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澳博彩業應從複製模式轉向創新模式(下) 陳觀生

市場經濟歸根究底是法治經濟,因此法律制度的確定是經濟產業發展的基礎,按照基本法,本澳博彩業50年內應該都會保持穩定發展。而博彩業今後發展的政策方向,一方面在總結過去近20年發展的經驗基礎之上,填補已經發現的法律和制度的漏洞,另一方面籍著賭牌重投,以市場手段來尋求適合本澳實際情況的發展新模式。

過往博彩業發展主要走複製模式

實際上,如果我們回顧探究澳門政府在賭權開放之時,對「壯大龍頭」的一系列博彩體制開放改革的初衷,可以發現,當年策略選擇的考慮,就內涵了通過博彩企業發展帶動經濟適度多元化的意圖。這很明顯地反映在2001年賭權公開競投的第217號批示《澳門特別行政區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中,對競標企業的考慮需要「有利於使所提供的旅遊產品多元化者」。

從澳門政府對博彩牌照競標者的最終選擇看,顯示了2個強烈的偏向:一是十分關注競標企業的經營資源和業務中的非博彩因素。例如威尼斯人具備的全球會展資源,永利財團的多樣化娛樂設施和表演;二是偏向於從美國賭城拉斯維加斯的現代化、國際化的綜合性企業中去作出選擇。

不難看出,澳門此次經濟適度多元化的發展,是以拉斯維加斯為模本進行複製。為使複製高度模擬,中標的2家國際性企業均為拉斯維加斯的綜合性博彩企業。這種選擇集中反映了澳門對美國大型博彩企業的期望:即通過這類企業的多樣化經營,改變澳門旅遊業單一依靠博彩因素的狀況,使澳門成為集博彩、娛樂、休閒、會展商務等多功能的、綜合性旅遊中心。

由此可見,澳門上次適度多元化的實施主力,是澳門本土之外的國際性大型博彩企業。這種選擇的內在合理性推論如下:首先,只有大型企業才能具備突出主業、多樣化經營,成為綜合性企業的能力;其次拉斯維加斯的綜合性企業正是經歷了由博彩為主,多業並舉的發展路徑,促使拉城經濟由博彩一業獨大轉變為適度多元化的經濟體系。因此,適度多元化由博彩企業突破,這是拉城已經成功的經驗。從澳門的選擇反映了對於美國大型博彩綜合型企業的極高期望。

有研究指出,如果說澳門博彩業一次次超越拉斯維加斯,顯示了複製成功的一面;而與這個成功如影隨形的,則是博彩業的一業獨大,預示著十多年複製無效的另一面:適度多元化的失效。

目前博彩業的一業獨大,其主要根源在於,澳門大型外資博彩企業並未如預期般作為適度多元化的企業主體,通過業務多元化,達致博彩旅遊產業的適度多元發展。反倒是突出博彩業務成為所有企業的偏好。而同步地展開適度多元長期未見很大突破。近幾年的數字顯示,澳門6家博彩持牌企業的整體收入中,其非博彩收入占企業總收入的10%上下。雖然來自於拉斯維加斯的兩家博彩綜合型企業,具較高的非博彩收入比例,但是與他們在拉城的經營相比,其多元化程度差距很大,顯示了拉斯維加斯企業的「澳門製造」完全相異於「本土製造」。而澳門本土的博彩企業,由於在先天上缺乏國際化的人脈和管道,在非博彩方面雖然苦苦追趕而效果不如人意,其實是情有可原。

博彩業近年來的爆炸式增長,7成動力來自貴賓廳。大量資源向貴賓廳的集中,使得過去澳門傳統的博彩產品,例如賽馬、賽狗等活動大幅萎縮。因這類產品的收入劇減,更造成了生存空間縮小,而難以繼續立足澳門。由此可見,博彩業一業獨大不僅擠壓其他產業的發展空間,更在博彩業內部,產生幸運博彩擠壓其他博彩產品、貴賓廳業務擠壓中場業務的「獨大」趨向,使整體博彩產業發展的動力也單一化。

