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回歸紀事 陳滋英

在香港回歸之後差不多兩年半的時間,澳門於1999年12月20日也回到祖國的懷抱。

1984年12月中英兩國正式簽署關於香港問題的聯合聲明,次年5月,中國和葡萄牙兩國外交部發表聯合聲明,表示兩國同意通過外交途徑在不久的將來開始對話,以解決澳門問題。1986年6月,中葡兩國在北京舉行解決澳門問題的第一輪會談。外交部副部長周南為中國代表團團長(團員5人為:柯正平、邵天任、柯在鑠、諸樺(女)、趙稷華),麥端納大使為葡萄牙政府代表團團長(團員也有5人)。其後,.在同年9月又舉行了第二輪和第三輪會談。當時筆者還在我國駐英大使館工作。

有一天,筆者在使館從港澳報紙上獲悉,澳門著名愛國人士、全國人大常委、澳門中華總商會會長馬萬祺先生,在北京向記者透露說,剛剛結束的第六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了陳滋英為中國駐葡萄牙大使的任命。對此,筆者本人尚未得到國內的通知,但也不能完全不信。既然有此資訊,思想上還是有所準備為好。於是,筆者在業餘時間加緊了對葡萄牙和澳門問題的瞭解。

一、澳門在十六世紀中葉之後被葡萄牙佔領

歐洲古國葡萄牙,雖是個小國,但從1415年即開始向外擴張,至15、16世紀,已在海外佔有許多殖民地,橫跨歐、非、亞、美四大洲,人稱「葡萄牙海上帝國」。

在那個時期,葡萄牙到過中國南方的沿海地區,在16世紀中葉以後逐步佔領了澳門。

澳門,即澳門地區,自古以來就是中國領土。它位於廣東省南部,珠江口西岸,海灣便於停泊,歷史上歸屬廣東省香山縣(今中山市)管轄。

澳門地區包括澳門半島和兩個離島:氹仔島和路環島。

澳門半島在澳門地區北部,回歸前面積為7.84平方公里,與廣東省珠海市的拱北接壤。半島以南隔海2.5公里為氹仔島,面積约5.79平方公里,半島與氹仔島在澳門回歸之前已有跨海大橋相連。氹仔島以南海上2公里為路環島,面積约7.82平方公里,澳門回歸前兩個離島間已有跨海公路相接。澳門地區南瀕中國南海,西與珠海市灣仔隔海相對,東與香港隔海相望,相距42海浬。

1553年(明嘉靖32年),葡遠征日本艦隊司令官索薩,假冒別國的名義,請求與中國通商,又藉口他們的船觸礁下沉,請求在澳門上岸借地晾曬貨物,廣東主管官員受贿默許,葡人得以在澳門搭棚暫住,從此賴在澳門不走。1557年又通過贿賂,在澳門半島建房定居,強行租借。16世紀中葉至19世紀40年代,明清政府總體上仍對澳門行使主權。1822年(清道光2年),葡萄牙頒佈第一部憲法,非法將澳門列為葡萄牙領土。鴉片戰爭後,1845年(清道光25年),葡女王瑪麗亞二世不顧中國在澳門的海關主權,擅自宣佈澳門為自由港。兩年後,澳葡當局公然宣佈澳門赌業合法化。更有甚者,葡萄牙利用這場戰爭,竟不斷擴大其侵佔地盤,在1851年和1864年,又先後用武力侵佔了氹仔島和路環島,並任命了第一個氹仔、路環守備指揮官。1887年(清光緒13年),葡迫使清政府立約,允許它永久佔領和管理澳門。此後,葡萄牙一直佔領澳門,並把澳門劃為葡領土。1902年(清光緒28年),葡大西洋銀行在澳門開業,三年後開始在澳門發鈔。1910年(清宣統2年)10月5日,葡萄牙宣佈成立共和國,同年10月12日,葡頒佈法令,規定6月24曰為澳門節日。1927年(民國16年)和1932年(民國21年),澳門跑馬場和賽狗場分別成立。二次世界大戰中,美軍因獲悉葡當局擬將儲存在澳門半島外港機庫的部分燃料賣給日本,對其進行了空襲。戰後,廣東省參議會曾通電全國,敦促政府收回澳門,但國民黨政府卻未能做到。事實證明,舊中國的歷屆政府,都沒有能力也沒有辦法解決澳門問題。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解決澳門問題有了盼頭

1949年,中國獲得解放,成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同胞歡欣鼓舞,熱烈擁護,認為解決歷史遣留的澳門問題终於有了盼頭。

1955年7月,已是新中國成立近6年後,葡萄牙不顧大陸人民和澳門同胞的反對,竟擅自把澳門劃為「海外省」,受到中國政府的強烈抗議和警告。同年10月,澳葡當局又籌備在1957年舉行「慶祝澳門開埠400周年」紀念活動,經我及時揭露和堅決反對,他們才被迫取消「慶祝」活動並拆除「紀念碑」。

澳葡此舉自討沒趣,誰讓它「有眼不識泰山」!

