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教辦聽意見修訂評鑑指引

【本報訊】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日前舉辦說明會,邀請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下稱評審局)總主任李淑仁、評審主任胡倩琴等向本澳院校介紹《課程認證指引》和《外評機構指引》的修訂並就修訂內容與院校交換意見。

高教辦職務主管葉家悅表示,為完善本澳高等教育體制,持續提升本澳高等教育的素質,特區政府委託評審局編制《院校認證指引》、《院校素質核證指引》、《課程認證指引》及《外評機構指引》四套評鑑指引。首階段開展了“課程認證”先導計劃,測試《課程認證指引》的評鑑範圍、內容清單及《外評機構指引》的可行性,在收集外評機構、專家組、參與院校及高教辦的意見後,對相關指引進行了修訂。

評審局總主任李淑仁介紹了《課程認證指引》和《外評機構指引》修訂的重點內容,包括加入外評服務協議須包含上訴/檢討條款、明確了特區政府不參與外評機構的評鑑決定等。她又提到,澳門評鑑制度以“學生為本”為原則,院校可因應其院校特色及發展需要,在世界各地選擇合適的外評機構等。會上,與會院校就未來評鑑制度的相關操作提出寶貴的意見。葉家悅表示,《課程認證指引》和《外評機構指引》的修訂工作已進入最後階段,在聽取各院校意見後,將再作調整,隨後便將新修訂的指引文本發送至各院校。此外,評鑑指引已上載至高教辦網頁(www.gaes.gov.mo),供市民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