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隊伍建設是行政範疇當務之急

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昨日向立法會引介二零一八年行政法務範疇的施政方針。當中提到了公務員建設,也提到了「天鴿」風災。但內容集中在將相繼完成高級技術員、技術輔導員及勤雜人員等三個職程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程序;分別完善評核制度、晉升制度,並啟動對《公務人員職程制度》的第二階段修訂工作;就「分級調薪」制度的初步建議向公務人員進行諮詢後,提出薪酬調整機制的方案及執行時間表;開展《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階段的修訂工作,對有關報酬及補助等規定進行修訂;將重點強化從管理層至基層公務人員全面掌握公共行政運作所需的基礎法律知識的能力;為中高級公務人員舉辦有關「一帶一路」的培訓活動,並開展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的培訓,提升公務人員在突發事件指揮和應變統籌能力等方面。可以說,上述事項多是屬於公務員隊伍建設的「硬體」建設,而對公務員隊伍建設的「軟體」建設如職業道德建設等方面,卻未見著墨,不禁令人失望。

既然提到「天鴿」,就不禁比照內地的公務員在遭遇同類自然災害時的態度,無需吹響「集結號」,災情就是「命令」,公務員就已經自動出動,進行救災搶險了。而在澳門,只是屬於崗位定性的民防系統,包括消防、治安警、海關、民署等的公務員「高度設防」,並不眠不休。其他的公務員對災情「視而不見」,「闊佬懶理」,就連澳門中聯辦、外交部駐澳門特派員公署的官員也已經出動,清理金蓮花廣場一帶的垃圾,及不少青少年和市民街坊以至是某些反對派團體,也利用颱風過後的週末日放假期間,主動出來協助駐澳解放軍清理垃圾,或攀爬二三十層樓給老人送飯送水的義舉,為也未能「感動」或「感召」公務員們,共襄善舉。這是在「天鴿」救災的大合奏中,混雜的一絲不太「和音」的音符,當時就已經受到不少市民的詬病非議。

既然在災情面前都無動於衷,那麼,平時的職業道德「軟體」建設,就更需要加強。當然,不能否定在回歸後,廣大公務員充分發揮當家作主的精神,積極工作,服務市民。如身份證明局、財政局等單位設計的各種程式,及前線公務員對市民的服務態度,令「澳人」有如沐春風之感,深切地感受到回歸的好處。但就精神狀態而言,不少公務員仍然停留在「打好呢份工」的層次,甚至是「為稻粱謀」,滿足於「小確幸」,因而不求有功,但求無過,不做不錯,少做少錯。

而未能昇華到為「一國兩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譜寫華章的境界。

其實,習近平主席對澳門各級公務員有提出較高的要求。他在視察澳門並主持第四屆特區政府就職禮時就諄諄囑咐,要繼續奮發有為,不斷提高特區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要善於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進行治理,要強化法治意識,特別是要完善與澳門基本法實施相配套的制度和法律體系,夯實依法治澳的制度基礎。要努力打造勤政、廉潔、高效、公正的法治政府,做到依法決策、依法施政,使特區發展始終沿着法治軌道展開。要加強公職人員隊伍建設和管理,提高依法履職能力。要在全社會弘揚法治精神,共同維護法治秩序,培養造就一大批熟悉澳門基本法、具備深厚專業素養的法治人才,為依法治澳提供堅強人才保障。他在會見澳門特區政府新任主要官員以及立法、司法機關負責人時,也指出社會各界對政府官員有較高期待,並叮囑相關官員在就職後,要盡快熟悉工作,保證各方面工作順利交接、平穩推進。要增強大局觀念和團隊意識,嚴格按照基本法辦事,自覺維護行政長官權威,確保行政、立法、司法機關順暢運作。要從市民最關心的問題入手,抓幾件實事,力爭取得實效。面對特區發展遇到的問題和可能出現的挑戰,要勇於擔當、敢於碰硬,既要善於早作謀劃,提前化解風險,又要持之以恆、久久為功。

在中共「十九大」報告中,習近平對內地公務員隊伍建設也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因此,特區政府主管公務員隊伍建設的部門,適宜經常比照習近平主席的囑咐,制定落實貫徹計劃方案,落實貫徹習主席的指示不走樣、不變形,並建立「能者上,庸者落,劣者汰」的機制,表彰優秀公務員的制度,做到獎懲結合,努力提升公務員隊伍的職業道德。

行政法務範疇的另一項缺失,就是在回歸已經即將十八年週年之下,竟然還未有建立相關級別的公務員輪崗交流的制度,從而造成大部分局級及廳級的公務員,從回歸當天開始到如今,就都是坐在同一張椅子上,好像是「粘了膠水」。即使是在主要官員也已經實行「十五年全落」之後,他們仍然是「我自巋然不動」。這是極為不利於公務員的職業道德建設的。

實際上,世界各國各地區的事務性公務員制度的實踐證明,輪崗交流已經成為公務員管理的一項重要制度,對於增強機構活力、提高辦事效率、促進機構廉政建設、及時發現和防止腐敗都產生了積極作用。

首先、公務員實行輪崗制度有利於保持並增強機關活力。因為在一個部門呆久了,很多人自然而然都會養成惰性,熱情消退了,激情沒有了。公務員在同一機構同一崗位工作時間久了,往往會不自覺地憑經驗辦事,那麼處理工作時就會存在習慣性,局限性思維,從而工作上很難得到開拓,很難有創新。而公務員實行輪崗制度則等同于公務員一切又得從新開始,以全新的面貌、全新的姿態去開展工作,也能夠以旁觀者清的角度來勝任新的工作,也就可以創新思維、開拓局面。

其次,公務員實行輪崗制度有利於提高公務員的綜合素質與辦事效率。從這個崗位輪換到那個崗位,或者從這個機構輪流到那個機構,公務員會以原來工作崗位或工作單位的工作事務、工作經驗為基礎來接受新的工作,新的挑戰,能夠站在全局的高度更為全面的處理問題、開展工作。從而培養出一支視野開闊、專而全的公務員隊伍,達到提高辦事效率的目的。

其三,公務員實行輪崗制度有利於預防公務員的貪污與腐敗。長期在一個部門、崗位工作,公務員不僅容易受人情、關係的束縛,更有可能滋生貪污腐敗的苗頭。尤其是一些工作性質特殊的崗位如,工作時間過長就容易形成關係網,影響公務員依法公正地執行公務,這對個人、對工作都是有弊而無利的。而公務員實行輪崗制度,則可以防微杜漸,預防腐敗。公務員很難在短時間內受有企圖之人的誘惑,想歪點子,利用職務之便貪贓枉法,從而很好的促進機構的廉政建設。

行政長官崔世安在二零一八年的施政報告中,也未有提到高中級公務員的輪崗交流問題。直到翌日回答立法會議員提出的問題時,才表示他也以認知到實行公務員輪崗的好處和必要性,並承諾對此進行研究。但倘是留待到二零一九年度的施政報告或行政法務範疇的施政方針才開列進去,可能就將會遭遇尷尬。因為二零一九年是政府換屆年,崔世安本人將於當年十二月十九日卸任行政長官,可能會尚未能來得及實施及推廣。因此,既然有此思路,就宜雷厲風行,立即進行研究,並在二零一八年推展。實際上,在內地即使是《政府工作報告》甚至是黨代表會議的報告,也是經過代表們的審議討論,提出修改建議,其中部分獲大會主席團接納,並將之融入原報告後,才交付大會表決通過及公佈的。施政報告和行政法務範疇的施政方針,也可以如此靈活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