1972年3月,中國致聯合國非殖民化特別委員會主席的信中聲明:「香港、澳門屬於歷史遺留下來的帝國主義強加於中國的一系列不平等條約的結果。香港和澳門是被英國和葡萄牙當局佔領的中國領土的一部分,解決香港、澳門問題完全是屬於中國主權範圍内的問題,根本不屬於通常的所謂『殖民地』範疇。我國政府主張,在條件成熟時,用適當的方式和平解決港澳問題,在未解決以前維持現狀。」同年6月15日,聯合國非殖民化特委會接受了中國的提議,在「殖民地」名單中删去了香港和澳門。

三、葡萄牙發生「四‧二五」革命,宣佈澳門是中國領土

1974年4月25日,葡萄牙首都里斯本發生「四‧二五」革命,開始了葡萄牙的新時代。

新政府宣佈澳門不是殖民地,而是以管理下的中國領土。它並頒佈法令,開啟向中國歸還澳門之路。

1975年1月,葡萄牙外交部發出照會,葡萄牙政府承認北京政權是中國政府唯一代表,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組成部分,澳門問題可在兩國政府認為適當時進行談判。

同年12月,葡萄牙宣佈取消澳門陸軍司令部和海防司令部,撤走駐澳葡軍。

1979年2月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代表和葡萄牙共和國政府代表在巴黎簽署聯合公報,決定自即日起兩國正式建立大使級外交關係。葡萄牙政府承認,澳門是中國的領土,目前由葡國管理。這個歷史遣留的問題,在適當時期,由中、葡兩國通過友好協商來解決。

1980年3月,澳門總督伊芝迪應邀訪問北京,受到國務院副總理鄧小平的會見。並與廣東省省長習仲勳等商談粵澳合作事。

1982年5月,葡萄牙修改憲法,規定澳門為葡萄牙管理下的中國領土。

同年6月,中國國務委員兼外交部長黃華訪問葡萄牙,會見葡總統埃亞内斯、總理平托,雙方討論了澳門前途問題。黃華向報界透露:

「中國目前的立場是,維持澳門現狀。將來,我們將同該地的居民和葡萄牙當局一起研究一項既不影響當地人民生活水準也不影響外國投資者利益的解決辦法」。

1984年10月,鄧小平在接見港澳同胞國慶觀禮團時指出,澳門問題的解決,也是要同香港一樣,實行「一國兩制」。

同年11月,國家主席李先念應邀訪問葡萄牙,在會見蘇亞雷斯總理時強調指出:「對歷史遺留下來的問題,應該很好地加以解決。」國務委員兼外交部長吳學謙說,當時機成熟時,兩國政府通過和平談判加以解決。

1985年5月,葡萄牙總統埃亞内斯應邀訪問中國,同中國總理就解決澳門問題進行友好磋商。雙方認為解決澳門問題的時機已經成熟。訪問結束後發表了聯合公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國政府經過友好協商,決定於1986年6月最後一周在北京開始就解決歷史遣留下來的澳門問題進行會談」。

鄧小平在會見埃亞内斯總統時說:中葡之間沒有吵架的問題,只存在一個澳門問題。這個問題在兩國建交時已經達成諒解,只要雙方友好協商,是不難解決的。

1986年6月和9月,以外交部副部長周南為團長的中國政府代表團和以梅迪納(又譯麥端納)大使為團長的葡萄牙政府代表團,在北京就解決澳門問題舉行了三輪會談。會談是在友好融洽的氣氛中進行的。雙方就實質性問題取得了廣泛的一致。

同香港問題相比,澳門問題沒有主權問題的爭端。因為中葡建交時,雙方已經確認澳門是中國領土。

只是何時將澳門歸還給中國的問題上,葡方有些反覆。在談判後期,它曾提出想把交還時間,從二十世紀末推遲到二十一世紀內解決。

關於時間問題,小平同志早有指示,他曾明確提出:「澳門必須在本世紀内收回,不能允許葡萄牙把它在澳門這條殖民主義的尾巴拖到下一個世紀。」據此,中方堅持必須在本世紀内把澳門歸還給中國。

在中葡就解決澳門問題的第三輪會談之後,1986年11月,外交部副部長周南應邀訪葡,同蘇亞雷斯總統、席爾瓦總理分別會晤,就中葡關於澳門問題談判的主要問題交換意見。沒想到,新上任的葡總統竟然提出,在二十世紀内交還澳門時間太早,應考慮在二十一世紀的適當時候交還。周副部長聞後明確指出,在中葡談判中,葡方代表圑長已同意在面對中方在二十世紀内交還澳門,而現在葡方卻改變了立場。在二十世紀內由中國恢復對澳門行使主權,是中國政府的堅定立場,在這樣重大的原則問題上,我們不會做任何讓步。

面對中方在二十世紀內恢復對澳門行使主權的堅定立場,葡方於1987年1月6日召開最高國務會議,重新考慮交還時間,最後決定於1999年12月31日將澳門歸還給中國。

1987年1月20日,葡萄牙外交及合作國務秘書阿澤維多蘇亞雷斯應邀來京,向中國政府通報葡國最高國務會議的決定,並與周副部長商討葡國總理席爾瓦訪華事宜。

葡在歸還澳門日期上回心轉意,值得歡迎。但具體定在哪一天尚需商量。負責港澳事務的國務委員兼國務院港澳辦公室主任姬鵬飛,在會見葡國務秘書時,進一步闡述了中方立場。鑒於1999年12月31日的次日即為公元2000年,姬主任提出將歸還澳門的時間定為1999年12月20日。

