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碧琪希望 產假安排與公職看齊

【本報訊】 民眾建澳聯盟舉辦論壇,探討本澳婦女權益保障。民建聯副理事長、立法議員宋碧琪表示,不少市民希望女性產假與公職制度看齊,以及增設男士有薪侍產假。

宋碧琪指,本澳《 勞動關係法》 規定女性僱員有權因分娩而享有56日產假,遠低於國際水平,對於懷孕婦女及其產後的工作權利仍未得到全面保障。根據國際勞工組織(ILO)《 保護生育公約》 ,女性僱員應享有不少於14週(即98日)的產假。目前,在185個國家中,已有半數國家的產假高達14週或以上, 當中更有42個國家達ILO建議的18週或以上。本澳法律的修改慢, 儘管產假由原來的30日- 35日增至目前的56 日。但仍遠低於ILO的規定, 以英國為例,女性可享有52週產假,前6週更可領取9成工資。新加坡、丹麥及中國內地更享有全薪;日本、韓國等則育兒假期。

她認為,設男士有薪侍產假是重要政策,已有社會共識,政府不應因社協常設委員會勞資雙方意見不一而令政策停滯,應就增設男士有薪侍產假公開諮詢。

她同時關注雙職家庭婦女的權益, 不少市民希望女性產假安排與公職制度看齊,希望私企廣泛推行彈性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