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當局應恢復持葡證件學生澳門居民身份

本欄日前對台灣「教育部」公佈修訂《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新增第二十三條之一,向在一九九九年澳門移交後出生的青少年,卻持憑葡國護照赴台升讀大學,因而曾被視為「僑生」,給予提供港澳學生同等優惠的做法,提出了批評。指出這是一個無論是在政治上,還是在法理上,都是大兜亂的修法決定。既是在政治上鼓吹「一邊一國論」,將香港、澳門赴台就讀的學生當作是「僑生」,抵觸了《中華民國憲法》有關「固有疆域」,及「國統會」關於「一個中國的涵義」,以及《港澳關係條例》有關「澳門居民」定義的規定;也是在法理上犯了「下位法」抵觸「上位法」的毛病。

台灣「教育部」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致函本報,謂「鑑於長久以來,許多澳門學生、家長及朋友們一再向海外聯招會反映,礙於相關法規,導致一九九九年以後持有葡國護照的澳門學生,赴臺升學的權益受到若干影響。此次修法,係為提供協助及服務境外學子(包括澳門青年)赴臺就學的權益得比照港澳學生,完全無涉身分問題或任何政治意涵。」

持平地說,台灣「教育部」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的這個回應,比較早前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對本欄關於台灣當局加強吸收澳門學生到台灣升讀大學的評議的反應,要平實得多,沒有藉此機會,大談蔡英文的兩岸和港澳政策,超出了本欄當時評議標的物的範疇,因而有籍機為蔡英文「評功擺好」及推銷其以不承認「九二共識」為主軸的兩岸政策之嫌。

或許,單是就事論事而言,確實曾經存在著「教育部」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致函本報所述的情況。實際上,在蘇嘉豪成功爭取到澳門學生赴台就讀的出入境便利之前,有個別澳門學生可能是需要經常返回澳門,就耍了一點小聰明,利用台灣當局已經宣布將對「申根公約」七個簽署國提供的免簽證入境互惠協議,延伸到葡國,並適用於持有葡國護照的澳門居民的情況,從報名考取台灣學額,到前赴台灣升大就讀,以及在台灣進行臨時戶籍登記,都是持憑葡國護照。這樣,雖然未能像港澳學生那樣,可以享受學分及學費等方面的優惠,但卻可以隨時出入境,不像港澳生那樣在每個學期結束後才能離境(有緊急情況可以申請臨時出入境)。這對將享受出入境便利高於學費優惠的澳門學生來說,是「賺到了」。

但是,當蘇嘉豪帶領澳門學生,發動「讓港澳學生自由回家行動」,提出澳門學生赴台首次申請出入境證後,可於有效期內多次出入境,無須逐次加簽等訴求,向台灣「教育部」、「陸委會」和「移民署」等機構施加民意壓力,成功爭取到台灣當局同意修改對港澳學生的出入境程序,改為採用三年內多次自由出入境,讓數以千計港澳學生受惠之後,那些持憑葡國護照赴台就讀學生可以自由出入境的「優勢」頓然消失,反而突出了他們不能像港澳學生那樣可以享受「加分」及學費優惠的「弱勢」。

由此,蘇嘉豪又向台灣「教育部」等機構施加壓力,要求讓在一九九九年之後才取得葡國護照的澳門學生,獲得與港澳學生同等的優惠待遇。台灣「教育部」等機構懾於蘇嘉豪這位「小英青年軍」成員的身份和壓力,當然更是「樂於迎合」,在受《港澳關係條例》第四條關於澳門居民定義的限制,無法修訂《香港及澳門來臺就學辦法》之下,以增修《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的方式,向這些「僑生」提供如同港澳學生的優惠條件。等於是將港澳地區視為「外國僑居地」,脫離了大中國架構。

