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澳門立法會選舉的反思與建議(下) 莊真真

表8三組歷年得票及排名情況

年份(年)

新澳門學社

工聯

民众建澳聯盟

總得票數(張)

組別數

組別排名

總得票數(張)

組別數

組別排名

總得票數(張)

組別數

組別排名

2001

16961

1

1

12990

1

2

2005

23489

1

1

16596

1

3

20701

1

2

2009

27448

2

3、7

21098

1

1

17014

1

2

2013

23041

3

7、8

11960

1

6

26390

1

1

注:表2-8資料系根據澳門特區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核算資料整理。

資料來源:澳門特區立法會選舉網:http://www.eal.gov.mo/zh_tw/result_D.html,2013年10月9日。

(一)同心為何失選

同心協進會在前三屆立法會選舉中得票穩步上升(見表5),2009年立法會直選中更以21098票成為當屆票王,然而,今屆僅獲得11960票,而流失9000多張選票並痛失一席,可能與如下幾方面原因有關:

1. 澳門產業結構變化,流失票源

隨著澳門產業結構的改變,博彩業獨大,基層工廠工人銳減,工聯傳統的維權或服務對象減少,但其又未能因應勞動力結構及工種的改變吸納博彩從業員以及中產階層的票,導致票源流失。博彩業擁有龐大員工,是多個組別爭取的對象,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爆發,受金融危機及「自由行」受限制的影響,當時的博彩公司威尼斯人準備解雇一批員工,工聯及時介入為工友爭取合法權益,維護了這些工人合法的權益,同心在當時獲得了博彩業工友的大力支持,而獲得了勝利,成為了當屆的票王。然而,同心在上屆立法會未能為博彩員工爭取更多切實利益,加上多個組別都在爭取博彩從業員的選票,因而,流失了部分博彩從業員的票。

2. 負面消息影響,工聯形象受損

澳門近十年發展快,但在房屋、交通、土地運用等關鍵問題上為民眾詬病,基層社團新的定位、工作及監督方式,在居民心目中不單未見大成效,更被標籤為「保王」氣政治光環漸失;加上社會觀感上屆立法會同心表現並非十分出彩,未能兌現上屆競選承諾(如最低工資立法),工作表現亦未達社會預期令更令其失分。除此之外,選舉前後,關於工聯的負面消息,如素研中心豪裝、工聯大廈獲博企資助、政府巨頷資助等等負面消息層出不窮,暴露了工聯內部的管理問題也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工聯的形象。再加上選舉宣傳階段,被競選對手抹黑「反對現金分享」,對其影響較大,因此,亦流失了部分票源。

3. 選舉鐘擺效應

選舉鐘擺效應(Pendulum Effect)原是心理學上的一個名詞,主要是描述人類情緒的高低擺蕩現象。這是選民心理的一種常見現象,指當某陣營在一次選舉中大勝後,大敗的陣營較易在下一次選舉收復失地,就如鐘擺向左擺後,便會向右擺,循環不息。上屆立法會選舉,同心成為票王,而同由基層社團組成的群力則痛失一席,因為同心與群力均是代表基層社團參選,且二者都是以基層市民、中資企業為主要爭取對象,二者票源重疊,鑒於上屆同心參選人高票當選,造成選票浪費,選民可能認為同心肯定可以取得兩席,因此部分選民可能有「同心穩可以高票當選,不缺我這票」的心理,進而降低投票動機,或鑒於上屆群力選舉失利,今屆選情困難而將其選票轉投群力,使同心失去部分選票。

4.     選情預測失誤,宣傳力度不夠

由於同心過往三屆在立法會選舉的得票穩步上揚,且關翠杏更成為近年立法會象徵性代表,加上工聯作為澳門傳統大型基層社團,獲取政府不少資源,近年來其所提供的社會服務有增無減,因此,同心成為選前大熱,不少輿論認為同心獲取兩席十拿九穩,在這種輿論氛圍下,同心可能有所大意。在選舉宣傳期間,對同為新人的第二候選人的宣傳不像群力那麼落力,再加上民聯、澳粵同盟今屆宣傳態勢猛烈,同心整體宣傳力度不敵前兩者,被民聯、澳粵同盟分薄基層票源。