葡國務秘書允將中方意見報回國内,由葡最高領導機構定奪。

四、中葡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國政府關於澳門問題的聯合聲明》

1986年底,筆者被任命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葡萄牙共和國特命全權大使,並令即速赴任。行前,部領導同筆者談話,談到使館包括澳門問題在内的工作任務,進一步發展中葡友好合作關係。

1987年1月,筆者抵任。首先向葡萄牙共和國蘇亞雷斯總統呈遞了國書,同時兩次會見共和國政府席爾瓦總理。

根據國内指示,筆者與席爾瓦總理談了澳門問題並向葡政府提出於1999年12月20日將澳門歸還給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意見。筆者說,澳門問題的解決,必將為今後中葡兩國的友好合作關係,譜寫歷史新篇章。席爾瓦總理表示願對中方的意見進行考慮。

3月7日,蘇亞雷斯總統召開最高國務會議,決定接受中國政府的提議,同意於1999年12月20日零時將澳門歸還給中國。

同年3月18-23日,中葡雙方在北京舉行第四輪會談。會談是在和諧、融洽的氣氛中進行的,會談結束時,雙方就澳門問題協議草案達成一致。

3月26日,中葡兩國政府代表團團長周南和梅迪納(即麥端納),分別代表兩國政府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草簽了關於澳門問題的聯合聲明及兩個附件。

4月11日,葡萄牙總理卡瓦科•席爾瓦應邀對中國進行正式友好訪問。在他動身之前,筆者夫婦先行回到北京,參加對他的接待。

從4月11日至17日訪華期間,席爾瓦總理正式簽署了中葡兩國政府關於澳門問題的聯合聲明(請見附錄),會見了中國國家領導人,並進行了參觀訪問。

4月13日,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貴賓廳舉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國政府關於澳門問題的聯合聲明》簽字儀式。中國國務院總理趙紫陽和葡萄牙總理席爾瓦代表各自政府分別在聯合聲明上簽字。中國中央顧問委員會主任鄧小平、國家主席李先念和政府領導人,葡萄牙政府外交部長和其他官員以及50位澳門各界知名人士出席了簽字儀式。

在聯合聲明中,兩國政府共同聲明:「澳門地區(包括澳門半島、氹仔島和路環島,以下稱澳門)是中國領土,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將於1999年12月20日對澳門恢復行使主權。」

其中,中國政府聲明的主要内容包括:中國根據「一國兩制」方針,在收回澳門時,根據中國憲法的規定設立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特區直轄於中國中央政府,除外交和國防事務屬中央政府管理外,享有高度自治權,即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终審權;特區政府和立法機關均由當地人組成,行政長官在澳門通過選舉或協商產生,由中央政府任命,主要官員由行政長官提名,報中央政府任命,原在澳門任職的中國籍和葡籍及其他外籍公務(包括警務)人員可以留用,特區可以任用或聘請葡籍和其他外籍人士擔任某些公職;澳門現行的社會、經濟制度不變,生活方式不變,法律基本不變,特區依法保障澳門居民和其他人的各項權利和自由;特區政府和立法機關及法院,除使用中文外,還可使用葡文。特區可同葡萄牙和其他國家建立互利的經濟關係,葡萄牙和其他國家在澳門的經濟利益將得到照顧,在澳門的葡萄牙後裔居民的利益將依法得到保護;特區可以「中國澳門」的名義單獨同各國、各地區及有關國際組織保持和發展經濟、文化關係,並簽定有關協定,特區政府可以自行簽發出入澳門的旅遊證件;特區將繼續作為自由港和單獨關稅地區進行經濟活動,資金進出自由,澳門元作為特區的法定貨幣,繼續流通和自由兒換;特區保持財政獨立,中央政府不向特區徵稅;特區的社會治安由特區政府負責維持;特區懸掛中國國旗和國徽外,還可以使用區旗和區徽。上述基本政策和附件一所作的具體說明,將由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特區基本法規定之,並在50年内不變。

兩國政府還共同聲明,自本聯合聲明生效之日至1999年12月19日止的過渡時期内,葡政府負責澳門的行政管理,中國政府將給予合作;為保證本聯合聲明的有效實施並為1999年政權的交接創造妥善的條件,在聯合聲明生效時成立中葡聯合聯絡小組;關於澳門土地契約和其他有關事宜,將根據聯合聲明附件的有關規定處理(聯合聲明全文附後)。

4月13日,中共中央顧問委員會主任鄧小平在北京人民大會堂會見了葡萄牙總理卡瓦科•席爾瓦。他對席爾瓦作為第一位訪華的葡國總理表示歡迎。鄧小平說,在不長的時間内,中葡兩國解決了澳門問題,這為國際上處理歷史上遣留下來的問題樹立了一個範例。我們提出的“一國兩制”構想,看來是成功的。用這種方式解決澳門這樣的問題,可以說為解決國際爭端和消除國際熱點提供了一點經驗。總理這次訪問,意義十分重大。一是解決了我們兩國之間歷史上的重大問題,即澳門問題;二是開闢了我們兩國間的新關係,結束過去,走向未來。

