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賭枱底」三難

【本報訊】保安司長黃少澤指出,“賭枱底”發現難、取證難、放蛇難。

議員宋碧琪在立法會在第 2日辯論明年度保安領域施政方針會議上指出,前線警員打擊違法,但很多個案犯罪者未受罰,政府應完善法律配套。

議員馮家超表示,根據博彩業中期檢討報告,與博彩有關的犯罪近年增加。他建議打擊“賭枱底”引入“放蛇”。他指出,根據現行法律,“賭枱底”犯罪成本低,可考慮加大刑罰。

黃少澤指出,“賭枱底”雙方口頭協議,案中沒受害人,隱蔽性高,至於可否“放蛇”,按現行法律,打擊毒品犯罪和有組織犯罪容許“放蛇”,賭枱底或符合有組織犯罪,但澳門地方少,要其他人不知道 “放蛇”十分困難。

黃少澤稱,根據他的研究,2002年本澳博彩業開放至今,博彩業與罪案關係有幾個特點,其中盜竊或拾得物案隨博彩業發展成正比;高利貸及禁錮案則與博彩業發展成反比,2014年至去年上半年博彩業下調,這 2類罪案持續上升,去年下半年博彩業回升,這2類罪案數字下降,尤其今年下降幅度更明顯。黃少澤指出,本澳嚴重罪案回歸後一低發或零發,近年嚴重罪案全部與博彩業無關,本澳治安持續改善、穩定和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