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三事件」與澳台關係

回顧臺澳關係,必須了解一九六六年發生的「一二三事件」。國民黨「政府」自大陸撤退後,澳門一度成為重要反共據點。中共趁「一二三事件」,將國民黨在澳勢力連根拔除,臺澳關係陷入真空。直到二十四年後,臺灣才在澳門重建非官方代表機構。

一九六六年,大陸發生驚動地的「文化大革命」,澳門左派受到來自大陸紅衛兵式革命的鼓舞,藉事故煽動一向受盡澳葡政府壓迫的澳門居民起義反抗,澳葡當局低估了澳人抗暴力量,結果一發不可收拾,最後當局以道歉、撤除相關官員職務及驅逐國民黨在澳門全部勢力,結束亂局。

拆建小學警民衝突

一九六六年十一月十五日,澳門氹仔島居民拆除施督憲正街三棟舊房,欲改建為一所小學,警方以建校申請尚未獲得批準為由,命令居民停止拆屋,發生警民衝突。左派社團趁機鼓噪,衝突擴大,二十餘位居民受傷,現場採訪記者亦遭警方扣留。左派團體、學校及報紙紛紛提出抗議。

十一月二十二日,四百多名各界代表在中華紙商會舉行座談會,發表抗議聲明,讉責澳葡當局欺凌華人居民。

當時新任總督嘉樂庇尚在任途中,一向以強硬見稱的護督陸軍總司令施維納,對一再求見的抗議人士不予理會。

十一月二十五日嘉樂庇抵任,成為葡萄牙駐澳門第一百二十任總督。到任第二天,左派社團領袖就要求會晤嘉樂庇未果。二十八日,中華總商會派出六名代表,由會長賢率領,來到總督府,終獲總督接見。總督府於會後宣布將成立一個三人調查委員會,調查事件真相,並表示將盡快批準學校興建,同時在警民衝突事件中受到影響的居民,將受到合理賠償。

民眾對府未立即懲處涉案官員表示不滿,抗議活動繼續漫延。尤其受到大陸「紅衛兵」影響,學校學生亦展開患連示威。

群眾總府前抗議

十二月二日數百工人、學生、農民齊集總府前抗議,大呼「下定決心、不怕犧牲、排除萬難、爭取勝利」的毛語錄口號,並高唱「大海航行靠舵手」歌曲。山雨欲來之勢,令澳葡當局不知所措。

十二月三日上午,澳門銀業學校、廣大中學、濠江中學、菜農合群社及婦女聯合會五個團體又到總督府抗議,並派代表強登總督府,在二樓遭警阻止,在推擠中一人跌下樓梯。聚集總督府外的學生及民眾,聞有代表被推下樓梯受傷,立即群起淘湧,衝入總督府支援。警方立刻召喚防暴隊前來鎮壓,情況一片混亂。

事故發生後,市面謠言四起,越來越的市民湧向總督府,合估計超過一萬人。警方以警棍毆打欲衝進總督府的民眾,並增調防暴警察,以水柱及催淚彈驅群眾。民眾起抵抗,推翻警車。

到下午三時,局勢已失去控制,街上葡人成為民眾泄憤對象,在公車上的葡人也被拉下挨打,葡萄牙英雄銅象一一被推倒,民眾衝入市政廳搗毀設備、文件,歷任總相片被丟到街上任人踐踏。

澳葡政府宣佈宵禁

當天下午,已亂了方寸的澳葡政府宣布實施宵禁,局勢才稍受控制。這就是澳門至今仍心有餘悸的「一二三事件」。

除事件發生期間,有無數華人及葡籍居民受傷外,在八天的宵禁期間,共有八人上街遭警察開槍擊斃。

十二月五日,新華社從香港發出評論,指責葡萄牙當局「膽敢與全澳同胞為敵,蓄意制造法西斯恐佈統治,事件中有八十三名澳門同胞被打死或打傷」。

十二月八日,「廣東大專院校紅衛兵革命違反總司令部」致電澳門慰問澳門同胞。數千名紅衛兵在廣州舉行擴大示威遊行。

十二月十日,廣東省外事處奉命向澳葡提出「最強烈抗議和四項要求」。這四項要求是:

一、立即無條件接受澳門氹仔居民於十一月十八日提出的五項要求;

二、立即無條件接受澳門中華學生聯合會在十二月五日提出的五項要求;

三、立即向中國道歉;嚴懲主要肇者,包括陸軍總司令施維納、警察廳長傅基利、警察副廳長顏端尼、代理澳島市政局長晏德地等;

四、切實保證絕不允許蔣匪特務在澳門進行任何活動,並把一九九三年六月澳門葡萄牙局侵入中國水域搶走的七名蔣匪特務,立即交還中國政府處理。

兩天後,即十二月十二日,澳門政府宣布完全接受廣東省外事處的四項要求。

驅逐「蔣幫人員」

十二月二十日,澳葡政府宣布驅逐下列「蔣幫人員」:陳祖及馮漢樹(澳門中華自由教師聯合會負責人),容海襟、鄧晴隆及黃兆鴻(流亡澳門難胞總會負責人),黎義、鄭逸雄(澳門工團總會負責人),馬景泉(廣東流澳胞同鄉聯誼會負責人)。

此外,澳門政府也下令關閉下列「蔣幫團體或機構」:中央社澳門分社、澳門工團總會、澳門中華自由教師聯合會、流亡澳門難胞總會、廣東流澳難胞同鄉聯誼會及華僑救國總會澳門辦事處。

澳門政府並宣布七名「蔣幫特務」已於同日凌晨,交還廣東省人民委員會。

一場澳門居民與政府之間的衝突,居然波及無辜的臺灣駐澳門機構及人員。當時葡萄牙與「中華民國」尚維持有邦交,而中國大陸正爆發「文化大革命」,葡萄牙竟屈服於中共淫威,向中共全面投降,令人覺得不可思議。

事件發生後,臺灣在澳勢力出現真空。直到八十年代,中共實施改革開放,臺灣也於此時開放觀光。澳門當局為吸引臺灣觀光客,宣布給予臺灣旅客二十天免簽證入境待遇。

(劉坤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