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建柱強調: 全力開創新疆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新局面

【新華社烏魯木齊8月28日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政法委書記孟建柱23日至27日在新疆調研時強調,要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治疆方略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新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緊緊圍繞總目標,堅定信心、保持定力,系統治理、綜合施策,依法嚴厲打擊暴力恐怖活動,進一步做好新疆穩定發展各項工作,堅決維護祖國統一、民族團結,全力開創新疆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新局面。

近年來,新疆聚焦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總目標,全力推進穩定發展各項事業,保持了社會大局總體穩定,經濟社會健康發展,各族群眾生活不斷改善,民族團結不斷增強。孟建柱慰問奮戰在反恐維穩一線的黨員幹部、政法幹警和各族群眾。他說,今天新疆社會穩定、民族團結的好局面來之不易,要倍加珍惜。要堅持把開展反分裂鬥爭作為頭等大事、把嚴厲打擊暴力恐怖活動作為當前鬥爭的重點不動搖,進一步深化嚴打暴恐專項鬥爭,始終保持對暴恐分子高壓態勢,不斷提高反恐維穩工作法治化水準,堅決打贏反恐維穩這場硬仗。

孟建柱指出,安定有序、繁榮和諧是各族群眾的共同願望。要堅持和完善新疆各族幹部群眾在維護穩定、改善民生、促進民族團結發展實踐中探索形成的一些有效做法,使之更好發揮作用。要廣泛宣傳群眾、發動群眾,深刻揭露“三股勢力”邪惡本質和險惡用心,教育各族群眾認清宗教極端思想的危害,增強法律意識,自覺同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要千方百計做好做實惠民利民、解難幫困工作,發展生產、改善民生,最大限度地凝聚人心。

孟建柱強調,政法機關在維護新疆穩定和國家安全中肩負著重要職責。要把現代信息技術與反恐維穩工作有機融合起來,推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技術的深度應用,不斷提高反恐維穩工作信息化、智能化水準。要切實做好服刑在押人員教育改造工作,幫助他們成為守法公民。要加強基層政法組織建設,發揮好應急處突、服務群眾的作用。廣大政法幹警要不斷提高政治素質和業務能力,錘鍊意志品質,更好地履行打擊犯罪、保護人民的職責使命。

最高法發佈公司法最新司法解釋強化對股東法定知情權的保護

最高人民法院28日發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若干問題的規定(四)》,其中依法強化了對股東法定知情權的保護。

據悉,這份司法解釋涉及決議效力、股東知情權、利潤分配權、優先購買權和股東代表訴訟等五個方面糾紛案件審理中的法律適用問題,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司法解釋依法強化對股東法定知情權的保護,明確了股東就公司法第三十三條、第九十七條規定享有的訴權,並規定了有限責任公司原股東享有的有限訴權;對股東查閱公司會計賬簿可能有的不正當目的作了列舉,明確劃定了公司拒絕權的行使邊界;明確規定公司不得以公司章程、股東間協議等方式,實質性剝奪股東的法定知情權。

司法解釋完善了決議效力瑕疵訴訟的法律適用規則,明確了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不成立的五種情形,明確了決議效力案件的原告範圍以及決議無效或者撤銷決議的法律效力。

在對股東利潤分配權的司法救濟方面,司法解釋規定,股東請求公司分配利潤的,應當提交載明具體分配方案的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未提交的,人民法院原則上應當不予支持。司法解釋同時規定,公司股東濫用權利,導致公司不分配利潤給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司法可以適當幹預,以實現對公司自治失靈的矯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