國家主席李先念在會見席爾瓦總理時說,中葡兩國完成了一項歷史性的使命,這為國與國之間談判樹立了榜樣。

次日,席爾瓦總理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的記者招待會上說,中國政府所提出的“一國兩制”構想,在澳門是可行的。葡中兩國政府都保證將認真執行聯合聱明,以保證澳門的繁榮與穩定,使過渡時期順利完成。

五、為有效執行《聯合聲明》,中葡雙方成立了「中葡聯合聯絡小組」

1987年6月23日,第六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決定,批准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國政府關於澳門問題的聯合聲明》。同時,國家主席李先念簽署了批准聯合聲明的主席令。

在里斯本,葡國總理席爾瓦於1987年10月23日在中國駐葡大使陳滋英的晚宴上讚揚中國領導人在貫徹改革開放政策上的堅定決心,並說葡議會將會批准中葡關於澳門問題的協議。

同年12月7日,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廖漢生率領的代表團應邀訪葡。代表團由駐葡大使陳滋英陪同,與葡萄牙總統蘇亞雷斯和席爾瓦總理進行會談,雙方高興地看到,澳門問題的解決使中葡兩國關係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有利於發展兩國的友好合作關係。克雷斯波議長在會見代表團時說,中葡《聯合聲明》體現了友好精神,充分維護了各方面的利益。議長正式宣佈,葡議會將於12月11日審議批准中葡關於澳門問題的聯合聲明。

同年12月11日,葡萄牙議會審議了中葡關於澳門問題的聯合聲明,獲得一致通,氣份熱烈。

1988年1月15日,我國外交部副部長周南和葡萄牙駐中國大使瓦萊里奧在北京代表各自政府互換了關於澳門問題聯合聲明的批准書,並在互換批准書的證書上簽字。

這標誌着,中葡《聯合聲明》從1988年1月15日起開始生效,澳門開始進入長達12年的過渡期。

根據中葡《聯合聲明》第三、四、五條的規定,在《聯合聱明》生效的當天,即成立中葡聯合聯絡小組和土地小組。

聯合聯絡小組的職責為:

1.就《聯合聲明》及其附件的實施進行磋商;

2.就與1999年澳門政權交接的有關事宜交換情況並進行磋商;

3.就兩國政府為使澳門特別行政區保持和發展對外經濟、文化等

4.就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交換情況並進行磋商。

聯合聯絡小組成立後三個月開始工作,第一年輪流在北京、里斯本和澳門開會,此後以澳為常駐地,工作到2000年1月1日為止。

聯合聯絡小組由雙方各指派一名大使級的組長和另四名小組成員組成。中方第一任組長為康冀民大使,另四名小組成員來自外交部、國務院港澳辦、新華社澳門分社和中國駐葡萄牙大使館。葡方第一任組長為科埃略大使。康大使任滿後,由過家鼎和韓肇康兩位大使先後接任。

中葡土地小組是代表兩國政府處理澳門土地契約及有關事項的機構。土地小組以澳門為常駐地,工作到1999年12月19日為止。第一任中方組長為張祥霖(副司長)。葡方第一任組長為拉莫斯公使。

中葡《聯合聲明》生效後的次年,筆者告別了葡萄牙,接替外交部港澳事務辦公室郭豐民主任的工作。

六、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的成立和起草工作

中葡《聯合聲明》中規定的中方根據「一國兩制」方針對澳門執行的基本政策(含附件一的具體說明),將由中國全國人大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規定之,並在五十年不變。

1988年1月15日,中葡兩國政府互換批准書,《聯合聲明》正式生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工作也隨即提到議事日程上來。

同年4月13日,第七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決定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負責澳門基本法的起草工作。

草委會包括内地有關部門負責人、各界知名人士、法律界人士,還包括澳門工商界、法律界、教育界、新聞界、宗教界、勞工界等各方面人士和我駐澳門機構負責人。根據澳門的實際情況,還安排了兩位有葡萄牙血統的澳門居民參加草委會。這樣的安排,照顧到了澳門的各個方面、各個階層,代表性比較廣泛,可以更好地反映澳門各界人士的意見、要求和願望,使起草的澳門特區基本法能夠更加符合澳門的實際情況。

草委會的名單如下:

主任委員:姬鵬飛;副主任委員:胡繩王漢娬馬萬祺何鴻燊雷潔瓊(*)錢偉長何厚鏵薛壽生*李後周鼎*郭東坡**;委員:(按簡體字姓氏筆劃次序排列)

