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澳新通關模式為國家戰略服務 陳觀生

在早前的立法會會議上,保安司司長黃少澤透露,因應時間關係,原計劃於粵澳新通道,即青茂口岸率先實行的「合作查驗,一次放行」新通關模式,將改於港珠澳大橋先行。他重申,新通關模式不叫「兩地一檢」,而是「合作查驗,一次放行」,亦希望盡快落實,治安警亦與公安部不斷磋商,目前已訂定方向。創新通關模式,實現通關便利化,對於往來密切的珠澳兩地居民來說,是頗受關注的政策。這只是從澳門珠海兩地的通關來看,其實近年國家一直致力推動通關和貿易便利化,是有著很大戰略考慮。近的來說,是探討解決內地連港高鐵「一地兩檢」等問題,促進港澳與內地的交通聯繫;遠的來看,是要探索中國與東南亞國家「兩國一檢」通關合作新模式,為中國—東盟貿易便利化合作積累先行先試的經驗,再進一步推廣到全世界其他國家,為中國與世界各國建立自由貿易體系服務。

「合作查驗,一次放行」模式屬試點性質

「合作查驗,一次放行」新通關模式,是在2015年的立法會施政辯論時,保安當局透露的資訊。保安司司長黃少澤在2015年立法會施政方針辯論會議上透露,與內地已就「合作查驗,一次放行」的自助通關模式展開研究,出境時只需使用回鄉證進入內地,回澳時只需使用澳門身份證便可離開內地。黃少澤稱會爭取2015年可完成可行性通關方案,公安部亦會來澳進一步落實計劃,首先會在青茂口岸(粵澳新通道)及港珠澳大橋口岸試行,其後可擴展至其他口岸。黃少澤其後補充,「合作查驗,一次放行」 相當於兩地一檢,市民使用目的地入境所需證件自助過關時,除需在出境時查驗指模外,亦需在入境前在對方口岸查驗指紋,由於涉及個人資料採集,也需兩地部門協調。

當時治安警察局負責人表示,本澳治安警與內地公安部就粵澳新通道,即青茂口岸有關「合作查驗,一次放行」的新通關模式方案達成基本共識,並計劃將來在港珠澳大橋等具合適條件的口岸實施。治安警察局發出新聞稿稱,局長梁文昌與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局長鄭百崗舉行會議,商討實施方案,並深入論證法律及技術層面的問題,青茂口岸將以自助通道為主,按便民、安全、創新為原則,旅客只需使用1個證件,排1次隊便可分別完成澳門和珠海兩地的出境和入境手續,但並非單邊檢放模式。治安警稱,由於口岸通關安排仍須得到粵澳雙方海關、衛生及檢驗檢疫等部門的配合,日後若有進一步的消息,將再作公佈。

治安警察局還專門澄清,未來在青茂口岸(粵澳新通道)率先試行的「合作查驗,一次放行」新通關模式,並非單方檢放模式。治安警察局表示,新通關模式將自助過關系統為主,現階段朝著使用「入境方」證件的方案作後期深入論證,澳門居民在本澳出境時使用回鄉證,回澳時在珠海使用澳門居民身份證,即使用1個證件排1次隊便可透過特製的自助過關系統完成出入境查驗。警方指出,內地與澳門出入境部門將在粵澳中界線上共用1套一體化自助查驗設備,但雙方各有特定的查驗區,仍保持既有的驗證操作和查驗系統的獨立性。警方稱,由於新通關模式涉及個人資料的處理、技術安全及出入境相關法律等問題,正積極與相關部門共同分析研究,解決尚存的小部分技術問題。

在日前的2016年立法會施政方針辯論會議上,黃少澤透露,因應時間關係,原計劃於粵澳新通道,即青茂口岸率先實行的「合作查驗,一次放行」新通關模式,將改於港珠澳大橋先行。

