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嬰百日咳衛局籲種疫苗

【本報訊】衛生局接獲一宗百日咳報告,患兒為27日大的女嬰,於2月8日開始出現陣發性咳嗽,病情漸加劇,至12日咳嗽加重伴唇紫紺、氣喘和低熱,2月9日至13日到本澳不同的醫療機構就診,13日到鏡湖醫院就診並住院治療。  經檢測,患兒樣本對百日咳桿菌呈陽性反應。

患兒在澳門出生,未到達接種百日咳疫苗的年齡。其同住家人,包括主要照顧者的母親、父親及其外婆在患兒出現症狀前均有咳嗽病史。衛生局已為患兒同住家人安排進行預防性用藥。患兒住院期間沒有同其他患者居住同一病房。百日咳由百日咳桿菌引起,通過病人咳嗽、大聲講話和打噴嚏等產生的呼吸道飛沬直接傳播。百日咳桿菌在環境中的生存力弱,一般不通過間接方式傳播。病人感染後出現痙攣性咳嗽、雞鳴樣哮吼聲及咳吐。如未接受適當治療,病程可長達3個月,可引起肺炎或腦病等併發症乃至死亡。

目前已有有效的抗生素治療。本澳上一次百日咳病例報告是2016年。衛生局表示,防疫接種是百日咳最有效的預防手段。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的指引,目前本澳的防疫接種計劃規定兒童應在2、4、6、18個月及5歲時接種百日咳疫苗。在防疫接種普及後,百日咳個案在本澳已十分罕見,本澳在過去近30年共錄得6例百日咳個案,分別在1988年、1996年、2008年、2015年和2016年。嬰兒一般要接種至少三劑百日咳疫苗才可產生較可靠的免疫力,並需定期加強接種才可維持免疫力。

衛生局呼籲家長按時為子女接種衛生局建議的各種疫苗,應避免讓兒童,特別是未完成初種程序的12個月以下幼兒,接觸患病的人士及到人多擠逼的場所或到傳染病流行狀況和本澳不同的地方。家庭,托兒所和學校應注意個人衛生和環境衛生。醫務人員應留意咳嗽超過2星期的幼兒是否可能為百日咳,如有懷疑個案,應及時向衛生局報告以便採取適當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