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批給失效 發展商終輸官司

【本報訊】氹仔聚龍街部分土地因臨時批租期屆滿未完成利用,被政府宣告批給失效。發展商上訴至終審法院,要求中止行政效力,被終審法院駁回。

涉案的土地部分早於 1991年建成 14幢獨立別墅,但會所、游泳池和網球場一直未落成,政府宣告收回這部分的用地,合共 7,500多平方米。發展商提出司法上訴,認為需維持別墅各業主的利益。終審法院指出,上訴人只提及一眾第三人 (別墅業主) 的利益,在司法上訴中,只有直接受行政行為侵害的人才能提出質疑,不具備提出第三人損失的正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