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發展商會希望 加強識別合法放盤

【本報訊】澳門地產發展商會副會長劉明東稱,現行法律沒要求推銷樓盤的廣告要列明中介人的牌照號碼,市民難區別那些才是透過有牌中介人放盤。

他又認為現時房屋局執法被動,當接到投訴才執法。他建議政府修法,規定透過任何形式宣傳樓盤都要刊登房地產中介牌照編號,透過手機推銷亦應向房屋局備案推銷者是那一間房地產中介人。

律師廖善昌稱,網上推銷樓盤是否符合法律規定,關鍵是如何操作。網上行為複雜,不需要使用本澳網頁,中介人未必澳門人,亦難確認中介人身份,未必所有行為都受本澳法律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