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支持澳門救災恪守「一國兩制」方針

今次「天鴿」風災給澳門帶來的災情之大之重,單靠澳門特區自己的人力及物質資源是根本沒有能力應對。盡管廣大居民自發自助互助,但如果沒有中央的支援,尤其是沒有澳門特區政府向中央政府提出請求,中央政府批准解放軍駐澳部隊協助救災後,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下達命令,及商務部、廣東省政府大力協助,以及澳門中聯辦、外交部公署,還有駐澳中資機構,都以不同方式程度不同地予以協助,相信就不能在短短幾天內,基本完成清理街道的任務。否則,再拖多幾天,不但是居民、遊客的生活和生產受到嚴重影響,並因為垃圾腐敗而可能會導致瘟疫爆發,從而形成第二次傷害;而且可能還將會影響即將進行的立法會選舉,實際上,就已經有「鍵盤戰士」建議上街遊行抗議,以為可以轉移人們對某些在救災過程中「說錯話,不參與救災」的參選組別的視線,彌補其「損失」,但卻沒有人呼應,甚至還遭到另一部分「鍵盤戰士」的批評。

解放軍駐澳部隊向澳門伸出援手,不僅體現了駐澳部隊廣大官兵的愛澳情懷,更充分展示了中央政府對澳門特區的關心和支持。而商務部、廣東省政府等的及時救援,也給了澳門居民重建家園的信心。這些都充分體現了中央政府和內地同胞牽記澳門同胞的安危冷暖。事實再次表明,偉大祖國永遠是澳門繁榮穩定最堅強的後盾。相信,在中央政府的關懷支持和特區政府的帶領下,澳門各界並肩攜手、團結前行,一定能夠戰勝自然災害,重建美好家園。而且,也使得澳門各界同胞,更懂得「兩制」源自於「一國」,沒有「一國」就沒有「兩制」的道理,更為擁護中央對澳門特區行使全面管治權。

更值得注意的是,體現「一國」的解放軍駐澳部隊,及商務部等國家「名器」及機構,在執行支援澳門特區救災任務的過程中,嚴格遵守「一國兩制」,沒有干預澳門特區的高度自治事務,政策水平之高,令人擊節讚歎。

實際上,在駐澳解放軍方面,筆者此前已有分析,由於維持澳門特區的社會治安和救助災害是澳門特區的地方事務,不屬於中央政府管理的事務,不是澳門駐軍的職責,駐軍不得干預;但為了支持特區政府工作,《澳門駐軍法》在「總則」第三條規定特區政府在必要時可以向中央政府請求駐軍協助維持社會治安和救助災號,並在第十四條對請求協助的程序作了具體規定,一是要澳門特區政府向中央人民政府提出請求;二是澳門特區政府的請求必須得到中央人民政府的批准;三是澳門駐軍派出部隊執行協助任務還必須有中央軍事委員會的命令。「請求一批准一命令」這三道程序缺一不可。沒有經過這三道程序,駐軍不得擅自行動。駐軍完成協助維持社會治安和救助災害任務後,必須及時返回駐地。這既是駐軍履行防務職的需要,也是維護澳門高度自治的需要。因而澳門駐軍執行救助災害任務與內地有很大不同:在內地,「災情就是命令」,緊急情況下,軍隊可以邊行動邊報告,甚至先動後報告,做到哪裡有災情哪裡就有人民解放軍的身影;而在澳門,解放軍不能象在內的那樣行動,必須嚴格遵循上述的三道程序。而從解放軍駐澳部隊在出發時就已準備好工具和勞工手套,及駐軍負責人的話來看,他們在目睹澳門特區所遭遇的災情後,是早有出動救災的準備的。但也要等到完成「請求一批准一命令」的三道程序後,才能出動,這就嚴格地遵守了「一國兩制」的原則。而且解放軍官兵在救災的過程中,也嚴格遵守「三大紀律,八項注意」,群眾送水送飯送口罩,均予以婉拒。

