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揚義工精神 構建友愛澳門 子悠

遭受強颱風「天鴿」襲擊後,澳門街巷一片狼藉。垃圾、斷樹、壞車等隨處可見,部分地方交通受阻,斷水斷電,市民無法照常生活。但是,天災無情,人間有愛。我們在深刻反思災害為何對澳門影響甚大的同時,也不應該忽視在災後救助過程中所表現出來的眾多正面的價值觀念。其中,最令人感動的就是前線警員、消防等的付出,他們不顧危險,堅守在最前線,以實際行動踐行著作為市民公僕所應該承擔的責任。同時,在善後過程中,應特區政府的請求,駐澳解放軍部隊官兵出動協助澳門市民重建家園,恢復生活。讓廣大市民由衷的感歎「有祖國真好!」從而進一步增強了全社會對祖國的認同感,更加緊密的團結起全社會的正能量。這些都是在災難中所表現出來的閃光點,彌足珍貴。

當然,雖說駐澳解放軍的出動為澳門市民恢復生產、生活提供了巨大的幫助。但此次災害的善後工作仍然算作是澳門特區的內部事務,所以發揮主要作用的仍舊是澳門全體市民。這其中各個社團的作用又得以凸顯出來。秉承澳門社團社會的特點,各大社團在繼續堅持提供故有服務的同時,因應災害的發生,積極回應,不僅積極參加救災善後,更廣泛利用自身的影響力,組織市民和義工互幫互助,為有需要的市民及時送上關懷,也有效的避免了「二次傷害」的發生。而廣大市民也在救災過程中,表現出極高的公民意識,無論是社團所組織還是三五好友自發約起,很多人都自願投入到救災善後當中。可以說,整個的救災善後已經成為澳門有史以來最大規模的一次義工大行動。

市民化身義工,積極幫助有需要的市民,無私為澳門的重建和恢復秩序不僅再度證明澳門這座充滿人情味的小城,並未完全在商品經濟的大潮中被過多的改變社會價值觀。同樣也再度昇華了澳門社會人文精神。值得繼續肯定和發揚。

志願者,又稱義工。聯合國將其定義為「不以利益、金錢、揚名為目的,而是為了近鄰乃至世界進行貢獻活動者」,指在不為任何物質報酬的情況下,能夠主動承擔社會責任而不關心報酬奉獻個人的時間及精神的人。其所組織和參與的活動亦即志願活動也是本著不為名利的原則,向他人或社會提供服務。一般認為,志願活動不僅僅是對受幫助或服務者有著直接意義,對參與活動的志願者自身及至社會都有很大的積極意義。

對於來做志願者的人們來說,大部分都是善良溫暖、熱愛生活的人們。在我國公眾的普遍意識裏,「志願者」往往與「青年志願者」聯繫在一起。而很多退休的有專業知識的老年人希望他們的所學能讓更多的人知道,也很熱心將自己所學與他人進行交流或傳承,他們有著較高的人生追求和樂於奉獻的精神,對於這些人來說,在參與志願活動的過程中,髒不髒累不累都不總要,重要的是可以充實他們的精神世界,在奉獻自我和服務社會的過程中收穫快樂,從而實現個人的自我價值。

對於一些比較年輕的志願者群體,尤其是大學生,他們已經掌握了足夠的專業知識,加上他們對外面這個大世界強烈的好奇心,他們渴望走出校園,融入社會,在一片新的天地中證明自己的存在。在參與志願活動的過程中,他們不僅收穫了快樂和滿足,並且增加了個人的社會實踐經歷,這樣為以後更好的融入社會、適應社會做好充足的準備。

對於一些比較先進的學校或者工作單位,會經常組織學生或工作人員參與到志願活動中,這不僅是對和諧社會建設號召的回應,對於公司形象的提升以及員工個人素養的提高以及服務社會的奉獻精神的培養也具有積極的作用。

對社會而言,志願活動傳遞愛心,傳播文明,透過志願者把人與人、人與社會之間的關懷相互傳遞,使社會更加溫暖。志願工作,提供了社交和互相幫助的機會,加強了人與人之間的交往及關懷,減低彼此間的疏遠感,促進社會和諧。而且志願工作鼓勵越來越多的人參與到服務社會的行列中來,對促進社會進步有一定的積極作用。

對服務對象而言,志願活動可以讓受助者接受個人化服務。也可以幫助融入社會,增強社會歸屬感。

顯見,義務工作(志願工作)具有良好的社會效益。而青少年學生參與義務工作的意義更甚。對澳門的青少年來說,參加義務工作不僅可以拓展交際,提高與人交往的能力,也可以在參與過程中更加充分瞭解社會,學習到新知識的同時也能進一步明確自己的人生規劃。尤為重要的一點是,通過參與義務工作,接觸到一些逆境自強的案例,還可培養青少年學生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地域社會不良思維的影響。為特區未來建設培育高素質接班人。現實一點來講,現在很多外地學校收生很著重學生有否參與義務工作,作為綜合考量,多參與社會服務者優勢更大。

