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糾紛外勞遞信求助 勞工事務局稱依法處理

【本報訊】過百名在路氹城永利皇宮地盤工作的外勞昨日到澳門中聯辦遞信,投訴被分判商強逼簽署加班協議。

有工人表示,已拒絕開工 10天,原本連加班的上班時間是 12小時,超時工作是每小時 110元,現在公司要求簽署自願加班工作,加班費時薪是 60多元,不合理。

自稱是外判商的代表到場了解情況,他表示公司只要求工人自願簽署加班協議,工人若不簽加班協議就由得工人不加班,加班費符合本澳法律。

約130名建築外勞昨日就勞資糾要求勞工事務局協助,事件涉及約200名建築業外勞,工人於10月26日已前往勞工局求助,局方隨即立案處理。局方稱,部分工人要求法律規定以外的其他補償,局方解釋有關法律規定,部分工人不合作,影響個案跟進和局方正常運。

勞工局呼籲工人保持理性,表示局方會繼續依法定程序,不偏不倚跟進工人的訴求,保障工人的合法權益。勞工局重申勞資雙方須履行法定義務,僱主必須確保工人合法權益,僱員也不得無理拒絕工作,希望勞資雙方互諒互讓,配合政府執法,勞工局會繼續促使雙方和諧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