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商探討工程招標制度

【本報訊】建造商會昨日舉行研討會,探討公共工程招投標制度是否需要檢討。建造商會理事長鄧漢昌認為現時制度有改善空間,希望社會資源能公平分配,讓業界受惠。

鄧漢昌稱,長久以來,建造業界對政府管理公共工程的制度和法例有很多意見,希望改善。現行管理公共工程的法例是從八零年代法例框架修改而成,當時澳門是葡國殖民地,工程規模、複雜性、規範、社會環境和要求,與現在的公共工程相比,簡直是天淵之別。另外,近年公共工程問題叢生,尤以工程超支延期為甚,而且本普遍,工程延誤程度,實在驚人,承建商往往成為代罪羔羊, 眾矢之的。如說這種情況與公共工程管理制度和法例缺陷無關,實難令人信服。

對於公共工程經常延誤,工程公司負責人鄭森興認為,應加強專業管理,政府大型基建工程需要做好前期準備,啟動前要預計可能出現的問題,不要因形象工程而急急上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