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僑生獎學金每人每學年最高三萬元

【中新社11月8日電】中國財政部、教育部近日聯合印發《台灣學生獎學金管理辦法》和《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管理辦法》。

財政部官網8日公佈的《台灣學生獎學金管理辦法》指出,為切實貫徹執行中央對台工作方針,推進祖國和平統一大業,鼓勵和支持更多台灣地區學生來祖國大陸學習,增強他們對祖國的認同感,激勵他們勤奮學習、努力進取,特設立台灣學生獎學金。該獎學金資金來源於中央財政,按學年申請和評審,每年10月開始受理申請,當年12月10日前評審完畢。

據介紹,台灣學生獎學金包括本專科學生獎學金、碩士研究生獎學金以及博士研究生獎學金,各分為特等、一等、二等以及三等獎四個級別。每生每學年的獎學金從4000元至30000元人民幣不等。

財政部官網同日公佈的《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管理辦法》提出,為鼓勵港澳及華僑學生來內地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就讀,增強他們的祖國觀念,激勵他們勤奮學習、積極進取,特設立該獎學金。

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資金來源於中央財政,面向在內地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就讀的全日制港澳本專科學生、碩士和博士研究生及華僑本專科學生。該獎學金同樣依照本專科、碩士、博士生各分為特等、一等、二等以及三等獎四個級別。每生每學年的獎學金從4000元至30000元人民幣不等。

港澳及華僑在校生獎學金按學年申請和評審,每年10月開始受理申請,當年12月10日前評審完畢。中央將根據情況變化,適時調整獎學金等級、名額和獎勵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