發表的宣言和簽訂的協議,為維護和平、促進發展和推動解決全球性問題提供了一種可供參考的制度安排。聯合國推動建立了糧農組織、教科文組織、世衛組織、國際海事組織、國際民用航空組織、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世行集團等十餘個專門機構,幾乎覆蓋了全球陸事務的方方面面。

另一方面,聯合國還與區域組織、民間社會團體、慈善基金會和跨國公司等眾多夥伴協作,並與全球多個非政府組織建立咨商關系,為更多非國家行為體的參與提供了空間。可以說,聯合國當之無愧是實踐多邊主義的最佳舞臺,是最具代表性的世界性集會場所,是各成員國最重要的國際講壇。

70年來,聯合國為世界秩序的建立提供了極為重要的價值指引和制度安排,在維護國際和平安全、推動共同發展和促進人權方面發揮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在維護世界和平方面,聯合國建立了止戰維和的保障機制。聯合國授權安理會擔負起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的主要責任,規定強制行動由安理會授權,用集體安全機制替代傳統的軍事結盟,取代了過時的叢林法則。明確各國主權平等,內政不容干涉,確保領土完整,倡導和平解決爭端,禁止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脅,以集體合作消除安全威脅。這些基本准則符合世界各國人民的根本利益,在70年後的今天仍然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為維護世界的穩定與安寧發揮著不可或缺的作用。聯合國還向世界動亂地區派遣維持和平特派團和觀察團,通過國際協調、預防性外交及其他行動制止了多起地區沖突,包括塞拉里昂、利比裏亞、布隆迪、蘇丹和尼泊爾沖突等等。

在促進發展方面,聯合國專門設立了一系列機構,包羅幾乎所有關乎社會經濟和文化生活的各個方面,並在世界各地開展工作。聯合國開發計劃署在100多個國家駐有王作人員,進行著減少貧窮、促進治理、處理危機和保護環境的項目。聯合國兒童基金會主要從事兒童保護、免疫接種、女童教育和防治愛滋病的工作。貿發會議幫助發展中國家為發展目的最充分利用其貿易機會。世界銀行為發展中國家提供貸款和贈款,並在100多個國家支持了l萬多個發展項目。

在維護和促進人權方面,自1948年聯合國大會通過《世界人權宣言》以來,聯合國幫助制定了幾十項有關政治、公民、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的全面協定。70年來,世界各地舉凡有災害、瘟疫、戰亂等造成飢荒和貧困的地方,都有聯合國救援機構的身影。聯合國對於非殖民化的推動,也取得令人矚目的成就。

聯合國改革步履維艱

聯合國改革不是一個新問題,而是貫穿於聯合國整個歷史的老問題。20世紀90年代以前,聯合國的改革基本上屬于程式性範疇,並未觸及聯合國的基本結構以及如何應對新形勢和新挑戰等重大原則問題。冷戰結束後,兩極格局解體,國際形勢變化迅猛,聯合國改革的必要性和緊迫性曰漸突出。

其一,客觀上,國際形勢發生深刻、複雜的變化,凸顯出聯合國在機構設置和應對上的不足。

首先是國際社會面臨的安全形勢和任務發生了巨大變化。表現在大量非傳統安全問題的湧現,國際恐怖主義肆虐、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擴散、貧富差距、環境惡化、傳染病、有組織跨國犯罪等諸多全球性挑戰,與冷戰期間的主要威脅大不相同。聯合國對這些問題給予了極大關注,投入了大量人力和物力,但總體而言仍然缺乏一整套合理有效的應對機制。

其次是發展問題的重要性和複雜性更加突出。經濟全球化快速發展,在促進世界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同時,進一步拉大了世界各國的貧富差距。聯合國“千年發展目標”並未完全實現,各個地區和國家的進展很不均衡,存在巨大差距。繼續向貧困國家提供援助、幫助其實現可持續發展,加強發展中國家在國際經濟事務中的平等參與權與決策權,改革和完善國際金融體制,建立和健全開放、公平的多邊貿易體制等,是聯合國在發展領域亟待解決的問題。