如果說,澳門經濟近乎絕對地依賴博彩業,而博彩業又絕對地依賴於貴賓廳業務,則澳門經濟發展的單一性更呈極化趨勢,這種狀況必然隱藏極其巨大的風險。其中,博彩稅的大幅增長,在財政收入中已經佔據獨一無二的絕對比重,更凸顯澳門財富來源的單一性,以及適度多元化並無取得實質性的突破和成效。一業獨大更使得澳門經濟從對博彩業的依賴性,發展到絕對依賴的程度。

過去那麼多年的經驗說明,澳門抱有極大期待的美國大型博彩企業,並沒有在澳門實行博彩業為主,適度多元的綜合性經營,拉斯維加斯企業的「澳門製造」與「本土製造」,結出不同的果實。印證了中國的一句古話:江南為橘,江北為枳。

本澳博彩業發展的「度」在哪裡

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早前表示:對於現行博彩經營批給合同到期後的賭牌重新競投,特區政府會做綜合考慮,總體方向是務求博彩業朝向更健康和有序發展,目前各種方案都在分析中,尚無明確定論。可見目前特區政府也是在思考和分析下期賭牌如何發放,但尚未做出明確選擇。

賭牌重投,最令人關注的是賭牌的數量。圍繞著下期賭牌發放,相關各方可能都在進行著積極地謀劃和表現,以求能在下期賭牌發放中獲得更多的利益,坊間對此也有不少不同意見的建議。可以分為希望增發賭牌、保持賭牌數量不變和減少賭牌數量三種,各自都有自己的理由。而當中增發和保持數量實行起來應該不難,但要減少賭牌則可能有較多的挑戰。

從學術探討的角度來看,各種意見都應該得到尊重。而大家需要明確的是,目前本澳博彩業發展適度的「度」應該在哪裡?怎樣確定這個「度」。我們首先要分析本澳目前博彩制度本身的特點,厘清確定這個「度」的關鍵所在。

有研究指出,本澳一業獨大的產生,源於大量資源向博彩業的集中。這實質是市場力量對博彩業暴利追逐的結果。在正常的競爭性市場作用下,高額利潤往往引致資本大量流入產業而加劇競爭,競爭的結果則是全部行業的利潤率均等化,從而保證資源在市場機制下的合理配置,糾正經濟失衡的發生。而在壟斷性的市場結構中,競爭不能充分展開,資本在產業間的流動受阻,壟斷產業的高額利潤就不會參與利潤均等化過程,則資源配置就會向壟斷產業極度集中。由此可見,一業獨大與經濟失衡,最終是由市場結構,即競爭機制的力度大小決定的。觀察澳門複製拉城模式的過程,就不難發現,澳門複製過程中產生的制度性、市場結構的變異,是複製結果最終變異的根本原因。

澳門目前的博彩制度,是在保留原有博彩專營制基礎上的政府批出經營權,即由政府招標選定企業,然後與中標企業簽訂承批合約批出經營權。2002年的制度變遷,其含義僅是從博彩的獨家專營,變為6家專營,且向國際招標。這種「一變六」並未真正改變市場結構的性質。有限進入的市場開放使得過去的壟斷格局走向寡頭壟斷市場及利益格局。壟斷性便意味著巨大的商業利益。即使澳門政府對博彩業實施高額徵稅,博彩企業的利潤仍然處於高位。以威尼斯人2004年開業的金沙賭場為例,當年投入經營,當年回收投資。利潤率高達30%(稅後)。這就回答了為什麼澳門僅有拉城1/10的賭場數量(澳門賭場在30多家),卻賺了7個拉斯維加斯的巨額博彩毛收入的原因。

少量進入的制度安排最終會導致在競爭不充分條件下的相對高額利潤,寡頭市場的高額利益結構一旦出現且固化,在一個體積很小的微型經濟體中,一方面會出現大量社會資源向其集中,而使其他行業失去發展的基礎;另一方面,則會使寡頭市場的內部創新動力的減弱,阻礙其通過產品和服務創新,向多元化方向發展。寡頭市場的兩個結果,已經在今天的澳門博彩業充分顯現。