(二)新澳門學社為何失利

新澳門學社參與澳門立法會直接選舉以來,得票扶搖直上,上屆更取得三個議席,信心滿滿氣今屆分拆三組,力求「保三爭四」。回顧回歸後歷次立法會直選(見表6)可知,以新澳門學社成員為主組成的競選團隊「民主新澳門」在2001年及2005年立法會直選中分別以16961票及23489成為當屆票王,保有2個席位,2009年由於分拆2組「民主昌澳門」、「民主新澳門」,兩組分別獲得16424票及11024票,雖然在當屆組別得票排名上分列第3與第7名,不敵同期的同心與民聯,但其兩組相加票數為27448票超過當時憑藉21098票成為票王的同心。從過往三屆來看,新澳門學社在澳門立法會直選的表現不俗,社會輿論認為,這與吳國昌、區錦新敢於直言監督政府,體現民意訴求的書生論政性格不無關係,得到了市民的高度尊重和認同。

然而;今年新澳門學社分拆三組參與競選,其中「民主昌澳門」獲得10987張選票,「民主新澳門」獲得8827張選票,「自由新澳門」獲得3227張選票,三組合計共獲得23041張選票,總體選票少於2005年(23489票)及2009年(27448票),「保三爭四」目標不達,反失一席,新澳門學社在今次選舉失利可能與如下幾個原因有關:

1. 民生施政發力不足,立法會表現不如高天賜搶眼

新澳門學社歷來以提倡民主,敢於直言監督政府施政為特色,獲得了不少民眾的支持,但近年來,社會觀感學社在抗衡商人權貴,監督政府施政上的表現沒有高天賜搶眼,令部分選票流向以高天賜領軍的新希望。與此同時,新澳門學社近年花了較大力度對部分同樣紮根基層的傳統社團展開攻擊,而導致在房屋、交通、醫療等民生施政議題上的發力不足,未能緊貼民眾,切實解決民眾最為關注的民生問題,導致選票流失。

2.     選情預計失誤,分組策略失敗

如表6所示,今年新澳門學社分拆三組參與競選,合計共獲得23041張選票,雖然選票總數相較於上兩屆有所減少,但因為今屆新増兩個直選議席,當選立法會議員門欄降低,只要獲得6559.5票以上就可當選,因此,如果配票得當的話,保留三個議席亦有可能。假設今屆仍按2009年的模式分兩組參選,將「自由新澳門」所獲得的3227張選票配給「民主昌澳門」,那麼兩組合一組後共可獲得14214票,即可獲得兩席,再加上「民主新澳門」的一席,新澳門學社仍可保持三個議席。

但是,今年新澳門學社分拆為三組參與競選,並未成功吸納更多選票,在選票沒有增多的情況下,分拆三組反而使得選票分散,導致陳偉智和周庭希兩人都落選。

3. 居民反感港式激進路線

今屆新澳門學社推出由周庭希領軍的「自由新澳門」,以青年選民及知識份子為爭取對象,與由林玉鳳領軍的公民力量及由高岸峰領軍的超越行動的票源重疊,相較於其他兩組,由周庭希組織的學社青年系列社會行動表現較為激進,然而,這種港式的激進路線在現時的澳門社會並沒有為廣大市民所認可,甚至可以說是排斥的。回顧歷史,同樣是走激進路線的「民主起動」在2005年、2009年及2013年三屆的立法會選舉中得票率相當低,可以看出,在長期的社團文化浸潤下,澳門社會對以衝突性手段解決社會問題較為排斥,反而同樣強調社會公益,但以理性批判、溫和民主形象參選的公民力量更受選民親賴。與此同時,由高岸峰領軍的超越行動首次參選,亦是由青年組成,並主打為青年行動,為青年爭取公平機會,為社會行動立公義制度等,成功凝聚青年選民,分薄了票源。

(三)民聯為何大勝

2005年由陳明金創辦的澳門民眾建澳聯盟(簡稱民聯)以「澳門民聯協進會」的名義首次參加立法會直選(見表7、8),在當年一舉獲得了20701張選票的支持,並取得了總票數第二的驕人成績,獲得2個議席,陳明金、吳在權順利當選。2009年再接再勵,取得了17014票,蟬聯總得票數第二,兩位議員獲得連任。今年民聯實現新老交替、以老帶新,吳在權不再參選,而是由陳明金帶領政壇新人參與競選,今屆表現突出,成功多吸納9376張選票,憑藉26390票成為今屆票王,不僅把年僅35歲的施家倫和年僅28歲的宋碧琪兩位年輕新人帶入立法會,成功獲得三個席位。回顧民聯八年來及選舉期的表現,筆者認為民聯繼續保持並不斷擴大選舉優勢可能有如下幾方面原因:

1. 堅持「為民」理念

回顧民聯三次參與立法會選舉的情況,不難發現,民聯始終貫徹「為民」的核心理念,如在2005年選舉中以「敢言敢行敢承擔,為公為民為澳門」為核心的參選理念;2009年提出以「仗義執言、抱打不平、求變為民」為參選理念;2013年民聯仍繼續主打「為民」理念,提出「民心是我心,一心為民,最想做事」的參選理念,三次的參選政綱均圍繞與民眾息息相關的民生訴求,內容涵蓋了房屋、物價、醫療、交通、教育、社會福利、社會保障、產業結構、城市規劃以及環境保護等多方面民生內容,突出了對社會民生的關注,受選民肯定。於此同時,注意到民眾希望分享社會經濟發展成果的期望,今屆更提出了「建立全民博彩公司,人人做老闆,年年有錢派」的競選政綱,成功俘獲民心。

2. 深耕社區,為民辦實事

民聯八年來深耕社區,密切關注基層居民利益訴求,積極為居民辦實事,共開設了7個議員服務處,接待求助個案近25,000宗^成功協調化解大廈物業管理糾紛,協助被「一屋多賣」的業主維權,促成禁止非法提供住宿的立法,幫助建築工人追討欠薪,協助數千本澳居民重新獲辦粵澳兩地車牌。除了積極維護居民的合法權益外,民聯亦十分關注獨居老人、殘障人士和貧困家庭等弱勢群體,通過開辦愛心超市、提供免費醫療服務、派發生活用品等方式幫助關愛弱勢群體。另外,自1993年起,陳明金共捐款1.3億元,善款主要用於資助教育、醫療、衛生、科技、賑災、扶貧等方面,受益群體廣泛。民聯通過上述種種關注居民生活,關愛弱勢群體,積極維護居民合法權益的行為贏得了許多澳門居民的信賴與認同。

3. 切實履行職責,務實監督政府

陳明金、吳在權在擔任立法會議員的八年期間,兩人切實履行了立法會議員的職責,務實監督政府。兩人在立法會各類會議的出席率高達96%以上,提出議程前發言逾240次,質詢逾620篇。_兩人還曾就多個關乎社會公共利益的問題向政府施加壓力,如2011年揭露「機場對開五加八幅土地」批給內幕,2010年阻止輕軌展覽館重複工程,2011年揭露星麗門發展商空手套白狼,閒置土地、轉手套利、暗箱作業的內幕等等,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和肯定。

4. 勤奮拜票,每票必爭

在今屆競選中,民聯除了一如既往團結鞏固鄉親票之外,同時亦不斷開拓新票源。除了在選舉期間勤奮落到澳門各區拜票外,更提出「一張票,一世情」的口號,競選態度誠懇認真。另外,民聯上兩屆選舉戰績不俗,蟬聯總票數第二,在這樣良好的選舉態勢之下,民聯並沒有懈怠,其甚至在選舉最後階段出動「選情告急」牌,以「搶救施加倫」、「選情告急」、「就差您一票」等告示來激出支持者,勢要每票必爭。

三、對立法會選舉的幾點建議

(一)加強選舉管理,營造廉潔、公平、公正、公開的競選環境

回顧澳門立法會的選舉制度歷程,無論是過去、現在或將來,它的大部分議員都是通過選舉產生,通過選舉,民意代表機關獲取權力的正當性和合法性基礎;通過選舉,使得民意代表機關的權力運行穩定持續。西方學者認為,公正選舉是使一種政治制度永遠存在所必需的,一定不能允許產生錯誤、欺詐以及不誠實的懷疑,因為出現這些情況容易引起人們對於由選舉產生民意代表機構這一制度的價值產生懷疑。如果說,實行秘密投票是為了維護選民的選舉權利,保證選舉的公正性與權威性。那麼,實行選舉公開,就是為了防止選舉中的舞弊與違法行為、減少選民的盲目選舉行為,以保證選舉的合法性和真實性。因此,所有選舉活動必須在廉潔、公平、公正、公開的競選環境下進行。

選舉管理委員會應將選舉的全過程向社會公開,包括公佈選民、候選組別名單、各候選組別間的競爭及最後的選舉投票及選票計算過程,都必須接受選民和新聞媒體及社會各界力量的監督,不允許政府、社會團體或個人搞任何秘密交易或其他秘密行動,為選舉營造一個公開的競選環境。

除此之外,選舉管理委員會應加大對賄選的打擊力度,規管選舉期間的不規則行為,讓餐飲、旅遊、禮品等利益因素對選民的影響逐漸減小並及時規管「抹黑」、「打擦邊球」等不良選舉文化,嚴格監管各競選組別的競選經費總數及運用是否符合法定情況,為所有競選團隊營造一個公平、公正、廉潔的競選環境。