這樣做,有利維護及鞏固駐澳部隊威武之師,仁義之師的形象。實際上,盡管絕大多數澳門居民歡迎解放軍駐澳部隊出動救災,但仍有極為個別的人,懷著陰暗心理看待此事,甚至「條件反射」地將之與「天安門事件」掛聯起來。另外,還有一個歷史背景的問題,與香港的情況不同,在《中葡聯合聲明》和《澳門基本法》中,是沒有「駐軍」的規定的,是在澳門回歸前夕,中央針對前澳葡政府根本無法應對破壞澳門社會安全的黑社會勢力,因而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澳門特區籌委會主任錢其琛宣布,回歸後將向澳門特區派駐解放軍。而葡方則以「葡方沒有像香港那樣有英方駐軍」為由強烈反對。其實,澳門是有過葡方駐軍的,否則就沒有那麼多軍事設施文物建築。如大砲台、嘉思欄兵營等。但在「四二五革命」,葡國從非洲殖民地撤軍,也從澳門撤軍。因而葡方當時的「沒有駐軍」理由,是不經之談。但正因為有這樣的歷史背景,這個解放軍駐澳部隊首次出動救災,就更要注意各方面的反應。這也是為何解放軍在完成救災任務後,在清晨八時而不是人們思維習慣的一天即將結束的傍晚撤回兵營的其中一個原因。

可能正因為如此,駐澳部隊的救災行動連氹仔也去了,就不去路環。其實路環受破壞的情況也很嚴重,昨日中華媽祖文化村的負責人就訴說在風災中受到不同程度損毀,包括大殿前的山門倒塌,大殿及寶殿的屋脊和剪粘裝飾剝落,水電設備仍未恢復,道路亦被塌樹阻塞,修繕的工程車輛未能通過等。或許,路環的災情對居民的生活、生產所造成的影響並不是太大。但如再深究下去,可能也與避免刺激葡方的敏感神經有關。實際上,當年葡軍侵占路環時,就實施了屠殺。直到三十多年前,還有媒體採訪倖存者的血淚控訴。救災與屠殺相對照,叫葡方情何以堪?!

當然,駐軍救災不干預澳門特區的高度自治事務,並不等於在依法出動救災過程中,不介入相關事項。《澳門駐軍法》就有規定,「澳門駐軍人員在協助維持社會治安和救助災害時,行使與其執行任務相適應的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規定的相關執法人員的權力。」而澳門特區立法會通過的《中國人民解放軍駐澳門部隊協助維持社會治安和救助災害》法律,也規定澳門駐軍人員在執行協助任務時,行使與其任務相適應的、澳門特區執法人員在同等情況下所具備的公共當局權力。今次行政長官崔世安也發出批示,授予執行救災任務的解放軍行使與其任務相適應的、澳門特區執法人員在同等情況下所具備的公共當局權力。這除了是警察、消防、醫護等的權力之外,也包括參與當局救災協調指揮會議的權力。因此,民防中心開會部署救災工作時,澳門駐軍副參謀長高志軍也列席,這是為了統一協調指揮。其實副參謀長相當於地方政府的技術官僚,而且也是屬於作戰系列,是屬於技術層面,不是由正副司令官參與,減少政治因素。

中央或內地機構參與援助澳門救災,也是嚴格遵守「一國兩制」方針。有一個細節,就很能說明問題。八月二十五日晚上澳門特區向廣東省政府要求借調二十部消防水罐車。二十六日一早,來自全省各地消防中隊的消防水罐車就集中到珠海拱北桂花南路消防中隊,在清冼水罐後集隊浩浩蕩蕩出發。到了拱北口岸珠澳之間的空地,舉行簡單的交接儀式,由澳門派去的司機駕駛入澳,原司機則返回內地。因為這些司機沒有澳門駕駛執照,必須嚴格尊重澳門的交通法規,避免「無牌駕駛」。即使是「特事特辦」也應如此。至於參與救災的解放軍軍車仍由駐軍戰士駕駛,那是因為按照相關法律,提名在進駐澳門時,已經辦妥澳門特區認可的駕駛執照,實際上平時也已經駕駛軍車。

另外,澳門特區也向廣東省政府借調了十輛垃圾車,也是由澳門司機接收駕駛。由此可見,中央和內地政府,都是嚴格恪守「一國兩制」的。一方面,站在中央和地方的角度,以「一國」的精神支援澳門特區;另一方面,則尊重「兩制」,嚴格遵守澳門特區的法律,不干預澳門特區高度自治事務。這就使人對澳門特區的前景更有信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