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違法宣傳加重違令 陳偉智澄清向中心遞信

【本報訊】治安警察局稱,9月11日下午分別發現兩宗涉嫌違法宣傳而觸犯加重違令罪的案件。

治安警稱,其中一宗是前日下午5時許,警員巡經筷子基沙梨頭南街時,發現立法會選舉某候選組別的人員將宣傳旗幟固定在路旁圍欄上,涉嫌違法宣傳。在治安警察局警員調查期間,宣傳人員聲稱有關宣傳的旗幟是某候選人要求工作人員縛在路旁護欄上作宣傳的,其本人只是負責協助派發宣傳單張及講解政綱。警員再向某候選人進行調查,其承認涉及上述加重違令罪的行為,並聲稱承擔責任。

警方稱,由於行為人涉嫌違反第3/2001號法律及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的指引,觸犯加重違令罪,故治安警察局將案件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警方稱,會繼續依法執法,呼籲各候選組別及其支持者應奉公守法進行宣傳活動。

陳偉智澄清

澳門電台報導,立法會選舉候選組別「學社前進」受託人及候選人陳偉智向傳媒證實他涉及前日 (11日)其中 1宗涉嫌違法宣傳的案件,他批評警方發出的新聞稿部分內容與他接受筆錄的內容有出入。他承認的責任只是作為受託人身分承擔團隊有關行為的責任。他澄清,他在現場沒聽到任何人,包括警務人員提及 “有關宣傳人員是按某候選人要求”擺放固定旗幟,他對擺放固定旗幟不知情。

陳偉智昨日下午到立法會選舉資訊中心遞交信件,要求選管會澄清對競選宣傳的限制。他質疑部分規定違法 。他遞交完信件後,有便衣警員向陳偉智展示當日警員現場筆錄內容,陳偉智其後引述警員表示,更新筆錄內容後會再要求他簽署確認。

治安警表示,案件已交由司法機關調查,不會回應,又表示暫未收到會修改有關筆錄內容的消息。

另一宗是,前日下午約1時25分,警員巡邏期間,發現在賈伯樂提督街某店鋪對外張貼了立法會選舉某候選組別的宣傳海報,而有關店鋪經理承認店舖內之宣傳海報是他張貼的,並自願立即除下上述海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