萬國權 馬萬祺 王漢斌 王叔文 畢漪汶(女)劉焯華

許崇德 孫琬鍾 李成俊 李後 李鍾英 李康

李裕民 蕭蔚雲 吳榮恪 吳建瑶 何厚鏵 何鴻燊

宋玉生 陳炳華 邵天任 武連元 林家駿 周小川

周南* 周鼎* 經叔平 項淳一 趙汝能 胡厚誠*

胡繩 柯正平 饒不辱 勇龍桂 錢偉長

諸樺姬鵬飛 黃漢強 曹其真(女) 崔德祺 康冀民

彭清源 魯平 雷潔瓊(女) 廖澤雲 黎祖智* 薛壽生*

郭東坡** 田曾佩** 陳滋英** 宗光耀** 羅立文**

秘書長:魯平

副秘書長:諸樺(女)胡厚誠* 宗光耀**

上述名單中,有*者因工作變動而被免去委員職務;有**者為起草委員會成立以後增補的委員。

1988年10月25-26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開幕。黨和國家領導人鄧小平、楊尚昆、李鵬、萬里、李先念等會見了全體委員。

國務院港澳辦公室主任、澳門基本法草委會主任委員姬鵬飛發表了講話。他說,中國在對澳門恢復行使主權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1條的規定,設立澳門特別行政區。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將制定龙頒佈澳門特區基本法,規定澳門特區不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和政策,保持現行的社會、經濟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姬主任認為,必須從澳門的實際出發,廣泛地聽取澳門各界人士的意見,深入地調查研究,才能起草出一部體現「一國兩制」方針的、符合澳門實際的基本法。會議決定,將委託草委會中的澳門地區委員在澳門發起籌組一個民間的有廣泛代表性的基本法諮詢委員會,以配合基本法的起草工作。

1989年5月28日,澳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在澳門成立。 其組成如下:

主任:崔德祺

副主任:何厚鏵唐星樵歐安利

委員:(按繁體字姓氏筆劃次序排列)

丁國柱 王守基 王孝行 艾維斯 李炳時 李栢輝

李鵬翥 李寶田 李寶來 何玉棠 何思謙 何厚鏵

何華添 吳仕明 吳素寬(女) 吳國昌 吳福 余君慧

阮子榮 呂文貞 林金城 林昶 林漢邦 周樹利

冼志耀 邱成拿* 施子學 施绮蓮(女) 菲能地 飛基路*

姚開 馬有禮 馬斯華 高開賢 徐偉坤 唐星樵

唐堅謀 唐錫根 陳永棋 陳銘芳 陳錫僑 陳麗敏(女)

梁宋 梁官漢 張祖奇 郭沛 區天興 區宗傑

許世元 許輝年 陸昌 陸偉聰 崔世昌 崔德祺

崔樂其 崔寶峰 崔耀 康顯揚 陶開裕 黃天渭

黃如楷 黃保銓 彭彼得 贺定一(女) 楊秀雯(女) 萬冬秀*

葛多華 過介磐 廖澤雲 劉衍泉 鄭世強 潘志輝

潘漢榮 蔡克銘 蔡梓瑜 歐少雄 歐安利 盧漢象*

霍樹根 鲍馬壯 鍾志堅 薛柏* 戴明揚 簡朗秋

蕭卓芬(女) 羅少榮 羅安達 譚任傑 譚伯源 釋機修

白富華** 白禮士** 鄭昇輝# 鄧祖基** 羅畢度**

秘書長:廖澤雲

上述名單中,有*者因工作變動辭去委員職務;有**者為諮委會成立後增補的委員。

澳門特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經過四年零四個月的工作,在全體草委的共同努力和澳門社會各階層以及内地有關方面的積極參與和支持下,於1993年3月順利地完成了這項重大起草任務,獲得中外好評。

在此之前,草委會為起草好這部重要大法,注重調查研究,廣泛徵求各方意見。特別是,姬鵬飛主任和草委們曾多次赴澳門,通過澳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聽取澳門同胞和各界人士的意見及建議。記得本人1991年9月同李後等多位草委赴澳進行諮詢活動時,舉行了19次座談會和一次公聽會,參加的大约有800多人次。1992年3月,基本法(草案)出爐後,又在澳門和内地進一步徵求意見。姬鵬飛主任再次率領草委們赴澳,進一步聽取澳門各界人士對草案的意見。與此同時,三年多來,澳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做了大量的諮詢和宣傳工作,有效地協助了基本法的起草工作,諮委會收集到的建議書據說有649份,含具體意見2,687條。諮委會還應邀由何厚鏵率圑前往北京,圍繞草案的進一步修改意見和建議,同在京的草委們進行交流。凡此一切,都保證了起草出的基本情況。

1993年3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按照澳門實際情況制定的《澳門基本法》得以正式頒佈(請見附錄)。原諮委會的絕大多數人與澳門當地的草委們共同組建了「澳門基本法協進會」,繼續在過渡期裏進行基本法的宣傳和椎介活動。

在澳門回歸之前的6年裏,内地與澳門幾乎年年都分別舉行基本法頒佈紀念活動。作者本人就在兩地參加過五次。頭兩年是在北京主持國務院港澳辦主辦的紀念座談會。第三次是同全國政協副主席錢偉長等原草委參加澳門基本法協進會主辦的基本法頒佈五周年遊園會和座談會,並在會上發言,呼籲葡方在澳門過渡期的最後兩年加強與中方合作,共同把過渡期的各項工作安排好。最後兩次是分別參加在澳門和北京舉行的紀念基本法頒佈6周年活動。在澳門基本法協進會舉辦的紀念座談會上,筆者作了題為「學習、實施基本大法,開創澳門美好明天」的講話。在北京的那次活動,是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國務院港澳辦和新聞辦聯合舉辦的座談會,來自内地和澳門的知名人士150多人出席。姜春雲副委員長主持,錢其琛副總理講話,曹其真女士、蕭蔚雲、劉焯華和吳建瑶等人發言。錢副總理在講話中說,再過263天,我國政府將對澳門恢復行使主權,澳門基本法也將同時實施。澳門基本法是治理澳門的法律依據,只有認真貫徹執行澳門基本法,只有依法治澳,才能保證澳門未來的長期穩定和健康發展,才能保證澳門的長治久安。

