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院續審何超明被控案 聆訊大批沉香木被調取

【本報訊】終審法院合議庭昨日繼續審訊前檢察長何超明被控貪污的案件。何超明被控多項巨額詐騙和濫用職權罪,起訴書指他涉嫌挪用海關破獲走私案扣押的一批沉香。助理檢察長王偉華出庭作證,指何超明曾指示調取海關扣留沉香。

王偉華出稱,何超明曾要求調查2014年兩宗走私沉香木案是否有刑事成分。沉香木數量龐大,一般扣押在海關,但何超明要求將沉香木帶到檢院,並沒過問案中嫌犯。

王偉華證實,何超明曾透過前檢察長辦公室主任黎建恩指示他研究海關破獲的走私沉香案是否有否刑事成分,及調取沉香鑑定,2宗案件沉香總數逾百袋,他當時沒懷疑何超明有其他動機,因以往檢察院亦曾主動了解行政當局已處分、同屬行政違法的案件,做法十分正常。

王偉華表示,曾與檢察長葉迅生到獲多利中心 16樓檢察院教員室尋找失去的沉香下落,之後再到何超明辦公室,發現1條沉香,何超明當時表示,辦公室新裝修,沉香用作辟味。當日何超明曾接受廉署調查,晚上向葉迅生交回 2袋沉香木,並表示有 3件大型沉香木已交回檔案室,王偉華、葉迅生與何超明在檔案室當場交收。

檢察官稱從沒批示移送沉香

終審法院合議庭傳召檢察官胡曉,就何超明案件作證。胡曉曾承辦偵查 2宗走私沉香木案件,助理檢察長郭婉雯詢問胡曉是否覺得調取大批沉香鑑定很奇怪,胡曉回應,情況少見但屬正常。他又稱曾向檢察長辦公室前主任黎建恩表示,涉案沉香數量多及大,檢察院未必有足夠空間擺放,黎建恩回應有地方擺放。胡曉又稱,一些移送檢察院的扣押物,如果要搬離證物房,需要得到承辦案件檢察官批示同意,但他從沒作出相關批示。

胡曉表示,檢察院對首宗沉香案作出起訴後,連同何超明交還的沉香,總重量較最初移送檢察院時輕了約 100公斤,他引述專家表示,沉香含有的水分因長期擺放冷氣房導致重量減少,屬正常現象。

證人稱上價沉香被取走

終審法院合議庭下午傳召負責處理檢察院扣押品和保管檔案室鑰匙的 2名人員作證。

負責處理扣押品的技術員表示,民署曾先後 2次到檢察院協助鑑定其中 1宗走私案的沉香木,第 2次帶來 1名中山專家,檢察院按專家意見按沉香木的價值分類,其中上價的沉香木用 A4紙箱盛載,但之後獨這箱沉香木不知所終,其後他獲回覆是檢察長辦公室人員取走,因何超明要看一看。

被告何超明在昨日的審訊結束前表示,教員休息室被傳媒廣泛報道後,很多人都避忌。又稱 2009年第 3屆行政長官選舉期間,在教員休息室接見過很多人,包括選舉委員。現時的困難是找不到證人,“搵到應承出庭最後都失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