其實,台灣「教育部」倘是真心解決持憑澳門回歸後才領取的葡國護照的澳門學生享受港澳生優惠條件的問題,根本無須多此一舉,而只是作出權益決定,同意他們恢復港澳生的身份,以符合《香港及澳門來臺就學辦法》的規定即可。具體辦法是,要求這些學生改以澳門特區護照及澳門身份證,補辦入學手續及申領入台證,此前以回歸後取得的葡國護照申領赴台就讀所需各種證件,全部撤銷,補發符合澳門學生各項要件的港澳學生證件。就可解決所有的問題了。因此,台灣「教育部」有陽光大道不走,卻偏要走「獨木橋」,值得人們合理地懷疑其是要籍此販賣「特殊兩國論」的貨色。

在馬英九掌政時期,是嚴謹遵守「一個中國」原則,及體現這個原則的《港澳關係條例》以至是《香港及澳門來臺就學辦法》,因而拒絕向在「九九」後才取得葡國護照的澳門學生提供港澳生才能獲得的優惠的。但蔡英文剛上台,由「台獨」分子掌控的「教育部」,就迫不及待地承接著蘇嘉豪的請願材料,拋出將部分港澳生視為「僑生」的新文件決定,可以說是蘇嘉豪為「台獨」勢力推動「法理台獨」,作出了「貢獻」。

實際上,很難明在台灣大學政治系修讀,並已考上台灣大學政治研究所,對政治理論和實踐事務都頗為熟悉的蘇嘉豪,在成功地爭取了港澳生隨時出入境的福利之後,面可對這十多名持憑「九九」後才領取到的葡國護照到台灣讀書的澳門生,不是讓他們享受自己爭取到的豐碩成果,勸說他們恢復港澳生的身份,申請成為港澳學生,而是要向「教育部」施壓,給「教育部」的「台獨勢力」提供一個可以推動「法理台獨」的機會。

這只能是從蘇嘉豪骨子裡的信仰蔡英文的「特殊兩國論」中尋求答案。實際上,前一段時間澳門特區政府高教辦的網站,刪去台灣某些大學的「國立」兩字,就如喪考妣,大吵大鬧。其用意,就是要維護「國立」兩字,把台灣地區視為「正常國家」。

而蘇嘉豪的「拍檔」,也是考上了台灣大學政治系,而且還是選擇「國際關係組」的新澳門學社理事長鄭明軒,就發文聲稱,隨著距離澳門回歸日子的逐漸遠久,在回歸後出生並取得葡國護照並前往台灣就讀的青年也將逐漸增多。居然無視《中葡聯合聲明》《葡方備忘錄》關於「自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起,任何人不得由於同澳門的關係而取得葡國公民資格。」的鄭重政治承諾。

這是值得注意及警惕的新動向。香港反對派中的激進側翼,演化為「港獨」分子,明火執仗地打出「港獨」的旗號。澳門特區因為已經執行《澳門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所賦予的憲制性任務,制定了《維護國家安全法》,持有鎮壓「澳獨」的「尚方寶劍」,因而反對派的激進側翼不敢明目張膽地打出「澳獨」的旗號,於是就拐一個彎子,利用赴台就讀學生遇到的現實問題,及台灣大專院校的稱謂問題,在「特殊兩國論」上大兜圈子。

其實,要解決有關問題,易過借火。那就是,由陸委會出面,向「教育部」說明,讓現持葡國護照就讀的澳門學生,辦理一個手續,撤銷他們原來的入學登記資料,給予補辦澳門學生的身份,發放「入台證」,並享受港澳生的待遇。而在此後,凡是持憑「九九」後取得的葡國護照入學的澳門學生,繼續以「僑生」對待,不得享受港澳生的福利待遇。由於已經放寬對港澳學生的出入境管制,相信不會有人再持葡國護照入讀了。這就一了百了了。

這樣做,有利於彰顯陸委會對維護澳台關係的誠意,相信澳門特區政府及澳門中聯辦台灣事務部是會記在心中的。又何樂而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