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要求速完善公屋法律

【本報訊】多位議員再昨日在立法會上就公共房屋問題提出意見,希望政府盡快完善公共房屋法律制度,為本澳住屋建立長效機制。

議員李靜儀昨日在立法會議程前發言指出,要紓緩居民住屋難的問題,除了要增加公共房屋的供應外,亦有必要盡快完善法律的修訂,目前,《社會房屋法》已交立法會審議,但《經濟房屋法》已完成諮詢超過兩年,有關法案仍未出台“政府已承諾會在兩年內重開經屋申請,社會均期望重開申請前,能盡快對經屋法作出完善,尤其應讓居民以計分輪候排隊方式參與,避免因現有法律的一些不足,漏洞,而令真正需要公共房屋支援的居民被排除在外,確保分配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議員梁孫旭稱,根據統計局數據,今年第三季住宅單位每平方米實用面積平均價格達99,276元,接近二零一四年的高位,嚴重超出了一般市民能夠承擔的水平,令不少居民繼續“望樓興歎”。 他指出,國家主席習近平在十九大的開幕致詞時強調,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一方面表達了房屋應是必需品而非商品,另一方面亦暗示地方官員要為社會的住屋問題建立長效機制,遏止炒風,促進住屋市場穩定發展。梁孫旭促請政府出台構建健康房屋市場的措施和機制,盡快落實公共房屋的興建計劃,透過增加房屋供應滿足剛性需求切實落實澳人澳地與都市更新等政策,壓抑樓價的升幅;另一方面亦需研究如累進稅等措施提高炒樓成本,遏止炒風,穩定樓市,推動樓市健康發展。

議員鄭安庭認為,青年人是澳門未來發展的希望。,但現時本澳高樓價,高物價,不少青年人面對買不起樓難以成家,就業選擇單一等的生活壓力。當局應重視青年人的意見,在製定房屋政策時,將青年人,尤其是夾心階層的住屋需求納入考量範圍,於未來五年內幫助青年人解決“上樓”難題。令青年人先“安居”,再“樂業”,鞏固青年人對澳門的歸屬感;讓他們有清晰的人生規劃;並進一步實現政府2018施政報告中所指出“強化居住保障,建設宜居城市”的施政承諾。

議員吳國昌認為,特區政府應當立即籌備在法制層面落實填海新城澳人澳地,但同時在土地規劃利用的層面也必須步步為營,明確落實整個填海新城的住宅資源回應澳門居民房屋需要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