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立文希望海上居準時建成 房局籲買樓花注意土地批給

【本報訊】黑沙環「海上居」土地臨時批給今年 7月到期,運輸工務司長羅立文希望工程準時完成。財政局表示,申報海上居單位財產移轉印花稅個案 620宗

羅立文昨日出席活動時被傳媒問及海上居土地是否具條件轉為確定批給,羅立文回應,“新年應該乜都好,我都希望到時可以起好間屋,唔好有多啲問題”。他稱,“海上居準時完工,大家都安樂,大家都冇問題”,但可否在限期前建成應問發展商。

對於會否視乎海上居的情況加快審批“入伙紙”,羅立文稱,可以肯定的是政府不想有更多問題,會盡量配合,一定會按照時間處理程序。

財政局回覆傳媒查詢時表示,截至上月 11日,已申報海上居單位的財產移轉印花稅個案 620宗,全數繳納金額逾 1.2億元。

按照 2013年 3月生效的樓花法,預售樓花需取得工務局預先許可。工務局表示,局方沒海上居地段獲發預先許可的資料。法務局表示,已作物業登記的海上居樓花承諾轉讓行為,符合樓花法的過渡規定。

至於有否發現違規推銷海上居樓花,房屋局回覆,樓花法規定房地產中介人等實體有義務提供與樓花交易有關的文件及其他資料。局方呼籲市民購買不動產前,先了解有關不動產購買、出售等法律。

房屋局呼籲,市民購買“樓花”前應瞭解樓宇的土地批給租賃情況,注意風險。房地產中介人代理“樓花”銷售,須向客戶提供土地批給租賃情況,包括臨時批給、確定批給或土地批租期等資料,保障買家權益。

房屋局稱,根據《房地產中介業務法》規定,房地產中介人有責任向客戶及利害關係人提供不動產資料,如業權狀況、土地性質,以及使用年期等。房地產中介人銷售樓花時,須向客戶提供土地批給租賃內容,包括臨時批給、確定批給或土地批租期等資料。房屋局持續監察房地產中介人及經紀。樓花買賣中介人必須從發展商取得關於不動產的資訊、不動產的價格和法律狀況,清楚提供予客戶知悉。市民若對房地產中介代理資格有疑問,可要求對方提供與發展商簽訂的代理銷售樓花的房地產中介合同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