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特偵組最快明年元旦走入歷史

【香港中通社9月21日電】台北消息:曾負責查辦陳水扁貪污案的台灣“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偵組,或將於2017年元旦走入歷史。台灣“立法院”司法委員會21日初審通過有關廢除特偵組的修正草案,法務部長邱太三表態支持。但因中國國民黨團反對,該案仍需交由黨團協商。

綠委在上個會期提出,廢除專查高管的特偵組,此前法務部及民主進步黨團已取得共識,21日下午立即初審通過,若在這個會期內順利完成二、三讀,成立至今逾9年的特偵組,最快在明年1月1日吹熄燈號,特偵組此前的業務,將由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及分院檢察署辦理。

邱太三指出,法務部贊同立委提案刪除特偵組法源依據,但建議保留借調相關機關專業人員協助偵查與跨區執行職務的需要,並訂定施行日期。曾表態“短期內不宜廢特偵組”的檢察總長顏大和,也表示將全力配合,沒有意見。

但國民黨立委林為洲在決議前,宣佈反對廢除廢除特偵組,要求法案在出了委員會後,要經過政黨協商。藍委並舉出各項民調表示,多數民意支持特偵組存在。民進黨立委尤美女表示,全案提報院會處理前,會交由黨團協商。

特偵組目前尚有17件未結案,特偵組主任郭文東表示,對於政策決定沒有意見,至於目前尚未偵結的319槍擊案等案件,會辦到特偵組被解散的最後一刻,一分一秒絕不鬆懈。

綜合台灣媒體報道,法務部報告指出,贊同立委意見,廢除特偵組回歸偵查常態。

法務部建議,第一審地檢署如能擁有特偵組的豐厚資源,比照法院組織法規定,“為辦案需要,得借調相關機關之專業人員協助偵查”,也可回歸刑事訴訟制度常軌,解決再議救濟程序不足及案件管考問題。

法務部報告建議,修法賦予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為辦理重大貪瀆、經濟犯罪、嚴重危害社會秩序案件如有需要時,得借調相關機關專業人員協助偵查的權限。

因應特偵組廢除後,相關組織、人員、案件等未了事務得依規定回歸原管轄檢察署辦理的需要,法務部建議明定修正條文的施行日期。

法務部表示,特偵組退場後,再做以上修正,不但解決檢察組織疊床架屋的情形,刑事訴訟程序運作得回歸常軌,藉此強化地檢署追訴犯罪品質及上級審法律審查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