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運輸工務司長昨日列席立法會辯論明年度運輸工務施政方針,有議員敦促治理水患、交代整治鴨湧河進展、南灣湖司法機關大樓興建進展與收回閒地、流動電信收費、房公共屋興建進度的等民生工作。
議員陳虹要求解決每逢雨季居民面對的水患問題,交代整治鴨湧河的計劃進展,同時建議政府研究建設大型地下停車場和倉儲式停車場,以及採取措施控制車輛增長。
收地不能一刀切
議員梁安琪認為,政府收回閒置土地的政策是對的,但不能忽視客觀問題,不能一刀切。她促請透過優化法律和推出相應措施處理土地回收問題。
議員關翠杏質疑當局不提直接控車,她稱,縮短驗車年期只是加快換車密度,只有全面落實控車,優化步行環境、提升巴士營運效率、完善的士管理、推動分區校車集體接載和動彈性上班才可理順交通問題。
議員蕭志偉認為,大型項目土地批給 25年到期的問題可透過優化土地法解決,或參考房地產中介法採取的過渡規定,總比透過仲裁更理想。他又關注實施澳門單牌車進出橫琴後,蓮花口岸的容納量。
應法、理、情保民權益
議員施家倫認為海一居個案,有擔當的政府除強調依法施政外,亦需在法理情上盡力保障市民的權益。他要求當局說明城市總體規劃如何配合本澳發展“一中心一平臺”和經濟適度多元。
議員梁榮仔要求政府交代涉及在南灣湖 C2地段興建司法機關大樓進展,並交代預留土地建公務員宿舍情況。
議員唐曉晴稱,土地法的修法精神是因世紀大案,議員同意限制行制當局權力,減少自由裁量權,但不是把土地法改為“充公法”。他稱,本澳是資本主義社會,不應土地批出 25年期,20年不准興建,到期便充公,這有請君入甕之嫌。他稱,他本人堅持資本主義基本價值,卻換來偏幫發展商的駡名,但他會繼續堅持。
盼土地法訂過渡條文
議員馬志成敦促政府設身處地考慮海一居小業主的心情,他稱有議員建議土地法訂立過渡條款,處理過去遺留的土地問題,希望當局研究。
議員陳亦立認為,本澳流動電信收費仍處於較高水準,應加強監督。他又關注航海學校如何培養專業海事人員,配合未來水域管理需要。
議員吳國昌要求說明未來公屋規劃,包括明年會否有新一輪經屋分配,以及可否完成 2013年社屋輪候戶上樓和開展新一輪社屋申請。他又要求開展填海新城 “澳人澳地”的法制建設。
公屋輪侯能計分排序
議員區錦新認為,社屋為主經屋為輔是錯誤政策,因兩者對象不同,不能分主次,經屋亦因此取消計分排序輪候,但本澳公屋資源不足,更應計分排序輪候,令居民安心。
議員鄭安庭形容海一居處理方案是小業主的晴天霹靂,他稱,事件最大受害者是小業主,作為負責任政府,即使土地收回的決定正確,亦須考慮減低對小業主的影響。他要求說明若海一居土地重新招標,政府將訂定的特別條款內容。
議員張立群促請政府按本澳人口趨向計算未來住屋需求。他認為 “澳人澳地”故步自封,當局應分析海一居個案,以作前車之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