再就是聯合國自身存在一些體制性的弱點。聯合國建立於70年前,其結構和運作方式與當前形勢和挑戰存在一定距離,出現了機構重疊、職責重複、效率偏低等現象。如聯大討論的議程,內容包羅萬象,重點不突出,一些國際社會普遍關注的重大和熱點議題往往得不到優先討論;安理會缺乏廣泛的代表性,發展中國家在安理會的代表性嚴重不足;經社理事會“存在感”不強,有時落到全球經濟和社會治理的“邊緣地位”;託管理事會已完成歷史職能,成為“有名無實”的機構。

其二,主觀上,由於不同的主權觀、安全觀、發展觀、人權觀,各國在面臨的主要威脅和聯合國的應對方式等問題上存在分歧。

一是聯合國“集體安全體系基礎發生動搖”。2003年3月,美國不顧國際社會的強烈反對,繞開聯合國單方面發動了伊拉克戰爭。這使得以維護世界和平與安全為首要職責的聯合國遭到成立以來最嚴重的沖擊,國際社會對聯合國集體應對共同威脅和挑戰的信心“遭到破壞”。有些學者甚至據此認為聯合國已經衰落,提出“聯合國過時論”、“聯合國作用有限論”等,斷言聯合國如不進行徹底改革和重組,將重蹈國聯覆轍。但更多學者認為,聯合國依然是管理協調全球事務最重要的機構,其作用不應被削弱而應進一步加強。

二是對冷戰後全球和平與安全面臨的威脅理解不一。一些西方國家認為,恐怖主義和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擴散是主要威脅。但發展中國家更多地關心發展和消除貧困問題,認為貧富差距、傳染病、愛滋病、內戰、地區沖突、環境惡化等問題是當前更直接的威脅。

三是如何應對世界和平與安全面臨的威脅問題上存在分歧。分歧集中體現在:國家是否有權為先發制人而使用軍事力量,對緊迫威脅採取自衛行動;國家是否有權為預防目的而使用軍事力量,對潛在威脅或非緊迫威脅採取自衛行動;以及國家是否有權或有義務,為保護目的使用軍事力量,以使其他國家的公民免遭滅絕種族或類似罪行之害。

由此可見,聯合國改革實屬必要,但改革之路並非坦途。改革是聯合國的“重塑”過程,既涉及到聯合國未來的發展方向,也涉及到各成員國的切身利益,各國都在充分展示其實力和影響,使改革朝有利於自己的方面發展。更為重要的是,冷戰後的聯合國改革被賦予了新的內涵,將改革與建立世界新格局和國際政治經濟新秩序緊密地聯系在一起。不同於前凡爾賽與雅爾塔體系的形成,當前新舊格局的轉換和國際新秩序的建立不是以戰爭為契機,而是建立在以和平方式結束冷戰的基礎上。這一特殊的方式決定了聯合國改革的長期性和漸進性特點,也是聯合國改革之所以步履艱難的主要症結所在。

中國與聯合國合作夥伴關系不斷發展

中國是聯合國的創始國,安理會五個常任理事國之一,為世界反法西斯戰爭的勝利做出了重要貢獻。但是,中國與聯合國的關系卻經歷過一個曲折、複雜的發展過程。

中國是聯合國的創始成員國。1942年1月,中國政府代表在標志著反法西斯統一戰線形成的《聯合國家宣言》上簽字。1943年10月,中國參加莫斯科會議並簽署關于建立普遍性國際組織的《普遍安全宣言》,開始參與聯合國創建工作。1945年4月聯合國制憲會議在美國舊金山召開,中國作為創始國參加並簽署《聯合國憲章》。

新中國為恢復在聯合國合法權利進行了不懈鬥爭。194-9年11月15曰和1950年1月8日,周恩來總理兩次致電聯合國秘書長和聯大主席,要求以新中國取代“中華民國”席位。但美國接連操縱聯合國通過涉華決議,並以“延期討論”為藉口,擱置中國代表權問題。中國積極與亞非拉新獨立國家發展關系,為恢復聯合國席位爭取外交支持。

1971年10月25日,聯大以壓倒性多數通過第2758號決議,決定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的一切合法權利。中國陸續參加聯合國開發計劃署、環境規劃署、貿發會議、糧農組織、教科文組織等機構。但由於意識形態分歧、外交經驗匱乏等因素,中國參與聯合國並不充分,整體影響力有限。如對聯合國維和行動持“三不政策”,即不參與、不投票、不分攤費用;不參加世界銀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不接受聯合國機構對華貸款;對與中國外交原則不符的裁軍、人權等問題,不參加投票或投棄權票。從1971年11月24日到1976年12月22曰,安理會的158次表決中,中國有46次未參加投票,占29%,居各常任理事國之首。

