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梁維特為「副牌轉正」埋下伏筆說開去

針對由於新一屆立法會的官委議員中學者所佔比例較大,因而社會上盛行這是特區政府為了賭牌到期作準備的說法,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表示,首批博彩合同將於二零二零到期,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將出現兩種情況,包括重新競投,以及行政長官對有關合同延期,可一次或多次延期,每次延期最長不超過五年。這是社會關注的議題,立法會各位民意代表及議員,對經濟民生重要的問題都會關心,故會從社會總體利益角度考慮問題,立法會架構中可滿足相關要求。梁維特還表示,博彩合同到期後,未來會否增加賭牌,特區政府首要進行研究工作,也希望透過傳媒等平台了解社會聲音。除業界聲音,也要聆聽社會聲音。中期檢討期間聽到不少聲音,會不斷吸收意見,以便將來完善和修訂博彩合同的法律法規。無論賭牌數量或將來如何規範、運作,須考慮是否幫助澳門邁向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目標。

而在兩個多月之前,梁維特在出席立法會會議後接受傳媒訪問時則曾說過,對於是否保留三個副牌,政府會作綜合考慮。而且由於澳門博彩業出現新業態,因此未來會循各種可行方向作研究,包括檢視是否需要修訂相關法律。若然發現未來擬制定的方案與現行法律條文不符,就需要修訂法例。他強調,賭牌重新競投的方向是令業界健康有序發展,現時政府正持續聆聽及分析相關意見,並與其他地區比較,以期做好相關工作,從而促進非博彩元素的不斷出現,以及產業的多元化發展。

綜合上述說法,可說是四平八穩,八面玲瓏,屆時無論是以較為繁複的程序重新開投處理,還是簡單化為續約一簽了之,都將立於不敗之地。

但也為「增發賭牌」埋下伏筆,說是根據建設「世界旅遊休閑中心」的需要。不過,卻又曾對保留三個賭牌持「保留」意見,暗示這與現行的規範博彩業的法律制度有所抵觸。或許,「增發賭牌」是為了消除「三個副牌」,亦即是將三個副牌「就地轉正」,以消除目前「三正三副」的現實抵觸現行博彩法律制度的情況?

實際上,第一六/二零零一號法律《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的第七條「批給制度」的第二款明確規定:「經營娛樂場幸運博彩之批給至多為三個」。而在當時的競投開標中,也是只決標三個賭牌,並與三家中標公司簽署博彩合約。但後來為了幫助國家為北京申請奧運的需要,將「銀河」的賭牌分拆出一個副牌給「金沙中國」,隨後另兩家賭牌持有公司也「有樣學樣」,各自分拆出一個副牌。從而形成「三正三副」的現況。

這三個分拆出來的「副牌」,其實無論是從特區政府與其所持有的公司簽署合約的方式,還是公司的經營方式。都是與「正牌」公司一模一樣,沒有歧義,因而實際上是「六個正牌」。只不過是使用了「副牌」的術語稱謂,好像因為沒有抵觸法律。但是,相信有法律常識的人,都不會作如此想,尤其是在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而習近平主席也在同年底要求澳門特區政府「繼續奮發有為,不斷提高特別行政區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要善於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進行治理,要強化法治意識,特別是要完善與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實施相配套的制度和法律體系,夯實依法治澳的制度基礎。要努力打造勤政、廉潔、高效、公正的法治政府,做到依法決策、依法施政,使特別行政區發展始終沿著法治軌道開展」之後,這個在法律上規範的三個賭牌,衍生出事實上的「三正三副賭牌」,是否符合習近平主席所要求的「依法決策、依法施政」,就只得思考。

或許,特區政府也意識到了這個嚴重問題,因而才有趁著賭約到期,將三個副牌「就地轉正」的思路。倘此,就將會形成實質上的「增發賭牌」,必須修改《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第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將其中的「三」字改為「六」字。

不過,又將衍生若干法律以至政治上的問題。其一、與中央政府對澳門特區提出的必須推動「經濟適度多元可持續發展」,防避「博彩業一枝獨秀」的戰略要求,背道而馳,在客觀上形成為強化「博彩業一枝獨秀」的態勢提供法律條件的形象。

其二、當時澳門只准批出三個賭牌,是來自中央最高領導人的決策,並與「全中國只有澳門可以開賭」,「禁止中資機構參與澳門賭牌競投」等措施捆綁在一起。如果澳門違背只准批出三個賭牌的決策,是否「全中國只有澳門可以開賭」,「禁止中資機構參與澳門賭牌競投」的配套措施就可以「解禁」?需知道,中央是確實信守上述承諾的,因而曾經否決了香港特區的「開賭」計劃,國台辦和福建省政府也曾奉中央政府之命,制止福州市與台灣地區馬祖島合作經營賭場的構思,國台辦主任張志軍還警告金門縣政府,倘金門開賭,就關閉「小三通」。

其三、將三個副牌「就地轉正」,就將導致現時其中兩個持有副牌的美資公司,所持有的副牌成為成為「正牌」,在客觀上形成美資賭商的比例,及其在澳門博彩業營業份額所佔比例,都超過華資賭商的事實,不利於維護國家安全和澳門特區經濟安全的利益。實際上,其中一家美資賭商,在手中所持的賭牌是副牌的情況下,尚且以「跑資到他處投資」等手法,向澳門特區政府施加壓力,要求增批土地、增批賭台,及允許出售酒店房間;倘其手中的賭牌是正牌,就將更是有恃無恐,「獅子開大口」地要土地要賭台,嚴重破壞華資賭商與美資賭商在澳門博彩業經營份額上的平衡。這是犯下中央政府的「大忌」的。

其四、即使是在澳門特區政府高度自治的權限範疇內,以「副牌轉正」方式實施「增發賭牌」,也是有違行政守信的。實際上,在賭牌開放時,是有十八家符合資格的企業參與競投。「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批給首次公開競投委員會」極為認真地對這十八家企業所提交的資料進行評分,最後「錄取」了其中三家。後來在由三個「正牌」各自衍生出一個副牌時,由於此前進行的賭牌競投是國際競投,而中國澳門特區作為「WTO」成員體,是應當按照國際慣例,按照公開競投時的計分排名,從「落選頭」中順序「錄取」的。但實情卻並非如此,甚至有並未參與競投者獲得「副牌」。如果將副牌轉正為正牌,難保「落選頭」的外資參投公司,不會按照「WTO」的規則進行「國際投訴」,這就將嚴重損害中國澳門的履約形象。

因此希望,梁維特司長所說的「是否保留三個副牌,政府會作綜合考慮。而且由於澳門博彩業出現新業態,因此未來會循各種可行方向作研究,包括檢視是否需要修訂相關法律。若然發現未來擬制定的方案與現行法律條文不符,就需要修訂法例。」,其思考方向,不會是透過修法將三個副牌「就地轉正」,等於是「增發賭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