拉斯維加斯賭業實行的是大眾性博彩,其從業者的准入是規範條件下的市場進入,即市場登記制。只要符合規範即可進入,並不存在對準入者的數量之限制。這就是今天僅有澳門1/7博彩總收入的拉斯維加斯,擁有300多家賭場的原因。實際上,拉城實施的是完全開放性的博彩市場體制,造就的是一個自由競爭的市場結構。競爭態勢使博彩純利潤率維持在3-4%水準,並非暴利。這種狀況正是拉斯維加斯能夠保持博彩業的適度擴張,實現經濟適度多元的基礎。

那麼,本澳是否可以繼續複製拉斯維加斯的模式?賭牌數量較多聽上去似乎可以引進更多的投資和競爭機制,似乎對澳門博彩業發展有利。但有意見認為,賭牌數量較多也會帶來一些不利因素。

首先如果賭牌較多,使得賭廳承包商、博彩仲介人、賭客都有了更多的選擇權,持有賭牌的博企在有實力的賭廳承包商、博彩仲介人或豪賭客面前,反而成了「弱勢群體」,他們可能不敢對賭廳承包商或博彩仲介人的經營活動進行較多的監管或干涉。而失去了相應博企的配合,特區政府對博彩業的監管難度就會增加,圍繞著博彩業的各種犯罪行為可能就會增多。前幾年澳門博彩業裡所發生的「黃山事件」、「多金事件」等應該就是這樣的例子。所以賭牌較多會不利於特區政府對澳門幸運博彩業的監管。

其次在多家博企持有賭牌的情況下,容易引發博彩業的「惡性競爭」。前些年本澳博彩業裡發生過的「送叉燒飯」、「碼傭大戰」等,連何鴻燊都曾被逼迫發出過「迫到我哋冇得做」的抱怨,原因之一就是賭牌數量過多。目前本澳博彩業裡的惡性競爭似乎得到了控制,但如果賭牌數量依然較多,「惡性競爭」依然容易發生。

第三就是相對多的賭牌會使得更多的博企們各自都要修建自己的娛樂場和爭取增加賭台,也會使得本澳博彩業佔用更多的澳門土地和勞動力資源,那樣就會使得澳門幸運博彩業會吸納更多的澳門社會資源,從而不利於澳門其它產業的發展,延誤澳門「產業適度多元」的進展。

雖然本澳只有6個賭牌,但還有30多家酒店附屬於這些賭牌公司,從另外的角度看,其實本澳的賭場(娛樂場)超過30家,數量並不少。因此意見認為,至少應該不能考慮「在現有基礎上增加賭牌」,而且最好能夠通過此次賭牌到期,將下期賭牌數量降下來。

那麼,適度的「度」在哪裡? 對經濟適度多元化中「度」的界定,是澳門經濟適度多元化具體落地的前提之一。實際上,對適度多元化的「度」作出界定,不僅因為這個問題的實質,關係著澳門資源配置的效率性與合理性;更在於它涉及到對澳門經濟適度多元化影響極大的兩個關係:一是澳門現在龍頭產業博彩業擴張的「度」,與適度多元化的「度」之間的關係;二是澳門適度多元化的產業選擇的「度」之界定。

據經濟學理論,資源配置的最優化與經濟效益的最大化,是判斷一個經濟體經濟結構合理性的標準及目標之一。在產業極化或一業獨大為常態的小微經濟體中,以持續的規模與總量擴張強化單一龍頭產業的全球競爭力,是經濟體獲取最大經濟收益和財富的唯一來源,這決定了經濟體資源有效配置的極值偏向。因為任何偏離龍頭產業的資源配置,均是無效率的。因而,制約經濟適度多元化之「度」的,必然是以龍頭產業的提升與擴張為前提。即龍頭產業的資源配置是第一位的,而適度多元化的度之底線,是以不影響龍頭產業的發展,減少整體經濟資源配置的效率性,損害經濟體的收入最大化,作為界定的標準。因此,本澳未來要確立博彩業的「度」並非限制其絕對量的增長,而在於經濟結構中所占比重,即相對量。控制其擴張的主要指標,應以不影響產業間的聚合效應生成,以及結構轉化、更新能力為底線。