另外,1997年10月,筆者還訪問澳門,在澳門基本法協進會舉辦的「積極參與,確保平穩過渡」學術研討會上發表題為「堅定不移實現平穩過渡,滿懷豪情邁向新的時代」演講,反應較好。

七、澳門基本法的特點

澳門和香港,均以和平談判方式解決了歷史遺留下來的重大問題。兩地回歸時,都設立了特別行政區,都實行「一國兩制」方針,高度自治,澳人治澳,港人治港,原有的社會制度、經濟制度和生活方式50年不變。澳門基本法和香港基本法的主要内容也是一致的,都以我國憲法為依據,將中葡《聯合聲明》和中英《聯合聲明》的主要原則寫入基本法。但是,澳門在不少方面都有其不同於香港的特點,具體反映在澳門基本法之中,譬如:

(一)澳門基本法第十條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除懸掛和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和國徽外,還可懸掛和使用澳門特別行政區區旗和區徽。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區旗是繪有五星、蓮花、大橋、海水圖案的綠色旗幟。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區徽,中間是五星、蓮花、大橋、海水,周圍寫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葡文『澳門』。」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旗是紅顔色的。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區旗和區徽為什麼是綠顏色的而不是紅色的?

當時我們這些草委在討論澳門特區的區旗和區徽的顔色時,有些人認為應該用紅色,也有不少人主張用綠色,理由是海水是綠色的,同時,綠色代表生命、和平、欣欣向榮。最後大會表決通過區旗和區徽都用綠色的。這樣,紅綠兩種顔色象徵「一國兩制」。

(二)基本法對澳門特區居民的基本權利、義務和自由,作了充分規定,一共有21條。根據澳門居民中有不少葡萄牙後裔居民的情況,其中第42條還特別規定:「在澳門的葡萄牙後裔居民的利益依法受澳門特別行政區的保護。他們的習俗和文化傳統應受尊重。」

(三)澳門的建築,與其它地區風格不同。有中國的傳統建築,有西方的洋建築。中式的寺廟,西式的教堂,中西式的古老宅第和花園,無不反映中西文化交流的特色。澳門重视保護這些文化遺產和周邊的環境。基本法第125條第三款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依法保護名勝、古蹟和其他歷史文物,並保護文物所有者的合法權益。」

(四)澳門的旅遊娛樂業(主要是博彩業或赌業),一直在澳門的經濟中佔有重要地位,是該地區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針對這一特點,基本法該如何處理?固然不會允許用社會主義的政策來對待,但也不宜在資本主義的範疇内聽之任之。

經過草委的悉心討論,大家一致認為,應由澳門特別行政區自己從澳門本地的根本利益出發,酌定有關澳門旅遊娛樂業的政策。

這樣,基本法第118條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根據本地整體利益自行制定旅遊娛樂業的政策。」

八、澳門過渡時期雷要解決的「三大問題」

同香港不同,澳門沒有關於主權問題的爭議。所以,比較而言,澳門問題似容易解決一些。但就澳門自身來說,它也有香港未曾碰到過的「中文法律地位問題,公務員本地化問題和法律本地化問題」。這「三大問題」,是中葡《聯合聲明》生效後,在中葡聯合聯絡小組工作中遇到的非常棘手問題。筆者訪澳,與澳督會談,主要就是這方面的事兒。

在澳門過渡期,如果不把這些問題解決好,就勢必會影響1999年12月20日的政權順利交接和「一國兩制」方針的貫徹實施。誠如國務院港澳辨魯平主任所說:「這一狀況如果不能得到儘快改善,將會給政權的順利交接和未來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的運作帶來不利影響。」

(一)中方法律地位問題是澳門過渡時期遇到的重大問題。澳門自古以來就是中國領土。生活在這片土地的居民,絕大多數都是中國人。然而,在葡萄牙管制下的幾百年中,中文居然不是法定語文,只有葡文才是。這豈不是天下怪事?!其實,說怪也不怪。因為,葡國人在當地只認可葡文,目的是保持其統治地位和影響,同時,由於澳門官方只使用葡文,這也為澳門的高層和中層官員以及大多數基層公務員,都由葡國人和當地的土生葡人來擔當,製造了藉口。

