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故宮交流氣氛丕變?

元代名畫《富春山居圖》在台合璧展出曾是兩岸家喻戶曉的「大事件」,不過,同是這一幅《富春山居圖》,近日竟然意外引出所謂北京故宮「侵權」臺北故宮的風波。

據臺灣媒體本月初報導,北京故宮曾出版的《故宮畫譜》中,收錄了三幅現藏於臺北故宮的畫作,分別是北宋畫家范寬的《溪山行旅圖》、北宋畫家郭熙的《早春圖》和元代畫家黃公望的《富春山居圖》。臺北故宮認為,雖然書中的三張圖片均有注明「來源於臺北故宮」但未經臺北故宮授權,因此涉及「侵權」。臺北故宮在11月2日在給臺灣地區立法機構的報告中指出,將以「圖檔涉嫌侵權」的名義,對北京故宮提起訴訟。

目前,北京故宮對此事尚無說法。北京故宮博物院院長單霽翔8日參加「大高玄殿正殿寶匣歸安儀式」時對媒體表示,暫時先不回應此事,日後可能會開發佈會進行說明。

出版4年後被指「侵權」

《故宮畫譜》是一套總計58本的「中國歷代名畫技法精講系列」從書,分為山水、花鳥、人物等卷。被臺北故宮認為「侵權」的是收錄了前文3幅畫作的山水卷山石分冊,出版於2012年。出版方在「策劃緣起」中寫道,策劃出版該叢書的目的是「為了利用故宮博物院的傳統藝術資源,滿足社會公眾學習掌握中國畫基礎技能進行臨摹訓練的需要」。

既然此書早在2012年就已出版面世,為何現在方才扯出「侵權」爭議?其實,此事的始作俑者並非臺北故宮,而是民進黨籍「民代」何欣純。去年10月,何欣純在質詢時曾提到此事。此後,臺北故宮才函請北京故宮補辦「圖像授權」,但未獲回應。在法律界人士建議下,臺北故宮文創行銷處委託台經濟部門相關機構循「海峽兩岸智慧財產局保護合作協定」辦理。在與大陸的國家版權局討論後,國家版權局表示,書畫文物照片的原創性非該局認定事項,建議臺北故宮提起訴訟確認著作權存在,也建議臺北故宮可與北京故宮建立溝通機制以解決爭議。

本月2日,臺北故宮在臺灣地區立法機構進行業務報告,針對臺北故宮授權與加值運用爭議處理進行說明。臺北故宮在報告中指出,10月6日決議向北京故宮提起訴訟,目前已經完成委託訴訟程式,有待訴訟文件準備完成後,將盡速至北京法院提起訴訟。

近期兩岸故宮交流波折不斷

這起「侵權」風波令民眾譁然。拋開著作權糾紛涉及的專業判斷不說,這則新聞真正的影響在於,兩岸故宮可能將要首次「對簿公堂」。這是自2009年兩岸故宮院長首次互訪、北京故宮數次赴台參展以來,從未有過的局面。

眾所周知,兩岸的故宮博物院系出同源,藏品主要都來自清宮舊藏,亦是同屬於海峽兩岸中國人的文化瑰寶。臺北的故宮博物院最初名為「孫中山博物院」,當初是為保存、展出隨國民黨遷台的故宮文物而興建。時任臺北故宮博物院「主任委員」的王雲五曾說:「這裏所藏的故宮文物應該會遷回大陸故宮紫禁城。但是此一建築將被保存下來,用來永遠紀念孫中山。」

兩岸隔絕的年代,被海峽分隔的故宮文物自然談不上交流,《富春山居圖》合璧這樣的盛事美談,亦是2008年以來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成果。2009年10月,臺北故宮舉辦「雍正——清世宗文物大展」,其中包含37件借自北京故宮的文物,這標誌這兩岸故宮交流掀開了新的一頁。

其後,北京故宮文物多次赴台,兩岸故宮也在展覽交流、人員互訪和學術交流等八個方面達成共識,建立起了密切的機制化交流。然而,這種交流始終存在一塊「短板」,那就是臺北故宮藏品不能到大陸展出。《富春山居圖》合璧,也只有臺灣民眾有幸目睹,大陸民眾只能徒呼遺憾。

有關臺北故宮藏品到大陸展出這一議題,涉及兩岸政治互信。臺北故宮一直堅持要大陸「完善司法免扣押等法律保障」,其館藏文物才可能到大陸展出。而國台辦也多次回應表示,舉辦文物展覽有其特殊規定,實際上不會出現臺灣方面擔心的問題。大陸也釋出極大善意,表示兩岸可以在充分交換意見的基礎上,「做出雙方都能接受的安排」。為此,兩岸故宮還從2014年開始,討論合作開發「數位博物館」專案。

但由於民進黨當局上臺以來,拒不承認「九二共識」這一兩岸和平發展的政治基礎,兩岸關係急速冷凍,不僅兩岸故宮官方交流陷於停擺,氣氛丕變。9月,臺北故宮博物院前院長馮明珠受聘為北京故宮研究院顧問就曾引發爭議,被綠營「民代」批為「膽大妄為」,稱臺北故宮的「機密造冊」很可能會因此外流到大陸。其實,國台辦發言人早已說明,故宮研究院是北京故宮博物院設立的學術研究與交流的非建制機構,旨在彙集海內外知名專家學者,共同搭建開放式的高端學術平臺。但遭受”反中”思維攻擊的馮明珠,最終只能辭去這一純學術性質的顧問頭銜。沒想到時隔2個月,又發生所謂「侵權」風波,讓兩岸故宮交流的氣氛更加冷淡。

易被部分島內輿論炒作利用

今年8月,蔡英文當局所謂的「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組織規程出爐,主導此事的民進黨前「民代」顧立雄聲稱,「黨產會」將清查國民黨自1945年起取得的所有財產,並包括「可能奪自民間」部分,使其「歸還原主」。此言一出,立刻遭國民黨及臺灣媒體反詰。國民黨籍南投縣長林明溱就提出,如果真的要清算國民黨黨產,那麼蔣介石時代從大陸運到臺灣的黃金是不是也要歸還?從大陸帶來的臺北故宮國寶是不是也要歸還?臺灣「中時電子報」文章也表示,既然民進黨當局要清理國民黨可能「奪自民間」的財產,並歸還原主,大陸民眾自然有權主張他們的權利,並要求臺灣歸還。而台當局對此的反應竟是,臺北故宮文物「屬於」臺灣,沒有「歸還」的問題。

拋開臺灣島內政黨紛爭的口水不談,臺北故宮欲起訴北京故宮「侵權」一事,也擺脫不了「反中」與「文化台獨」輿論的干擾。從法律訴訟層面來看,臺北故宮的主張源自臺灣內部法規,知識產權的地域性特徵決定了這起糾紛的複雜性。誠如法律界人士所言,臺北故宮起訴北京故宮屬於知識產權糾紛,屬於民事訴訟。依照民事訴訟「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臺北故宮需要依據大陸《著作權法》先證明自己享有文物照片的著作權,然後再找到北京故宮的「侵權」證據,才有勝訴可能。而這些法律範疇的事情,在當前的兩岸關係氣氛中,很難不被別有用心的臺灣媒體肆意炒作扭曲輿論。等到法律結果出爐裁定誰是誰非之際,新聞熱度早已消散,判決結果亦無人關心,而各種紛爭卻將對兩岸交流造成不易彌補的損害。

(燕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