探討新通關模式,是近年珠澳兩地合作的熱點之一,相關部門為此提出了不少的方案。如橫琴新區管委會負責人就表示,橫琴將推動「合作查驗、一次放行」、「一地兩檢」的模式,同時會探索對旅客「進境查驗、出境監控」的單向檢查試點,促進快速通關。只要是有利於往來兩邊遊客居民的措施都可考慮和探索。

由此可見,「合作查驗,一次放行」應該是其中為雙方容易接受和較為成熟方案,亦將是試點方案,在試點之後或會進行調整,得出更為便利和完善的通關方案。

內地連港高鐵通關模式讓香港犯愁

創新通關模式對於澳門居民來說,只是個人的便利,迫切性不算很強。但在香港,連接內地與香港的高鐵香港段預計將於2018年完工,但為搭乘方便考慮的「一地兩檢」問題未能解決。

高鐵香港段全長約26公里,不設中途站,總站設於西九龍,行車路線由西九龍向北伸延至深圳,並連接高鐵內地段,預計2018年第三季完工。「一地兩檢」是指,兩個地區的邊境口岸在同一處地點完成兩地的出境和入境檢查檢疫手續,例如內地和香港之間的深圳灣口岸,就是實行「一地兩檢」。但根據《基本法》,內地公務人員不能在香港境內執法。因此,如何在憲制框架下,讓內地人員於香港特區內指定地方應用內地法律是高鐵實施「一地兩檢」的首要問題。

據香港媒體報導,正在研究中的「一地兩檢」,其出發點是為了發揮高鐵的最大效益,朝著加強兩地融合,有利經濟民生,有助長遠發展,方便出行的方向而考量。畢竟,香港建高鐵的價值,在於能與內地高鐵網路連在一起,可以大大縮短交通時間,促進香港與內地的經濟融合,強化相關金融、物流、工商貿易及旅遊等各個範疇的長遠效益。實施「一地兩檢」最能體現高鐵香港段互聯互通的意義和作用,為此兩地一直保持溝通和商議,以確保符合「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大原則。

但香港一些反對派人士把「一地兩檢」視為洪水猛獸,在方案至今仍在研究階段,還沒有談到具體細節的時候,就先扣上所謂「破壞一國兩制、扭曲基本法,出賣香港」之類的帽子。對於高鐵「一地兩檢」在香港引發的爭議,有香港報紙社論稱,技術問題容易解決,政治問題最難化解,在泛政治化的今天,總有一批人為反對而反對,高鐵「一地兩檢」已不僅僅是技術和法律問題,處理得不好,隨時成為另一場政治風暴。

有香港傳媒指出,香港高鐵工程一波三折,除了拉布、延期、超支,再面臨追加撥款事宜和「一地兩檢」的爭議。興建高鐵、儘早通車,目的是為與內地高鐵網連接,方便市民出行,促進香港跟上國家發展步伐,增香港動力,使社會經濟更好更快發展,為民謀福祉。故此,要以兩地互惠互利,造福港人的思維方式,採取理性務實的態度,來看待高鐵追加撥款,以及探討「一地兩檢」的可行方法,尋求解決途徑,而不是刻意用意識形態去標籤問題,一切「反」字當頭,對任何可能方案都加以否定,這樣只會作繭自縛,一事無成,令整個社會為此付出更大代價。

針對香港高鐵「一地兩檢」的爭議,不少人也提出了多種方案。香港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主席田北辰表示,「一地兩檢」是高鐵核心,如果不實行,高鐵將變成「高速低能」。他建議,可以考慮由香港人員代內地出入境部門,在香港替旅客辦入境內地的措施,方法之一是修改《基本法》列出在港實施的全國性法律的附件三。田北辰也表示,在高鐵列車上實行「一地兩檢」已證實不可能,因為列車在駛過深圳河後,才可以進行檢查。但由深圳河至福田,車程只有約2分鐘,根本無足夠時間進行相關程式。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稱,「一地兩檢」構思在國際上並非新事物,美國和加拿大、英國與法國早已有協議實行「一地兩檢」措施,加拿大一些出入境口岸設有專區,讓美國執法人員在加拿大境內執行出入境及安檢等工作。內地和香港兩地同屬一國,更應該達成「一地兩檢」協定。