中葡聯合聯絡小組成立後即着手解決澳門的語文問題,在小組幾年來的工作基礎上,中國外交部長錢其琛於1991年2月應邀訪葡,同葡外長皮涅伊羅舉行會談,達成協議,葡政府同意中文在1999年之前即成為澳門的官方語文,中方同意葡文在1999年後也是澳門的正式語文。同年4月,中葡聯合聯絡小組確認了中文在澳門的官方地位。12月,葡萄牙部長會議通過法令,使中文在澳門享有官方語文地位,具有與葡文同樣的法律效力。12月31日,葡議會通過了關於中文法律地位的455號法令,此後,澳葡政府採取措施,鼓勵公職人員到北京學習普通話,開辨培養懂中方和葡文的雙語翻譯員課程,逐步推廣、落實中文的使用。中國方面,1993年3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9條明確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的行政機關,立法機關和司法機關,除使用中文外,還可使用葡文,葡文也是正式語文。」

(二)澳門過渡期的一個重大問題,就是公務員本地化。

長期以來,在澳門總督之下設政務司,政務司之下設司、廳、署、處、科、組六級別。司級官員全部是葡國人,署以上的公務員絕大多數也是來自葡萄牙的官員,處、科級的公務員則主要由土生葡人來擔任。中國人大多當勤雜人員,進入科級的只是少數。

中葡《聯合聲明》第2條第3款中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和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機關均由當地人組成」。這說明,到了澳門回歸時,葡國人不能再繼續當這些方面的高官,中國中央政府當然也不能派人去接替,而按規定要實行「澳人治澳」。因此,12年過渡期内,需加緊培養鍛煉有為的當地人才,隨時準備接班,澳葡當局要逐步向澳門當地人移交權力,最终實現公務員本地化。

澳門公務員本地化工作起步較晚,但在中葡雙方的共同努力下,自1995年開始,逐步有華人公務員出任處長等中高級公務員職位。

(三)「三大問題」中的法律本地化,也是一個頗為複雜的重大問題。

澳門回歸前,其法律主要是葡萄牙法律的延伸和衍生,不僅數量大,而且比較混亂。

中國恢復對澳門行使主權,那時澳門的法律會是怎樣?

中葡《聯合聲明》第2條第4款中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後,法律基本不變」。《聯合聱明》附件一第3條還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後,澳門原有的法律、法令、行政法規和其他規範性文件,除與《基本法》相抵觸或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機關作出修改者外,予以保留」;「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法律體系由《基本法》,以及上述澳門原有法律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制定的法律構成。」

這就需要在澳門過渡期,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對澳門原有法律進行有計劃的系統整理,該要的就要,該修訂的就修訂,該廢棄的就廢棄,最後由澳門本地立法機關完成立法手續,使之本地化,進而在澳門政權移交之後,過渡為特別行政區的法律。

還有,在澳門使用的原葡萄牙法律,基本都是葡文的,尚需翻譯成中文,特別是根據需要還要培養能掌握雙語的法律人才。

中葡聯合聯絡小組,自成立以來就投入了為實現法律本地化的指導工作,受到澳門社會的重視。

在中方法律專家的協助下,葡方逐步完成了一部分法律的翻譯工作。同時,經過在澳門12年過渡期中所作的努力,澳門培養出了掌握雙語的法律人才100多人,其中20多人已在澳門回歸前加入了司法隊伍,從而結束了澳門法院、檢察院司法官員中長期沒有中國人的歷史。

九、中葡土地小組成立

中葡《聯合聱明》生效時,還成立了中葡土地小組。

土地小組是中葡兩國政府在澳門過渡期内處理土地契約及有關事項的機構。

按照《聯合聲明》附件二的規定,土地小組的職責為:(1)就兩國政府關於處理澳門土地契约及其他有關事項規定的實施進行磋商;(2)監察批出土地的數量和期限,以及批出土地所得收入的分配和使用情況;(3)審核澳門葡萄牙政府提出的使用屬於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的土地收入的建議,並提出意見,供中方決定。

小組以澳門為常駐地,工作到1999年12月19日為止。中方第一任組長為張祥霖,葡方為拉莫斯。1991年以後,中方組長先後由謝後和、丁寶年及楊潤珍(女)擔任。

談到土地小組,想起澳門建造機場的事。

澳門原沒有機場。中葡《聯合聲明》簽署後,澳門醞釀建造一個國際機場。澳葡政府態度積極。中方亦表支持,希望早日建成一個既有效益,又不給今後澳門特別行政區留下債務負擔的機場。有關問題,主張通過中葡合作,友好解決。

為此,中葡土地小組於1989年7月批出澳門國際機場用地191公頃。位於澳門氹仔,航站區設在氹仔島西南角的雞頸區,由削山和填海而成。同年12月,澳門國際機場動工開建。五年多以後落成。

十、過渡期中,值得一提的事情

中葡《聯合聱明》簽署後,澳門即進入回歸前的過渡期。在過渡期中,有幾件事情,值得記载:

(一)新華社在澳門設立分社。新中國原在澳門設有南光(集團)有限公司。

1987年9月,新華社在原澳門南光公司的基礎上成立分社,起有政府代表機構的作用。社長周鼎,副社長胡厚誠、王文彬,顧問柯正平。1990年5月,周社長離任,由郭東坡任社長。1995年5月,社長易人,由王啟人任社長,柯正平為顧問,李水林、宗光耀、柯小剛、王今翔為副社長。在澳門過渡期,新華社澳門分社,為澳門平穩過渡和回歸祖國,做了大量工作,發揮了積極作用。

