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參與APEC歷程回顧

一、APEC簡介

APEC,英文全稱為Asia-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中文名為亞洲太平洋經濟合作組織,簡稱亞太經合組織。1989年1月,澳大利亞總理霍克訪問韓國時提出「漢城倡議」,建議召開部長級會議以討論加強亞太經濟合作問題。首屆會議於1989年11月在澳大利亞首都坎培拉舉行,澳大利亞、美國、加拿大、日本、韓國、新西蘭和東盟六國(馬來西亞、泰國、新加坡、菲律賓、印尼、汶萊)的外交、經濟部長參加了會議,亞太經濟合作組織正式成立。該組織的宗旨和目標為「相互依存,共同利益,堅持開放的多邊貿易體制和減少區域貿易壁壘」。中國、中國香港、中華臺北、智利、墨西哥、巴布亞新磯內亞、秘魯、俄羅斯、越南陸續加入了該組織,現共有21個成員。東盟(ASEAN)秘書處、太平洋經濟合作理事會(PECC)和南太論壇(SPF)為APEC觀察員。

首次APEC領導人非正式會議於1993年11月在美國西雅圖舉行。1992年4月澳大利亞總理基廷提出以APEC為基礎舉行領導人會議的設想。1993年美國作為第5屆APEC的東道主,時任美國總統克林頓正式提出在部長級會議之後召開一次首腦會議,由於沒有得到全體成員的贊同,美國建議召開的首腦會議定名為「領導人非正式會議」。除馬來西亞外,當時該組織其餘14個成員的領導人或代表都出席了這次會議,會議期間領導人不攜助手和隨身翻譯,衣著休閒、不著西服,以營造一種較為輕鬆的氣氛。1994年印尼茂物會議時,還形成由東道主為與會領導人提供統一樣式的休閒服裝這一不成文規定。自從1993年以來,領袖會議每年召開一次、在各成員間輪流舉行,逐漸成為APEC會議的焦點。

APEC現已形成5個層次的運作機構。一是領導人非正式會議。二是部長會議,分為部長級會議和專業部長級會議:部長級會議實際是「雙部長」會,即各成員的外交部長(中國香港和中華臺北除外)和經濟部長(或者外貿部長、商業部長等)會議,在每年的領導人非正式會議前舉行;專業部長級會議,是指討論中小企業、旅遊、環保、教育、科技、通信等問題的部長會議。三是高官會,為APEC的協調機構,每年舉行3-4次會議。四是委員會,高官會下設4個委員會,即貿易和投資委員會、經濟委員會、經濟技術合作高官指導委員會和預算管理委員會。五是秘書處。除以上五個結構組織外,APEC還有工商諮詢理事會和CEO峰會兩個組織。

二、APEC諒解備忘錄和「西雅圖模式」

1991年中國以主權國家身份、中華臺北和香港以地區經濟體身份同時加入了APEC。1990年7月在新加坡舉行的APEC第2屆部長級會議通過的《聯合聲明》,歡迎中國、臺灣、香港三方儘早同時加入APEC。1991年10月,中國同APEC就中國大陸、臺灣、香港三方加入問題簽署了諒解備忘錄(MOU),明確中國作為主權國家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名稱,臺灣和香港作為地區經濟體分別以「中華臺北」和「香港」(回歸後改稱「中國香港」)的名稱同時加入APEC。臺灣在簽署備忘錄時做出3項承諾。第一,由於APEC屬於經濟體性質,所以台方同意用「中華臺北」(CHINESE TAIPEI)的名義加入,而不用「中華民國」的名義;第二,台方同意參加部長級會議的代表是「經濟部」負責官員;第三,台方「外交部」參與會議的代表則以資深官員(司長)為主。按照這個慣例,臺灣與會的代表向來是「經建會主委」或「經濟部長」,「行政院副院長」或更高級別的官員都不能參加。中國大陸在換文中提出,為了APEC工作的順利進行以及各成員的方便,將不在臺灣舉辦APEC會議。1991年11月,第三屆部長級會議在漢城舉行,會議一致同意接納中國和中華臺北、香港為APEC成員。

1993年首屆APEC領導人非正式會議,形成不邀請臺灣領導人參與該會議的原則,即「西雅圖模式」。1993年6月,美國建議召開APEC領導人非正式會議後,中國很快就面臨如何解決臺灣方面與會問題。中方要求既要遵守MOU,又要在禮賓中體現主權國家與地區經濟體的區別,特別是要便利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參加領導人非正式會議。經過磋商後,美方表示,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北京是中國惟一合法政府,將按與APEC的有關諒解和慣例辦理臺灣與會事宜,臺灣方面將派經濟部門負責人與會,會議的安排尊重主權國家與地區經濟代表的區別。中國大陸對臺灣方面的「經建會主任」蕭萬長參加APEC會議不持異議,但蕭萬長只能以「經建會主任」的身份參加,而不得以李登輝的「代表」或「特使」的頭銜,也不得使用「行政院政務委員」的頭銜,美國對此表示理解和尊重。臺灣參加APEC會議的「西雅圖模式」就此誕生,其意義在於,在APEC最高級別的會議實踐中,進一步把臺灣限定在「地區經濟體」上,APEC的MOU得到全面的維護和遵守。

