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派在第一屆政協會議上的提案

人民政協成立以來,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以高度的政治熱情和歷史使命感,圍繞國家工作重點和群眾普遍關注的熱點問題,提出了大量有針對性的提案,為鞏固人民民主政權,恢復和發展國民經濟,推進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事業做出了重要貢獻。

第一份黨派提案

1949年9月政協第一屆全體會議期間,各民主黨派以主人翁姿態參與共商國是。其中,致公黨選派出陳其尤、陳演生、黃鼎臣、官文森、雷榮珂、嚴希純參加會議。致公黨領袖司徒美堂作為華僑界的代表出席了會議。

9月24日,陳其尤代表致公黨在全體會議上發言,著重闡述制定和貫徹上述文件的重要意義,並表示「本黨因為歷史關係,黨員多為華僑,今後,我們願盡最大的努力推動僑胞,各盡所能為新民主主義的祖國的建設而共同奮鬥」。司徒美堂作為美洲華僑代表在大會上發言,他說,協助政府建設好祖國,是華僑義不容辭的責任,相信「僑胞在新政府切實保障華僑正當權益號召下,一定會踴躍投資,返到祖國來。」

在這次會議上,致公黨還以黨派名義遞交了一份《由中央人民政府研究和實行護僑政策案》,這件提案對維護華僑的合法權益,保護華僑的生命財產和人身自由,起到了積極的作用。這是人民政協歷史上最早的黨派提案。

人民政協的第一份提案

1949年9月20日,新政協籌備會第八次全會舉行,林伯渠作了籌備情況的總結髮言,宣布新政協的籌備工作勝利完成,並決定於9月21日在中南海懷仁堂召開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次全體會議。

1949年9月21日下午7時,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在北平中南海懷仁堂舉行,會場內外洋溢著熱烈歡慶的氣氛,會場內主席台上金光閃閃的會徽兩邊,並列著孫中山、毛澤東的巨幅畫像。代表總數共662人,出席的代表有635名,代表著中國共產黨、各民主黨派、無黨派民主人士、各人民團體、人民解放軍、各地區、各民族和海外華僑。此外,還有來賓三百人。與會的民主黨派有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中國民主同盟、中國民主促進會、中國致公黨、中國農工民主黨、中國人民救國會、中國國民黨民主促進會、三民主義同志聯合會、中國民主建國會、九三學社、台灣民主自治同盟等11個黨派,無黨派人士也作為一個團體單獨列出。費孝通曾在文章中這樣記述了當時的情景:「在會場上我看見很多人,有穿制服的,穿工裝的,穿短衫的,穿旗袍的,穿西服的,穿長袍的,甚至還有一位戴瓜皮帽的。這些一看就知道是身份不同的人物,能夠聚在一起開會,討論建國大事,對我來說真是平生第一次遇到。」本次會上,民主黨派領導人何香凝、張瀾、黃炎培、司徒美堂等先後致詞。

會議代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職權,9月27日,通過了具有臨時憲法性質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和《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作出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都、國旗、國歌、紀年4個重要決議,選舉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宣告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來自共產黨、民革、民盟等各個方面的80多位代表先後在大會上發言。

參加政協第一屆全體會議的代表還以提案的方式,提出了他們對新中國各項建設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在開幕式會後的主席團第一次會議上,產生了代表提案審查委員會名單。這次大會共收到代表提案14件,經過審查立案,向大會提出審查報告,經大會通過後,便有了法律約束力。

在這14件提案中,其中有兩件提案的內容大致相同。9月29日下午三時,政協會議通過了《共同綱領》。葉聖陶在日記中寫道:「此為重大事件,今後之立國原則與設施要點,俱在此中也。」然後又討論了幾項提案,「通過數案中最重要者為通告聯合國,國民黨之代表已不能代表我國,聯合國一切決議,在新中國代表未參加之前,我國不負任何責任。」詳細報導見於人民日報1949年9月30日報導的新華社北京29日的電文,原文如下:

中國人民政協全體會議,今日一致通過主席團關於代表提案審查的報告,報告原文如下:

查代表提案,共收到十四件。先由代表提案審查委員會審查,並提出審查意見,經主席團常務委員會討論決議。除第四案業已解決,不予討論外,各案應做如下分別的處理:

第一類,計兩案:

第一案:郭沫若、李濟深、沈鈞儒、黃炎培、馬敘倫等四十四人提請以大會名義急電聯合國否認國民黨反動政府代表案。

第二案:黃琪翔、張難先等十六人提請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名義電告聯合國大會,鄭重聲明否認國民黨反動政府案。

