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規定修訂諮詢公眾

【本報訊】社會發展,現行《刑法典》中有關性犯罪的規定已不符合維護社會穩定的要求。社會團體、司法機關及法律界曾提出不少意見,希望儘快檢討現行《刑法典》中有關性犯罪的規定。為回應社會的殷切訴求,政府認為須優先檢討該法典與性犯罪相關的章節。

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在早前聽取司法機關、刑事警察機關、律師業界和學術界等人士的意見的基礎上,委託學術團體與民間團體進行學術研究及民意調查,希望透過科學立法的方式推進此項修法工作。經有關分析和研究,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和法律改革諮詢委員會擬於2015年12月23日至2016年2月22日就修訂《刑法典》中有關侵犯性自由及性自決罪的相關規定展開公開諮詢。

本次建議修訂的主要內容,其中包括:1.修訂強姦罪的規定;2.創設一項加重性脅迫罪;3.引入新罪狀-性騷擾;4.修訂淫媒罪;5.引入新罪狀-與未成年人進行性交易罪;6.引入新罪狀-與未成年人有關的色情物品罪;7.在不同的罪狀上將針對性交及肛交的刑幅與針對“口交”或“插入式性慾行為”的刑幅作等同處理;8.檢討性犯罪的性質(公罪或半公罪)。

為使社會大眾更好的了解本次諮詢内容,有關諮詢文本可透過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網址(www.dsrjdi.ccrj.gov.mo)和法務局網址(www.dsaj.gov.mo)查閱並下載,也可向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法務局、政府資訊服務中心、政府綜合服務大樓和民政總署服務中心和服務站索取。

另外,為使市民了解本次諮詢内容,以及為專業界和學術界創造良好的討論氛圍,諮詢期内本次諮詢負責部門將會舉辦公眾諮詢會和學術研討會,直接聽取意見並參加討論。

如市民對本次諮詢有任何意見和建議,可透過郵寄(澳門宋玉生廣場398號中航大廈6樓或澳門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15-20樓)、傳真(2875 0814或2871 0445)或電郵(consultation@dsrjdi.gov.mo 或 info@dsaj.gov.mo)方式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