1978年啟動的改革開放是中國與聯合國關系的重大轉折點,中國的聯合國外交進入全方位時期,開始參與到經濟、社會等各領域。

經濟上,積極參與多邊機構。1980年,中國成為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世界銀行理事國,後陸續加入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條約、國際農業開發基金,為恢復關貿總協定的締約國地位做出努力。1979-1983年,從聯合國開發計劃署、人口基金等機構接受2.3億美元援助。中國從這些國際組織獲得了大量的技術、知識和資金,開始利用國際規則維護和拓展自己的利益。

政治和安全上,中國1982年開始承擔聯合國維和費用,1984年全面闡述對維和行動的原則立場,1988年加入聯合國維和特別行動委員會,1990年首次參加維和。1980年起參加聯合國裁軍談判。1983年派出裁軍事務大使,1986年在聯大提出“核裁軍”、“常規裁軍”兩個提案,並採取一系列實質性裁軍行動。

人權事務上,中國自1981年起成為人權委員會成員國,參與國際人權法律文書的起草和制定工作;支持關于實現發展權問題的全球磋商;簽署、批准並加入《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等7個國際人權公約。

越來越重要的中國角色

冷戰結束後,經濟全球化和世界多極化深入發展,中國開始全面、深入參與聯合國維和、發展、人權、裁軍、環保等各領域活動,發揮“負責任的大國”作用。

在安全領域,積極參與裁軍和維和行動。在原裁軍150萬基礎上,2003年宣佈裁軍20萬並於2005年底完成。簽署並批准《核不擴散條約》《全面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全面禁止核試驗條約》。在維和問題上,迄今已參加24項維和行動,累計派出維和官兵3萬余人,建立了較為完整的維和培訓體系。

在經濟領域,積極落實聯合國《千年發展宣言》,成立中國國際扶貧中心,宣佈給予同中國建交的39個最不發達國家部分商品零關稅待遇,免除49個最不發達國家和重債窮國債務。

在人權領域,積極參與人權理事會建章立制,開展國際人權對話與交流,主張以公正、客觀和非選擇性方式處理人權問題,在國別人權、人權機構改革、發展權、消除種族歧視等問題上支持發展中國家。

從聯合國的“門外漢”變為真正的“局內人”,中國在參與聯合國的理念與實踐上有諸多突破與創新,顯示出中國對聯合國的外交日趨成熟與務實,也表現出中國尋求合作共贏、敢於維護國際公平正義的責任和擔當。

一是始終重視維護《聯合國憲章》。切實遵循《憲章》的宗旨和原則,將《憲章》視為聯合國行動的合法性來源。中國倡導的“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是對《憲章》各項原則的重申和發展,對實現《憲章》宗旨產生深遠影響。

二是始終重視維護發展中國家權益。中國支持聯合國在解決發展中國家沖突中發揮建設性作用,同時堅持主權平等和不干涉內政原則,不鼓勵對成員國輕易實施制裁和使用武力。主張發達國家落實對發展中國家援助的承諾,通過南北對話、南南合作,建立公正、合理的經濟秩序。

三是日益突出履行大國責任。在傳統的和乎與安全領域,中國是安理會常任理事國中派出維和人員最多的國家,致力於發揮政治優勢避免沖突升級,尋求和平解決方案。在防擴散領域,中國在“伊核”、“朝核”問題上發揮積極協調和引導作用。在扶貧、可持續發展等領域,中國提前實現聯合國千年發展目標中貧困人口減半的目標,成為國際扶貧實踐的典範;提出“人類命運共同體”和“一帶一路”倡議,促進更多發展中國家經濟發展,為2015年後全球發展議程注入動力。在氣候變化問題士,中國宣佈到2030年二氧化碳排放達到峰值,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提高至20%左右,為全球氣候治理注入“正能量”。

70周歲的聯合國,站在歷史的新起點上,承載著人類的信念和希望。有理由相信,未來的聯合國將不負眾望,繼續以維護世界和平和促進普遍發展為己任,通過務實漸進的改革增強應對新挑戰的能力,在新的歷史進程中發揮出更大作用。中國一直積極支援聯合國的工作,中國也將更有意願和能力在維護世界和平、促進共同發展、加強全球治理方面發揮更大作用,作出更大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