在美國、德國、加拿大、日本等國家,社會工作體系已經相當成熟,特別是義務社會工作(下稱義工)的觀念深入人心,成為人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很多美國孩子從上幼稚園開始就做義工了,美國家長經常對他們說:「沒做過義工,就得不到社會的尊重。」美國的醫院、診所、養老院及各種社會福利機構也給孩子們提供了很多適合他們的義工種類,比如,幼稚園或小學的孩子會在老師帶領下,到附近的養老院與老人們做遊戲;中學生會到幼稚園或小學,為小孩子輔導功課。除了盡自己的義務,美國學生之所以熱衷做義工,還因為只有做過義工才能被大學錄取。通常美國中學要求學生取得3學分的「社會工作」實踐證明,否則無法拿到高中畢業證,也就不具備考大學的資格。學生參加20小時義工活動,可獲得1學分。美國各知名大學在錄取時,除了考查他們常規的成績、特長等因素,還會考核他們參加義工的時間。做義工時間越長的學生,被名校錄取的機會就越大。今年6月,《赫芬頓郵報》對美國前32名的大學採訪發現,在錄取學生時,70%的學校願意錄取長期參加義工活動的學生,很多大學甚至青睞成績中等、但長期從事同一種義工服務的學生。

為了將義工精神紮根於每位公民心中,德國政府早在1881年就立法,要求每位公民履行義務。當時,德意志第二帝國皇帝威廉頒佈了世界上最早的《疾病保險法》與《老人與殘障人士保險法》,號召人們奉獻愛心,參與國家推薦的義務工作,通常包括照護病人、基礎設施建設等。雖然這項工作沒有任何酬勞,但威廉皇帝稱,義工工作者是一項「榮譽職務」,理應受到國家的尊重。

二戰後,聯邦德國經過多次修改《憲法》,裏面明確號召民眾自發照顧身邊的臥床病人、殘障人士及行動不便的老人。1954年,德國南部巴伐利亞州率先號召民眾為自己的社區貢獻力量。此後,聯邦德國的各個州紛紛效仿,推出了一系列地方性法規,為義工們頒發榮譽證書、補貼等。兩德統一後,德國政府於1993年正式頒佈《促進志願生態年法》,號召各個年齡段的民眾為國家貢獻自己6~24個月的時間,參與社會義工工作。在擔任義工工作期間,志願者們可獲得免費食宿、工服及一定數額的零用錢。根據德國《社會保險法》第159條的規定,這筆錢的數額不超過當年德國平均退休金的6%。義工結束後,他們還會獲頒德國《民法典》保護的榮譽證書。

2011年7月1日,德國新的《聯邦志願服務法》正式生效,規定未滿27周歲的青少年有義務參加青少年工作機構、福利院、老人及殘障人士護理機構等的公益活動。據德國聯邦家庭、老人、婦女和青年事務部統計,2015年約有2300萬德國人從事義工工作,占總人口的28%。

其實,上述例子不用多言,想必這種教人「向善」的做法也都能為大眾所認可和接受。也正因為如此,本澳的義工工作也有著不錯的發展。對本澳而言,現時志願者社團不少,所舉辦的志願服務活動也還算不錯,以澳門志願者總會為例,筆者發現其每月都會有至少3-5個的活動召集,人數從十多人到幾十人不等。所組織參加的活動也是多種多樣,甚至還延伸到澳門之外。再就是澳門義務工作者協會,在推廣活動方面一向不遺餘力,透過不同類型的活動,以加強社會人士對義務工作的認識及推動義務工作的發展,為響應聯合國於一九八五年定名每年的十二月五日為「國際義工日」,「義協」每年透過不同的嘉許行動及推廣型式去肯定義工對社會的貢獻,並藉此吸引及鼓勵全澳市民加入義工服務行列。尤其是「義協」 在義工培訓工作發展的範疇甚為寬敞,由單元的義工基礎培訓課程,各類社會服務技巧及義工領袖訓練課程,至系列性綜合服務課程都有舉辦。透過不同的培訓形式,加強義工的獨立思考的應變能力,對社會事物瞬息萬變的洞察力,尤以培養對社會事務的關注及對社會責任的承擔,更協助社會服務機構合辦或協辦培訓課程,以提昇服務質素。

但是,也值得注意的是,雖然現在本澳的義工活動不少,但是亦難免出現多而不精的情況,尤其是以社團和機構為基礎組織起來的義工隊等組織很多都是關注相同或類似的問題,提供的志願服務也大同小異,從而令一些確實需要志願者幫助的人士得不到服務。因此,應該對志願活動加以統籌,將志願服務資源更好的運用。

而且,無須諱言,雖然澳門社會人情味甚濃。但是也不可避免受到某些不良價值觀的衝擊。在志願活動的進行過程中,不難發現,有的志願者參與其中,並不是單單抱著服務社會的意識來的。一部分志願者功利心重,他們將榮譽看的很重。當然,也有些社團,其組織義工活動的動機也並不單純。這些問題的出現,雖不可避免,但也從另一個角度提示我們,應該更好的對志願活動從引導到管理,都能夠更上層樓。

