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管業倡最低工資設過渡期

【本報訊】中總昨日舉行工商業座談會,業界關注日後全面實施最低工資的問題;有人建議本澳參考內地經驗,發展電子商貿;有人希望政府完善土地管理機制,保障市民及業界權益。

物業管理商會理事長崔銘文稱,物管業根本不存在以外勞低廉成本營運的誘因和可能,希望當局明察,處理外勞申請時客觀考量。他指出,以6,240元最低工資加500元住宿津貼聘請廣東省附近地區的人來澳工作並不容易,扣除匯率和離家工作的因素後並無吸引力。聘用本地人,起碼少了500元住宿津貼,但50歲以下本地人絕少肯當大廈管理員或清潔工人,業主因而把目光轉向較年輕的外勞。

崔銘文說,去年實施物業管理保安員和清潔員最低工資後,物業管理成本上升,要調升大廈管理費,業界承受社會壓力和被逼縮減人員及設備維修的服務,直接影響大廈公眾安全,他建議日後全面實施最低工資時,設定 1年半至2年過渡期,讓勞資雙方有時間協商。

出入口商會理事長蕭志偉建議本澳電子商貿參考內地經驗,先普及電子支付,繼而制訂電子商務法律及培養人才,邊做邊調整。

他建議澳門分兩階段進行這方面工作,先普及電子支付,進而細分三步走:一是順應時勢嘗試,即使沒有專項的電子商務法律,可及時補充一些針對性的管理辦法,邊做邊調整,規範行業發展;二是培養人才,推出適當政策,鼓勵扶持;三是發展物流業,支持電子商貿發展。他建議政府參考內地推動電子商貿發展的經驗,整合澳門多方資源,打造新貿易、消費模式,實現生活模式、思維模式的升級,最終帶領澳門進入「互聯網+時代」。

建築置業商會理事長謝思訓估計未來樓市供應充足、穩定,他希望特區政府完善土地管理,考慮放寬首次置業貸款,適當時候考慮調低或取消特別印花稅,因應房地產業調整及新土地法造成的社會問題,盡快檢討現行的土地法,優化房地產業政策及配套之金融政策,保障市民及業界權益,促進社會和諧,市民安居樂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