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有巿民關注蓮溪廟附近打纜前地十號前方的地界石被移動一事,文化局一直關注。
根據《文化遺產保護法》,蓮溪廟屬於被評定的紀念物,其位置及範圍由法律規範,位於打纜前地十號前方的地界石不屬該紀念物的範圍內。但由於該地界石反映了蓮溪廟的歷史,具有一定價值,因此文化局會確保地界石得到妥善的保護。早在二零一零年,打纜前地十號地段於樓宇興建期間發現了該地界石,且當時該地界石已被移動,文化局即時向廟方、有關地段之業權人、街坊等多方作出了解,但各方對地界石的確切原始位置意見不一,無法確定,地段之業權人與廟方協商後,將地界石臨時放置於現時位置。近年,地段之業權人一直與廟方協商,要求將地界石再次臨時遷移,文化局除一直關注有關情況外,同時對地界石的原始位置進行搜證工作,基於各方現階段均未有充分的歷史資料可確定該地界石的原始位置,在該地界石不會受破壞前提下,文化局尊重相關人士與廟方的協商,將地界石臨時遷移至合理位置,但文化局向相關人士表明,遷移地界石前,需遵守程序,向權限部門申請,取得同意後方可進行。文化局會配合遷移,作出記錄,並要求相關人士遷移地界時做好保護工作,倘日後確定地界石原始位置時,必須配合,復原其位置。
日前相關人士擬遷移地界石,據文化局了解,由於没向管理公共地方的相關部門申請,遷移工作已暫停。文化局因此要求相關人士現階段必須將開挖的地面部份盡快復原,以確保地界石安全。
文化局稱,將繼續搜集歷史資料,考證地界石原初位置,同時繼續關注地界石情況,與相關人士及廟方保持聯絡,保護該地界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