實際上,從今次風災過後,澳門市民踴躍參加義工活動的表現來看。澳門做好義工工作,有著良好的社會基礎。最為關鍵的是,將活動組織好,將義工們的熱情引導好,將義工的能力發揮好,從而更好的得到社會的認同,形成互動。而這其中尤為關鍵的是義工的培訓和能力提升問題。

諸多的社會問題,如家庭暴力、自殺率增加、青少年犯罪、失業等,這些問題難以用行政手段解決。義工組織恰好能彌補市場與政府的不足,在解決這類社會問題方面有著獨特的長處。義工服務內容不斷豐富,服務規模逐漸擴大,服務水準漸漸提高,各種類型的義工組織不斷湧現。義工服務的重要性已經顯現出來,如果義工組織能夠得到支持和完善,將對行政起到有效地輔助作用,解決大多數政府不能解決的社會問題。所以,為義工「增能」已經是當務之急。

「增能」一詞是社會福利界的用語,意義是讓人有更多、更大的責任感,有能力去做自己應該做的事。簡而言之,增能就是增加控制感和權力。增能理論在十九世紀七十年代被提出,由美國學者Solomon引進社會工作領域,關注黑人在社區中遭受欺淩壓迫的情形,幫助個人和團體在社區獲得改善生活的能力。增能在二十世紀九十年代以來,已成為社會工作領域提倡的重要價值觀念和工作模式之一。

增能是一個過程,個人與他人的互動發生在這個過程中。個人可以通過增能過程獲得對生活空間更大的掌控力以及促進環境資源的有效利用,在前兩種條件具備的情況下進一步幫助個人獲得更多的能力。增能理念強調個人有能力和機會做出自己生活中的決定並能夠採取相應的行動措施,它注重發揮個人的主觀能動性。除此之外,個人通過培養知識和能力以及提供資源變成能力的主動者,使個人控制自己生活的能力得到提高。

義工的能力和權力未能在與其他人的交流互動中得以運用,並且這些能力也未能在交流互動中得到相應提升。機構在提升義工自身素質方面做得還不夠,在服務活動結束後,義工的切身經驗的分享欠缺,義工沒有得到適時的情感宣洩和感情支持。義工沒有歸屬感和使命感,對集體認同不高,缺乏做志願活動的熱情與積極性。

以上問題的原因在於,義工在人際關係層面的增能是同時受多方面的影響。義工在交流互動過程中構建的社會支持網路,可以使他們得到相應所需的社會資源;並且義工得到的社會資源反過來又能幫助他們在交流互動中提高社會地位,從而可以對外界的評價和影響進行管理。然而,機構社工在做義工的工作時沒有注意到這些,沒能加強義工內部互動,沒能形成義工社會關係網,導致義工的人際關係層面失能。義工社會關係網不僅可以滿足他們的交友動機,而且可以增加義工內部認同和支持,讓他們產生歸屬感。由此可知,對義工的持續性和積極性產生重要影響的原因是義工社會關係網。

筆者查閱學者的理論得知,義工增能的建議:一是,採用「體驗式」培訓和義工示範培訓,可以增加義工間的人際互動,實現人際關係上的增能。「體驗式」培訓能夠讓義工在加入隊伍後穩定並持續的提供志願服務,因為它能夠讓義工和社區之間進行雙向的選擇。社工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把義工示範加入到社區活動、小組活動以及個人談話等過程當中。這樣做,不僅可以使潛在的義工更加直觀深刻的瞭解義工行為,而且還可能促成潛在義工志願行為發生。建立社工和義工之間的平等合作關係,並保護義工合法權益,有利於提高義工參加志願活動的熱情。社工採用傾聽義工內心聲音、與義工平等的進行交談以及和他們共同設置服務想要達到的目標等方法,讓社工與義工搭建起平等合作的良好關係,有助於提高義工服務熱情,促進社工與義工的相互瞭解。除此之外,義工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也是影響義工持續參與服務活動的重要原因,社工應該傾聽並儘量滿足義工參加服務活動的合理訴求。

二是,為了更進一步加深義工之間的瞭解和溝通,加強義工之間的交流互動,在培訓過程中社工應多開展一些經驗交流會。義工在每次服務或者探訪活動結束後,應該與社工一起進行經驗交流分享會。大家可以把自己的心得體會說出來,一起討論。在分享會上,義工可以把自己在服務中的不足之處或者困惑說出來,得到大家的幫忙,同時也學習到其他人的成功經驗。在分享服務的過程中,義工的情緒變化可以得到適時的宣洩和情感支持,同時還可以增進義工彼此間的感情。

三是,完善培訓激勵方式,給予義工價值肯定。為了讓義工得到持續參與服務的長久動力,不斷提升他們的服務積極性,在整個培訓中要健全義工隊伍的管理激勵方式。在這過程中還要完善評估方式,保障義工持續發展。及時根據義工組織活動的回饋資訊,對義工組織進行全面客觀的評價,並針對實際的情況不斷進行調整。對義工組織和義工管理的評估和回饋要體現公正性、科學性和權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