(二)澳門新澳氹大橋落成。連接澳門半島與氹仔離島的新澳氹大橋(後命名為「友誼大橋」)於1990年8月正式動工,I”4年3月建成,全長4,700米(橋面3,900米)。同年4月17日,葡國總理席爾瓦,在澳督章奇立陪同下,主持「友誼大橋」碑記揭幕儀式,並與立法會主席林绮濤、新華社澳門分社社長郭東坡和澳葡政府官員等五人主持剪綵。

(三)粵澳進一步加強交流與合作。在中葡《聯合聲明》簽署前,廣東與澳門即已建立了聯繫與合作的管道。在澳門回歸前的過渡時期,1992年9月,廣東省省長朱森林,應澳督韋奇立的邀請訪問澳門,團員包括珠海市長梁廣大。省長與澳督就治安、旅遊、文化、衛生、教育等領域合作問題交換了意見,希進一步加強雙方的交流與合作關係。在這次訪問之前和之後,珠海市長梁廣大和珠海新市長黃龍雲都曾訪問澳門,賓主雙方均表達了椎動雨地合作與友誼的願望,並達成共識。

(四)澳門基本法協進會成立。1993年9月,原基本法起草委員會的澳門委員和基本法諮詢委員會的成員,成立了以推廣宣傳澳門基本法為宗旨的民間機構:澳門基本法協進會。馬萬祺、柯正平、何鴻燊為名譽會長,崔德棋為會長,唐星樵、林家駿、彭彼得為副會長,何厚鏵為理事長,廖澤雲、劉焯華、歐安利、吳福、吳榮恪、崔世昌、曹其真為副理事長,廖澤雲任秘書長,李成俊為監事長,崔樂其為副監事長。

(五)澳門國際機場開航。經過五年多建造,澳門國際機場於1995年11月9日開航,首班航機由澳門飛往北京。

12月8日,澳門國際機場啟用慶典在澳門隆重舉行。葡萄牙總統蘇!亞雷斯,中國國家副主席榮毅仁和外交部副部長田曾佩等中葡兩國政府:負貴人為慶典剪綵。

榮副主席在慶典上講話說,澳門國際機場是在中葡雙方共同努力和| 有關各方的支持下建成的,是中葡雙方在澳門問題上友好合作的一項豐碩成果。澳門國際機場的建成,為澳門的發展帶來了新的機遇和挑戰。創造了澳門繁榮的勤勞智慧的澳門居民,一定能以國際機場為契機,更好地發揮自身優勢,依託中國内地,加強與外界的交往和合作,使澳門經濟、社會發展登上一個新的台階,創造更加美好的明天。

蘇亞雷斯總統講話說,澳門國際機場的建成,實現了澳門居民的宿願,它將在澳門今後的經濟、社會與文化發展中發揮重要作用。澳門國際機場的落成,也是葡中兩國友好合作關係的象徵。葡方將繼績按照葡中兩國達成的協定來保證澳門平穩過渡和在1999年的政權順利交接。

(六)中國銀行澳門分行1995年10月16日宣佈,中國銀行正式參與澳門元發鈔,新的鈔票於當日起開始流通使用。中行參與澳門鈔票發行這一具有歷史意義的大事,是中葡雙方根據中葡《聯合聲明》和基本法的精神,從澳門經濟金融穩定發展這一長遠利益出發,於1994年7月達成的協定。

(七)1997年1月,錢其琛副總理兼外交部長,由陳滋英等陪同,訪問葡萄牙,會見了桑帕约總統,並與外長伽馬舉行會談。兩國外長指示中葡聯合聯絡小組的各自代表加強工作,加快步伐,解決澳門過渡期的有關問題。

(八)1997年7月1日,香港回歸祖國。澳門同胞熱烈歡呼。表示要盡全力實現澳門順利回歸,以共同努力振興中華。

(九)連接珠海與澳門的蓮花大橋竣工。1998年6月29日,蓮花大橋奠基儀式,分別在珠海橫琴島及澳門路氹填海區雨地同時舉行。筆者陳滋英(國務院港澳辦副主任)、珠海市委書記梁廣大、新華社澳門分社社長王啟人以及澳督韋奇立等分別為硃海、澳門奠基揭幕。次年I2月10日,大橋竣工。蓮花大橋是由珠海和澳門合作建造的,西起硃海横琴島,東接澳門路環和氹仔島之間的填海區,令珠海、澳門之間除了拱北口岸之外,又增添了一條陸路通道,有利於進一步促進硃澳之間的經貿合作與人員往來。

(十)1999年8月30日,國務院港澳辦舉行新聞發佈會,公佈澳門特區護照和旅行證件的樣本。陳滋英在會上介紹說,根據澳門基本法第139條的規定,自1999年12月20日起,「中央人民政府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依照法律給持有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中國公民簽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護照,給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其他合法居留者簽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其他旅行證件」。陳並對證件的有關事宜作了具體說明。

(十一)根據《基本法》規定,中央人民政府負責管理與澳門特區有關的外交事務,由外交部在澳門設立機構處理之。為此,外交部決定於1999年12月20日在澳門特區設立特派員公署。第一任特派員為原燾大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