因牽涉複雜法律及憲制問題,香港特區政府一直未有交代一地兩檢的具體安排。本澳即將實行的「合作查驗,一次放行」新通關模式,以及使用「入境方」證件的方案,或者對香港特區政府具有一定的參考意義。

「兩國一檢」通關合作模式或成國家戰略

在香港還在就高鐵「一地兩檢」爭議不休的時候,內地有省市提出了「兩國一檢」通關合作新模式。而國務院更是在2015年出臺了推進大通關建設改革方案,提出力爭到2020年,形成既符合中國國情又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通關管理體制機制。按照一句流行的話說:「國家在下一盤很大的棋」。

作為中國—東盟合作前沿和門戶,廣西率先提出探索中越、中馬「兩國一檢」通關合作新模式,為中國—東盟貿易便利化合作積累先行先試的經驗。「兩國一檢」是指兩國在相互尊重獨立、主權和領土完整,符合各自國家法律規定以及遵守兩國有關協議的基礎上,為進一步提高貿易便利化水準,促進雙邊貿易發展,在兩國指定的口岸、按商定的方式對進出口貨物進行「合作查驗,一次放行」的通關新模式。

內地省市提出「兩國一檢」模式主要有3種:

(一)同樓辦公、同場查驗。在邊境口岸某一指定場地實施共同監管查驗的模式,即傳統意義的「一站式」通關。企業可在同一場所完成進出口申報等通關手續,雙方查驗人員可按各自業務流程受理申報、現場查驗和聯合放行。此模式根據口岸現場條件又可分為兩種實施方式:一是對於陸地邊境線地形相對平坦開闊的口岸(如友誼關—友誼口岸),雙方可聯合選址共建聯合查驗大樓或查驗貨場;二是有界河相隔或雖有陸地接壤但無共建查驗設施用地的口岸(如東興—芒街口岸),雙方可定期輪流在各方位於邊境線附近的指定場地實施聯合監管查驗,每一方有責任和義務為另一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後勤支援。該模式的優點是:貨物通關在時間上由兩次等候變為一次,空間上由兩次進入查驗場地變為一次進入,作業程式上由六次合為一次。不足是:受口岸現場條件的限制較大,如要建設聯合查驗大樓投入較大、建設期較長等。

(二)電子口岸、並聯作業。在各自均建有電子口岸平臺的基礎上,積極規劃實施雙方電子口岸聯網合作應用專案,通過商定資料交換的內容、資料表單的格式和資料交換的方式,並借助專用資料通道將各自獨立的進出口貨物作業資訊流聯接起來,形成統一的資訊交換和執法聯動公共資料平臺。通關時,雙方查驗部門在各自辦公場所協同作業,同時提取進出口貨物申報資訊,實施共同監管查驗和放行。該模式的優點是:可實現跨國通關物流資訊的無縫對接,通關流程更透明,通關手續更簡便。不足是:需要電子口岸平臺為依託,建設資金投入大、週期長;對資訊化水準要求高,需要專業技術人員支撐。

(三)監管互認、單邊驗放。一方面,雙方海關相互認可對方進出口貨物查驗監管結果,即經中國(越南、馬來西亞)海關查驗的特定貨物,越南、馬來西亞(中國)海關不再查驗,直接放行。另一方面,雙方檢驗檢疫部門也可加強在檢驗技術標準和檢測方法等方面的交流合作,推動建立兩地檢測結果互認和資訊共用機制,提高貨物通關速度。該模式的優點是:不需要投資建設聯合查驗大樓、電子口岸平臺等硬體設施,也無需查驗人員到對方口岸聯合查驗,成本較小。不足是:雙邊需要建立高度互信,且需要對單邊驗放的特定貨物進行科學論證,監管風險較大。