模式創新才是本澳經濟多元的出路

而在適度多元化為常態的小微經濟體中,其獲取世界競爭力的源泉,並非單一的龍頭產業,而是由支柱產業聯合而成的複合競爭力。這種複合競爭力的結構,決定了資源在幾個支柱產業中較為均衡的配置,更具經濟效率性。例如,同一酒店兼具為旅客提供觀光旅遊、會議展覽、娛樂活動、商品銷售及博彩活動所獲取的綜合效益,比單一的博彩活動,更具效益型。在此,支柱產業的協同效應為經濟體提供收益最大化,不僅體現在即期的經濟收益和財富。更體現於這種經濟收益獲取方式的長期性和可持續性上。

本澳博彩業發展的規模空間(目前已無更多土地資源)已經從巔峰走下。因此,適度多元化的「度」的界定,也面臨一個選擇,即除博彩業之外,澳門能夠選擇哪些產業,作為澳門的支柱產業。

對於澳門新支柱產業的選擇,已經積累了相當的觀點和文獻。有的學者認為,適度多元意味著圍繞博彩旅遊業的發展,實行旅遊產業內部的多元。即從博彩業推進到綜合旅遊業、會議展覽業、娛樂休閒。而有的學者則宣導,適度發展製造業,並把製造業推向高附加值和高技術產業。而在澳門特區政府多年的施政報告中,對於適度多元則表述為:「配合國家提供的機遇,根據澳門發展的實際需要,透過推進綜合旅遊、優化經貿平臺、發展相關服務行業、推動傳統製造業的轉型和升級幾個層次,加大適度多元化的推進力度。」

對於澳門經濟適度多元化的發展,更引起了國家中央政府的關注,並把此作為影響澳門長期可持續發展的一個深層次問題。在國家十一五規劃、十二五規劃、十三五規劃中,對澳門的提法從未提及或涉及博彩業,而是更為強調經濟適度多元化,並且提出了適度多元發展的具體產業。在十二五、十三五規劃規劃中,更明確指出「支持澳門推動經濟適度多元化,加快發展休閒旅遊、會展商務、中醫藥、教育服務、文化創意等產業」,並把澳門定義為世界級的休閒旅遊中心,葡語國家與中國連結的商貿平臺。

從過往本澳博彩業發展的歷程來看,賭權開放至今的發展主要是簡單粗暴地複製其他地方特別是美國拉斯維加斯的成功經驗和模式,到現在澳門的博彩業已經超越了全世界所有的博彩城市,未來的發展方向已經很少可以參考複製的模式,只能自己去發展、創新出新的模式。而在新產業或者說龍頭產業創新發展的選擇上,應該明確一些原則。

首先著重的應當是產業的孕育與發展是否與適度多元化的終極目標相一致。既然適度多元的主要目的在於培育本土內生的經濟因素,促進這些因素與龍頭產業「協同發展」,從而形成澳門「新的複合競爭力」。則適度多元是垂直還是橫向就無關問題的關鍵。重要的是本土所發生與成長的產業或行業,能夠與龍頭產業產生互動,協同發展。即新產業能夠與龍頭產業的適度發展相聯繫,達到「協同發展」。也即達致「1+1〉2」的複合競爭力。

其次,新產業的選擇也應該建基於澳門歷史積澱的傳統優勢,與當前全球新產業革命所產生的技術、商業模式及競爭方式相結合。在澳門本土由企業主動地把澳門因素與全球因素結合,通過創業與創新活動建立新的產業,也是澳門經濟適度多元化構成的「複合競爭力」中的一個重要部分。

最後,澳門支柱產業能夠形成及發展的決定性因素,在於其產業能否在地區或全球市場上立足,且取得一席之位。也即產業的選擇要遵循地區的比較優勢,以及新競爭優勢的培育基礎上。鑒於澳門的情況,新產業的孕育在初期階段需要政府的大力培植,即意味著資源使用的暫時失效。但資源的扭曲配置僅是短期的,產業最終要自主地面對地區與全球的競爭。市場與競爭才是檢驗經濟體的資源使用與配置有效性的最終判斷者。由此,適度多元化的產業選擇之「度」,決定者是市場而非政府的選擇。而這個檢驗標準,也適合本澳博彩業未來的發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