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海帆冀今年內安排 譚偉文復於民署工作

【本報訊】民政總署管委會前主席譚偉文等 4人涉嫌瀆職獲判無罪,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表示,若接下來的紀律程序進展順利,希望可在今年內安排涉案同事的工作。

陳海帆表示,樂見法院有公正判決還譚偉文等人一個公道,但因法院判決未轉為確定性判決,對方當事人亦有權利要求法院對案件作解釋和澄清,事件完結後會盡快安排他們的工作。

陳海帆稱,譚偉文的職位編制在民署,之後的工作將在民署,詳細情形,要待司法程序和紀律程序完結才有答案。

譚偉文原職是民政總署顧問高級技術員,他與民署 3人於 2013年捲入涉嫌瀆職案及涉嫌違紀,譚偉文被勒令防範性停職,並不獲續任民政總署管委會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