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有權責護本地安全 系列措施便利通關

【本報訊】保安司司長黃少澤表示,優化出入境管理,提高通關效率措施。議員區錦新質詢拒絕入境的問題,黃少澤稱,任何國家或地區有權有責任維護本地安全。

繼續增加自助通關

黃少澤稱,出入境自助和人工通道基本各佔一半,將繼續增加自助通關,會通過購買服務使前線人手更充裕,增加文職人員,釋放前線人員,同時採集入境旅客生物特徵,如指紋等,以及實驗一次放行的新通關模式,這都是優化通關的重要舉措。

他續稱,擴大自助通道適用人群,除澳門居民以及內地外僱,亦已和德國入境部門初商,期望年內達共識,雙方居民登記後使用自助通關出入境。在優化口岸設施上,8月份完成關閘口岸輪候空間擴大工程,計劃在路氹邊檢站加設移動偵測和加強照明系統,亦會增加口岸緊急事故演習。

參考港星恐襲避險指引

議員陳澤武關注本澳如何應對從未發生過的重大災害,包括大型火災、油庫爆炸、核洩漏及恐襲等,他又關注警方如何界定遊行集會中的人士是否需要檢控。

黃少澤回應,已參考香港及新加坡在恐襲下讓市民避險的指引,正準備培訓及教育工作。黃少澤強調,遊行集會示威是市民的權利和自由,但社會安全、秩序及使用道路也是市民的權利,也可因個人行使權利而剝奪他人使用道路的自由,誰也可遊行,但必須依法。

列禁入對象維護本地安全

議員區錦新認為,保安當局應只針對有組織犯罪和恐怖主義活動的人士,拒絕他們境。他質疑警方濫用保安綱要法。

黃少澤稱,任何國家地區有權有責任維護本地安全,美國將國家列禁入對象,但本澳沒有。本澳是依每個個案情報分析,不是針對國家。他說,“人地針對國家都無問題,點解我針對個人,及在有充分情報分析下,點解唔可咁做?”他希望社會理解,支持配合。作為澳門居民維護本地區安全,除了警方有責任,每名市民都有責任。至於曾有 1歲小童被禁入境,黃少澤重申是警方犯錯,若再發生,會提起紀律程序。

外僱來澳工作前須交行為紙

治安警察局早前公佈,將於明年2月1日開始,要求首次或於一定期限後重新申請“外地僱員逗留許可”的越南公民,須提交其國籍國刑事紀錄證明書;申請許可續期及自取消“外地僱員逗留許可”起,計6個月內重新申請同一許可的越南公民,毋須提交有關證明。議員李振宇要求說明只規定越南公民的原因,以及政策會否推行至其他國家或地區。

黃少澤表示,外僱來澳工作前需要提交刑事記錄證明書 (行為紙),將擴至 6個國家,分別是孟加拉、尼泊爾、尼日利亞、巴基斯坦、斯里蘭卡和越南,目前決定首先以越南外僱作試點。

他強調不是對相關國家存在偏見,而是結合本澳治安數據結論,維護安全和僱主的權益。

黃少澤稱,不論本澳或外來人士一旦在澳門犯罪,執法部門一定會依法追究責任,當行為出現問題時,工作亦應受到限制。