三、臺灣參與APEC情況

APEC首次領導人會議之後,臺灣方面一直想方設法做一些小動作,試圖突破「西雅圖模式」限制,李登輝還不遺餘力地爭取臺灣最高領導參加APEC峰會,以凸顯臺灣是一個「主權國家」。但在大陸的堅決鬥爭下,這些圖謀都遭到失敗。1994年的印尼茂物會議又進一步確認了「西雅圖模式」,此後也都沿襲了這一慣例。

臺灣缺席2001年上海APEC會議。2001年中國作為東道主在上海舉辦第9次APEC領袖會議,陳水扁以此作為打破APEC慣例的契機,處心積慮地尋求「突破」。在2000年汶萊舉行APEC首腦會議時,陳水扁就試圖參加,當自知毫無希望,就派當時的「中央銀行行長」彭淮南與會,重點任務就是全力推動陳水扁參加明年的上海峰會。在中國大陸明確拒絕陳水扁與會後,陳水扁要求「總統府資政」李元簇代表他參加上海APEC會議。陳水扁的盤算一是,李元簇現為「總統府資政」,並曾任「總統府秘書長、副總統」,其政治地位比過去臺灣參加APEC會議的代表彭淮南、江丙坤、蕭萬長都高,如果李元簇出席,臺灣就可以在代表地位上取得所謂「突破」,二是李元簇在臺灣是刑法權威,曾任「法務部長」、臺灣政治大學刑法教授及校長,如果與會,可以借機打破臺灣APEC代表被限制在財經技術官僚領域的困境。陳水扁的做法遭到大陸的嚴厲批判和堅決拒絕,臺灣最後宣佈缺席上海APEC領導人非正式會議。由於民進黨執政否認一個中國原則,兩岸關係陷入僵局,陳水扁任內後幾年都只能由無官方背景的企業界人代表出席,包括台積電董事長張忠謀、巨集暮電腦董事長施振榮等人與會。

2008年連戰參加APEC會議。民進黨的作為引發島內民眾強烈不滿,2005年國民黨主席連戰訪問大陸開展「和平之旅」,與中共總書記胡錦濤達成五項願景,為兩岸和解打下堅實基礎。2008年馬英九上任,兩岸就堅持「九二共識」、反對「台獨」達成一直認知,建立了堅實的政治互信。兩岸關係自此進入和平發展的新局面,兩岸兩會復談、假日包機直航、陸客赴台觀光、經貿投資鬆綁限制、文化交流加速等;在涉外領域,馬英九也放棄「烽火外交」,實行「外交休兵」等政策,兩岸停止了相互內耗。在這種情況下,台前「副總統」、國民黨榮譽主席連戰擔任特使,代表馬英九出席2008年11月在秘魯舉行的APEC峰會。連戰連續參加了此後的APEC峰會,2013年台前「副總統」蕭萬長參加了在印尼巴厘島舉行的第21屆APEC領袖峰會。

中華台北出席APEC領導人非正式會議列表

年度

日期

主辦地

中華台北出席人員

1993年

11月20日

美國西雅圖

蕭萬長

1994年

11月15日

印尼茂物

蕭萬長

1995年

11月19日

日本大阪

辜振甫

1996年

11月25日

菲律賓蘇比克灣

辜振甫

1997年

11月25日

加拿大溫哥華

彭淮南

1998年

11月18日

馬來西亞吉隆坡

江丙坤

1999年

9月13日

新西蘭奧克蘭

江丙坤

2000年

11月16日

文萊斯里巴加灣

彭淮南

2001年

10月21日

中國上海

2002年

10月26日

墨西哥洛斯卡沃斯

李遠哲

2003年

10月21日

泰國曼谷

李遠哲

2004年

11月20日

智利聖地亞哥

李遠哲

2005年

11月18日

韓國釜山

林信義

2006年

11月19日

越南河內

張忠謀

2007年

9月8日

澳大利亞悉尼

施振榮

2008年

11月22日

秘魯利馬

連戰

2009年

11月14日

新加坡

連戰

2010年

11月13日

日本橫濱

連戰

2011年

11月12日

美國夏威夷

連戰

2012年

9月8日

俄羅斯符拉迪沃斯托克

連戰

2013年

10月5日

印尼巴里島

蕭萬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