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小組認同反洗錢修法內容

【本報訊】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日細則性審議修改防洗錢和防恐怖主義2項法案,經濟財政司長梁維特列席會議。

委員會主席鄭志強表示,委員會基本認同政府提出的修法內容,包括把洗黑錢及洗黑錢的上游犯罪獨立成罪。他引述政府代表解釋,相關法案 2006年生效以來,檢察院收到不少洗黑錢舉報,但因涉及的資金來源不明,無法立案,加上亞太區打擊洗錢組織的建議及澳門的發展及安全,現時的形勢與當初的立法取向已不同。

鄭志強稱,委員會希望政府在新法生效後向金管局、博監局及地產中介釋法和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