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永春:曾與何會面 促請依法協助調查

【本報訊】廉政專員張永春表示,曾與何超明見面,他當時主要是聆聽,能向外界透露的是他有明確要求與希望何超明依法協助調查。

前檢察長何超明昨日上午在終審法院受審時表示,被廉署傳召調查當日曾到廉政專員張永春的辦公室,與對方交談。張永春表示,在 2015年 2月5日,廉署首次就何超明案傳召有關人士到廉署協助調查,以他記憶,當日下午完成調查及筆錄後,何超明提出要見他,他當時曾與何超明見面,會面時間很短,何超明當時向他陳述一些事情。張永春稱他當時主要是聆聽,能夠向外界透露的是他明確要求與希望何超明依法協助調查。

張永春稱,由於案件當時處於最初調查階段,包括何超明及其他人士仍不是被廉署宣告的嫌犯。案件現階段處於司法機關階段,他不可透露當時何超明向他陳述的事。

張永春強調,按照廉署組織法,廉政專員及每名廉署權限所有人可依法透過任何方法或手段開展調查。他稱,傳召有關人士到廉署是希望他們如實陳述事件,如果調查過程中當事人提出要見他,廉政專員或領導可因應具體情況選擇是否見面,若有助案件調查或釐清事實便可。他強調過程中,定必尊重事實,依法辦事,不會袒護任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