而在2015年國務院關於印發落實「三互」推進大通關建設改革方案的通知中提出,立足更加積極主動的對外開放戰略,強化跨部門、跨區域的內陸沿海沿邊通關協作,完善口岸工作機制,實現口岸管理相關部門資訊互換、監管互認、執法互助(以下簡稱「三互」),提高通關效率,確保國門安全,力爭到2020年,形成既符合中國國情又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通關管理體制機制。

這個改革方案提出了全面推進「一站式作業」等具體措施。如推行「聯合查驗、一次放行」等通關新模式。海關、檢驗檢疫、邊檢、交通運輸(陸路)、海事(水路)需要對同一運輸工具進行檢查時,實施聯合登臨檢查;需要對同一進出口貨物查驗時,實施聯合查驗;在旅檢、郵遞和快件監管等環節全面推行關檢「一機兩屏」。

推進大通關建設改革方案其中一個重點是:暢通國際物流大通道,助推「一帶一路」等建設。根據政策溝通、設施聯通、貿易暢通、資金融通、民心相通五大領域齊頭並進的要求,加強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口岸執法機構的機制化合作,推進「三互」的海關合作,以及檢驗檢疫、認證認可、標準計量、統計資訊等方面的多雙邊合作,推進跨境共同監管設施的建設與共用,加強跨境監管工作日和工作時間、程式和手續的協調,探索聯合監管,推廣旅客在同一地點辦理出入境手續的「一地兩檢」查驗模式等,落實世界貿易組織《貿易便利化協定》,推動簽訂口岸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協定,完善國際執法互助,降低人員、商品、資金、資訊跨境流動的時間和成本。

這些政策措施的提出,有媒體解讀為中國應對當時被炒到熱火朝天的《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定》(TPP)的準備手段。中國為此做著三手準備:加快跟本地區一些國家的「區域全面夥伴關係(RCEP)」進程;並推出和實施「一帶一路」戰略;還嘗試建立亞太自由貿易區(FTAAP)。中國希望在RCEP內部充分發揮地區大國的作用,使其成為亞太地區內一體化的重要實現路徑。而「一帶一路」中的「一帶」是要在中國西部打開通道,促進「新絲綢之路經濟帶」周邊經濟體的共同發展,形成中國經濟發展的穩固大後方;「一路」則是要通過「新海上絲綢之路」努力建立海洋新秩序,並促進中國海洋貿易的進一步發展。而且在未來10年裡,涉及的65個國家的整體出口將占全世界的1/3,成為真正的世界發展「第三極」。此外,在去年的北京APEC峰會上,中國提出將建立FTAAP作為新的目標,一旦該目標達成,其巨大的市場規模、經濟增長潛力、貿易投資收益遠超過其他地區的一體化協定。

今年11月22日,美國新當選總統唐納德•特朗普通過視頻表示,他上任後100天執政計畫的頭一件事,就是發佈總統行政令退出《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定》(TPP)。媒體和學術界對此的普遍解讀為:TPP「胎死腹中」幾成定局。同時大家的注意力立刻轉向中國近年來積極推動的《區域全面夥伴關係協定》(RCEP),認為這有助於中國在區域經濟一體化中發揮積極作用。

其實,無論是TPP還是RCEP,均繼承了自地理大發現以來的全球化邏輯,即通過全球化分工發揮各個國家的比較優勢來促進經濟增長和繁榮。其中的核心是貿易便利化和減少關稅壁壘,「兩國一檢」通關合作新模式在未來中國推動的貿易模式中,必然成為當中的重點談判內容。

2015年國務院關於印發落實「三互」推進大通關建設改革方案的通知中,最少兩次提到了珠澳的通關新模式:一是在「完善大通關管理體制」中提出,在珠海與澳門間的拱北、橫琴、灣仔和珠澳跨境工業區口岸等開展查驗機制創新試點。二是「改革推進步驟」的近期目標中提出,在珠海開展口岸查驗機制創新試點。

因此,本澳即將率先實行的「合作查驗,一次放行」等新通關模式,近的一方面是為香港高鐵「一地兩檢」探討經驗,遠的方面是為國家打造區域一體化貿易體系作為創新試點,總的來說,都是國家戰略的一部分並為其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