……

以上二案,內容都是要求大會致電聯合國,驅逐國民黨政府駐聯合國代表。這件提案的實施在國內外產生了重大的政治影響。經代表提案審查委員會合併審查,主席團常務委員會認為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所選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為唯一能代表中國人民之政府,應由政府發出聲明,否認偽國民黨政府所派出席聯合國會議所有代表的代表資格。因此以上兩案應交中央人民政府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後,11月15日,外交部部長周恩來代表中國政府分别致電聯合國秘書長特呂格弗•賴伊、聯合國大會主席卡洛斯•羅慕洛,聲明:人民解放戰爭業已獲得了決定性的全國勝利,國民黨政府已經流亡潰散,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是代表全體中國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中國政府正式要求聯合國立即取消「中國國民政府代表團」參加聯合國的一切權力。

周恩來外長的電文發表後,全國人民一致擁護,各民主黨派與無黨派民主人士發表書面談話,表示完全擁護。

由此,李濟深等人提出的《請以大會名義急電聯合國否認國民黨反動政府代表案》,成為人民政協歷史上的第一件提案被載入史冊。值得注意的是,提出第一案代表中有相當一部分是民主黨派領導人,如李濟深時為民革領導人,沈鈞儒為民盟領導人,黃炎培為民建領導人,馬敘倫為民進領導人。可以說,各民主黨派共同參與提出了人民政協的第一份提案。

協商座談國旗、國都、紀年、國歌、國慶日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開幕後,中華人民共和國即將誕生,而國歌尚未定下來,引起與會各民主黨派代表的關注。

早在建立新中國的籌備過程時,馬敘倫就作為中國民主促進會的代表參加新政協籌備會擔任常務委員,並擔任「擬定國旗、國歌及國徽方案」的第六小組組長。1949年7月10日,第六小組以新政協籌備會的名義發出了由周恩來簽發的《徵求國旗國徽圖案及國歌辭譜啟事》。

9月22日,政協全體會議決定設立六個分組委員會,原第六小組改為「國旗、國徽、國都、紀年方案審查委員會」,在中南海勤政殿小組討論,馬敘倫為召集人。黃炎培主張國旗以大方、莊嚴、簡樸為標準,國都主遷北平,紀年主與多數國家同,用公元紀年。

9月23日在北京飯店召開小組討論會,繼續討論國旗、國都、紀年的問題。馬敘倫與小組成員精心地審閱了每一件圖案,從眾多的應徵者中選出三十幾幅彩印分發給全體代表,經反覆討論,全組一致認為五星紅旗美麗大方,寓意深遠。紅色象徵革命,五顆星象徵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人民大團結。至於國都和紀年,葉聖陶主張:「至於國都,一致贊同定於北平,改北平之名為北京。紀年則一致贊同用公元。」

9月25日晚上,毛澤東、周恩來在中南海豐澤園召開關於國旗、國徽、國歌、紀年、國都問題協商座談會。參加者有:郭沫若、茅盾、黃炎培、陳嘉庚、張奚若、馬敘倫、田漢、徐悲鴻、李立三、洪深、艾青、馬寅初、梁思成、馬思聰、呂驥、賀綠汀,共16人。小組討論決定:國旗按照毛主席提出的圖式;國徽未定,國都定北平,復原名北京;年號該從公元。國歌決定暫用田漢作歌、聶耳作曲的義勇軍進行曲。

討論會上,關於國歌爭論比較多。

最後,還是毛澤東拍板,歌詞不改,與會者一致贊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歌未正式制定前,以《義勇軍進行曲》為代國歌。

9月27日下午3時,在懷仁堂召開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會上有25人發言直到下午6時。會議通過決議,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未正式制定前,以《義勇軍進行曲》為國歌」。《義勇軍進行曲》從此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

最早提出「國慶日」的是時任民進領導人馬敘倫。1949年10月9日下午三時,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國委員會在中南海勤政殿召開第一次會議,共推毛澤東為主席。許廣平委員發言:「馬敘倫委員請假不能來,他托我來說,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應有國慶日,所以希望本會決定把10月1日定為國慶日。」林伯渠委員也發言附議,要求討論決定。毛澤東主席說:「我們應作一提議,向政府建議,由政府決定。」當天會議一致決議,通過《請政府明定十月一日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慶日,以代替十月十日的舊國慶日》的建議案,送請中央人民政府採擇施行。

12月2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慶日的決議》。宣告:自1950年起,即以每年的10月1日,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宣告成立的偉大日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慶日。」這就是把「10月1日」確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慶日」的來歷。

(弘略/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