(二)提升公民素質,加強公民責任意識

如上支所述,選舉權不僅是居民的一項基本政治權利,在行使選舉權的同時亦同時需要承擔公民責任。是否關心選情、珍惜選票,不輕易放棄投票權;是否以候選人操守、政見、能力、過往政績等做為考量因素做出理性客觀的判斷,選賢與能;是否用理智和獨立的判斷力,拒絕一切影響投票意向的利益誘惑,按自己的意願,在立法會選舉中投下神聖的一票,以維護廉潔、公平、公正和公開的選舉制度,維護社會的核心價值,等等這些,都檢驗著澳門居民的公民素質與公民責任意識,且深刻影響澳門未來的民主政治發展進程。

從今屆選舉來看,本澳目前的選舉文化和選民的公民責任意識、整體素質還沒有達到十分令人滿意的水準。政府還需要持續通過宣傳教育,提升居民的公民素質與公民責任意識。讓選民更加關注選情,關注各組別競選政綱,珍惜手中選票,在選擇立法會議員時,以候選人操守、政見、能力、過往政績、合乎社會公共利益和未來發展等作為投票的考量因素,拒絕一切影響投票意向的利益誘惑,按自己的意願,投下神聖的一票,選出能夠切實履行議員職責的候選人。

(三)保障社會穩定,切忌造成族群分裂

由於在澳門的人口構成中,祖籍福建的居民數量占了很大一部分比例,社會輿論普遍認為民聯之所以能夠在立法會直接選舉中取得很好的成績,與其得到福建社團和鄉親的支持分不開。不過綜觀民聯八年的服務物件及工作內容,不難看出民聯一開始確實利用了鄉族這一紐帶,成功的打入基層,與一般民眾建立了聯繫,然而之後其便通過深耕社區,為居民做實事,來爭取更多居民的認同。,

在八年裏建立了7個議員服務處,遍佈澳門各主要區域,服務物件並不僅限福建鄉親,而是以全澳居民為服務物件,以全澳居民的利益代表自居。在今屆競選中,民聯政綱隻字未提福建或鄉親,而是將全澳居民共同關心的政治、經濟和民生問題作為關注焦點。可惜,社會普遍對民聯的鄉族印象根深蒂固,今屆民聯出人意料的奪得三個席位,更引起社會較大關注,部分「陳明金是北區特首」、「抓緊學好閩南話」等帶偏激的話語甚囂塵上。其實,祖籍廣東也好,祖籍福建也好,成為選民的都是澳門永久性居民,都一樣是澳門人,他們就像是一顆顆小螺絲釘,不分產地,同是澳門這個大機器的重要組成部分,為機器的良好運作發揮默默耕耘,發揮功效。在澳門如此小的社會中,過分地強調鄉族因素容易造成族群對立,對澳門的穩定和發展不利,因此,為了保障社會穩定,切勿劃分族群,避免造成族群分裂。

(四)選舉方式的選擇需根據民主發展的實際狀況

選舉制度的設計和選擇,不是單靠簡單的民主熱情就能達到目的的,還需要一種負責的社會理智,為這種制度最終不僅需要符合民眾的需要,而且要符合適合發展的內在需要。這就意味著,人們應根據當地民主發展的實際狀況與要求選擇選舉的形式,不能毫無依據地、孤立地追求逸舉形式。因為選舉僅是實現民主的手段,並非民主本身,不能簡單地認為間接選舉不利於民主,只有直接選舉才最有利於民主發展。

事實上,在現代西方各國,選舉制度也沒有統一的定式,但他們的民主政治發展並不因沒有實行直接選舉而陷入停滯和危機。民主,不是簡單的公民權利的實現問題,它更重要的是在於通過實現公民權利,實現社會穩定而有序的自我管理。因此,人們選擇選舉方式應同時考慮到這兩方面的因素,尤其是後者。正如聯邦黨人文集所說:「優良政體的真正檢驗標准應視其能否有助於治國安邦。」如果我們建設的民主政治這一點都做不到,那它就不可能給民主帶來任何益處。因此西方國家民主政治發展過程中,各國對選舉制度的選擇就充分考慮了如何保障社會穩定與有效管理的問題。

就澳門而言,從歷次選舉結果上看,在公民素質及公民責任感未達到公民社會要求的情況下,全面直選、普選,或是單純增加直選議員的數量,未必是唯一或最佳的選擇,本澳的立法會選舉制度還是應該因應社會的實際情況循序漸進、穩步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